2024第2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024第2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海自然资告字〔2024〕27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四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二、拍卖出让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申请人必须符合工业项目产业定位等准入要求,地块报名前 (略) 工业项目准入评价。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 (略) 进行。 五、本次拍卖公告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18日;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18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16:00); 拍卖时间:2024年7月19日10:00至产生最高价;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 (略) 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详见须知),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浙江江南 (略) ,地址: (略) (略) 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 俞先生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 (略) (略) 203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 沈先生 曹女士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7:00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地块设置投资强度、年均销售、年均税收等建设条件(具体详见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表格)。成交后受让方除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 (略) 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使用协议》,并及时报出让人、 (略) 发改局、 (略) 经信局备案。 2.海自然字*号地块内附着物由属地政府负责交地期前完成清障。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浙江江南 (略) 2024年6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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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海自然资告字〔2024〕27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四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二、拍卖出让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申请人必须符合工业项目产业定位等准入要求,地块报名前 (略) 工业项目准入评价。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 (略) 进行。 五、本次拍卖公告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18日;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18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16:00); 拍卖时间:2024年7月19日10:00至产生最高价;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 (略) 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详见须知),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浙江江南 (略) ,地址: (略) (略) 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 俞先生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 (略) (略) 203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 沈先生 曹女士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7:00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地块设置投资强度、年均销售、年均税收等建设条件(具体详见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表格)。成交后受让方除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 (略) 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使用协议》,并及时报出让人、 (略) 发改局、 (略) 经信局备案。 2.海自然字*号地块内附着物由属地政府负责交地期前完成清障。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浙江江南 (略) 2024年6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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