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阳公馆5栋-1层-101
卢阳公馆5栋-1层-101
房产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 汝城县鑫汝 (略) 42处商业用房转让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03月27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04月15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至2024年06月28日或转让方书面通知信息发布终结。 |
基本 情况 | 42处商业用房权利人为汝城县鑫汝 (略) ,地处汝城县卢阳大 (略) 西南角的卢阳公馆,东临卢阳大道,南临财富广场,西临莲郡佳苑, (略) ,交通便捷度与可及性较好。附近生活配套较齐全,住宅集聚度较好,区域土地的水、电、通讯、 (略) 均已接通。房产权利性质为出让/商品房,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具体情况见下表: | ||||||
标的号 | 标的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建筑面积(m2) | 标的挂牌价 (元) | 交易保证金(元) | 备注 | |
1 | 卢阳公馆1栋-1层-101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4.08 | