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川0193强清3号
2023川0193强清3号
四川 (略) 清算组
关于拍卖债务人财产的公告
四川 (略) 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将于2024年7月8日10时至2024年7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处置单位:四川 (略) 清算组,监督单位:四川省自由贸易试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郑重声明:本标的系清算组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以及清算组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对本次拍卖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核实。本公告未尽事宜,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已了解标的物的详情,确认标的物的现状,并接受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及承担投资风险。
二、拍卖依据
四川自由贸易试 (略) 于2023年5月30日作出(2023)川0193清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林茂盛对四川 (略) 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7月27日作出(2023)川0193强清3号决定书,指定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担任清算组,林维实为清算组负责人。
三、拍卖标的物
四川 (略) 持有 (略) 双流区黄水镇红桥1组、 (略) 武侯区小天南街8号4栋805号的办公用品,共计7项,共计14(把、个、张),具体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办公室皇宫椅(实木) | 2 |
2 | 老板椅(实木) | 1 |
3 | 办公室茶台 | 1 |
4 | 博古架(实木) | 2 |
5 | 办公室实木桌板 | 2 |
6 | 实木小桌子 | 1 |
7 | 会议室椅子(木制+pu皮) | 5 |
上述资产评估合计起拍价:3696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3日前与清算组联系(联系人:张律师,联系方式:*)。
特别说明:1、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的交付以实物当时的状况为准,清算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清算组对标的物所做的说明和提供的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届时清算组以现状交付。买受人竞拍成交的行为,视为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瑕疵。
2、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物品可能闲置时间较长,清算组不保证设备完整及其性能正常,不承担本次拍卖资产的任何质量和瑕疵保证责任,由竞买人自行判别。本次拍卖所附的物品照片,仅供竞买人参考,清算组不保证所附资产包说明及明细表中对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购置日期等情况记载完全准确,如产生争议,由清算组单方解释和确定,竞买人不得提出异议。有意向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务必仔细查验、鉴别拍卖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3、本次拍卖行为属于要约,买受人一旦竞拍成功即属于合同成立。买受人应于竞拍成功后次日起2日内付清余款并在款清后5日内与清算组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悔拍或逾期付款或逾期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清算组有权单方解除上述合同,并有权要求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其中已缴纳的保证金属于定金不予退还。若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仍由买受人继续承担违约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4、买受人应在付清全部买受款后,及时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买受人承担提取所需的拆卸费、搬运人工费、运输费、修理费等全部费用。请竞买人务必安排有资质的机构(或个人)负责设备的拆卸、运输等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及财产、人身等安全责任。竞买人在拆卸、吊装、运输过程中,不得对厂房、装饰装修及其附属设施等造成毁损或破坏,否则,竞买人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一切后果。
6、买受人需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10日内将标的物转移另行保管,并将现场杂物清理干净,在进场交接前需另行缴纳369元作为保证金,买受人转移全部标的物且未造成损失的,保证金全额退还。
7、交易手续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1)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出卖人承担,如出卖人不能立即承担,则可要求先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先行垫付;如买受人垫付的,则在缴纳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凭卖方税费凭证和税费缴纳凭证,至清算组处办理税费退还手续。拍卖及交付过程中除卖方应缴纳税费以外的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由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清算组无涉。
(2)拍卖成交后的次日起1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项。
(3)拍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资产买卖及迁移所需涉及办理的许可证及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如有)。
特别提醒: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5日前向清算组书面提出异议。
四、咨询看样
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7月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时间统一定于2024年7月3日10:00--11:00时,有意者请与清算组(张律师,电话:*)联系具体事宜。
五、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有关部门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参与竞买的,须在竞买开始前12小时与清算组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并在报名页面填写委托信息;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清算组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优先购买权人
(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7月1日暂无第三人申请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7月3日前向清算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清算组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清算组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及竞拍规则
(一)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拍卖交付过程中除卖方应缴纳税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由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及交付过程中除卖方应缴纳税费以外的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由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拍卖成交后,交付标的物可能涉及的运输费、装卸费、保管费、维修费及人工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清算组无关。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一)拍卖竞价前, (略) 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清算组指定账户。
(三)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至清算组指定账户(银行账户:四川 (略) 清算组;开户银行:中国 (略) (略) 步行街支行;银行账号:*0008), (略) 办公用品拍卖款。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清算组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计入债务人财产等。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清算组将向悔拍人追索。悔拍后重新拍卖的,除清算组认为悔拍人非因自身原因的以外,悔拍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标的物交付
(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及软件服务费后十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清算组处(地址: (略) 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777号中国太平金融大厦24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按照届时标的物现状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逾期不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提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已支付的所有款项不退,且清算组不再负有保管拍卖标的物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清算组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由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扯个蛋。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收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一、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与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清算组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在清算组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五)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清算组发布的拍卖须知。
清算组咨询电话:*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清算组咨询。
四川 (略) 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七月一日
四川 (略) 清算组
关于拍卖债务人财产的公告
四川 (略) 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将于2024年7月8日10时至2024年7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处置单位:四川 (略) 清算组,监督单位:四川省自由贸易试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郑重声明:本标的系清算组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以及清算组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对本次拍卖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核实。本公告未尽事宜,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已了解标的物的详情,确认标的物的现状,并接受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及承担投资风险。
二、拍卖依据
四川自由贸易试 (略) 于2023年5月30日作出(2023)川0193清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林茂盛对四川 (略) 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7月27日作出(2023)川0193强清3号决定书,指定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担任清算组,林维实为清算组负责人。
三、拍卖标的物
四川 (略) 持有 (略) 双流区黄水镇红桥1组、 (略) 武侯区小天南街8号4栋805号的办公用品,共计7项,共计14(把、个、张),具体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办公室皇宫椅(实木) | 2 |
2 | 老板椅(实木) | 1 |
3 | 办公室茶台 | 1 |
4 | 博古架(实木) | 2 |
5 | 办公室实木桌板 | 2 |
6 | 实木小桌子 | 1 |
7 | 会议室椅子(木制+pu皮) | 5 |
上述资产评估合计起拍价:3696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3日前与清算组联系(联系人:张律师,联系方式:*)。
特别说明:1、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的交付以实物当时的状况为准,清算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清算组对标的物所做的说明和提供的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届时清算组以现状交付。买受人竞拍成交的行为,视为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瑕疵。
2、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物品可能闲置时间较长,清算组不保证设备完整及其性能正常,不承担本次拍卖资产的任何质量和瑕疵保证责任,由竞买人自行判别。本次拍卖所附的物品照片,仅供竞买人参考,清算组不保证所附资产包说明及明细表中对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购置日期等情况记载完全准确,如产生争议,由清算组单方解释和确定,竞买人不得提出异议。有意向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务必仔细查验、鉴别拍卖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3、本次拍卖行为属于要约,买受人一旦竞拍成功即属于合同成立。买受人应于竞拍成功后次日起2日内付清余款并在款清后5日内与清算组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悔拍或逾期付款或逾期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清算组有权单方解除上述合同,并有权要求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其中已缴纳的保证金属于定金不予退还。若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仍由买受人继续承担违约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4、买受人应在付清全部买受款后,及时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买受人承担提取所需的拆卸费、搬运人工费、运输费、修理费等全部费用。请竞买人务必安排有资质的机构(或个人)负责设备的拆卸、运输等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及财产、人身等安全责任。竞买人在拆卸、吊装、运输过程中,不得对厂房、装饰装修及其附属设施等造成毁损或破坏,否则,竞买人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一切后果。
6、买受人需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10日内将标的物转移另行保管,并将现场杂物清理干净,在进场交接前需另行缴纳369元作为保证金,买受人转移全部标的物且未造成损失的,保证金全额退还。
7、交易手续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1)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出卖人承担,如出卖人不能立即承担,则可要求先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先行垫付;如买受人垫付的,则在缴纳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凭卖方税费凭证和税费缴纳凭证,至清算组处办理税费退还手续。拍卖及交付过程中除卖方应缴纳税费以外的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由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清算组无涉。
(2)拍卖成交后的次日起1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项。
(3)拍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资产买卖及迁移所需涉及办理的许可证及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如有)。
特别提醒: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5日前向清算组书面提出异议。
四、咨询看样
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7月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时间统一定于2024年7月3日10:00--11:00时,有意者请与清算组(张律师,电话:*)联系具体事宜。
五、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有关部门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参与竞买的,须在竞买开始前12小时与清算组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并在报名页面填写委托信息;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清算组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优先购买权人
(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7月1日暂无第三人申请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7月3日前向清算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清算组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清算组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及竞拍规则
(一)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拍卖交付过程中除卖方应缴纳税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由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及交付过程中除卖方应缴纳税费以外的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由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拍卖成交后,交付标的物可能涉及的运输费、装卸费、保管费、维修费及人工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清算组无关。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一)拍卖竞价前, (略) 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清算组指定账户。
(三)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至清算组指定账户(银行账户:四川 (略) 清算组;开户银行:中国 (略) (略) 步行街支行;银行账号:*0008), (略) 办公用品拍卖款。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清算组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计入债务人财产等。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清算组将向悔拍人追索。悔拍后重新拍卖的,除清算组认为悔拍人非因自身原因的以外,悔拍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标的物交付
(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及软件服务费后十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清算组处(地址: (略) 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777号中国太平金融大厦24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按照届时标的物现状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逾期不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提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已支付的所有款项不退,且清算组不再负有保管拍卖标的物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清算组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由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扯个蛋。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收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一、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与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清算组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在清算组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五)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清算组发布的拍卖须知。
清算组咨询电话:*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清算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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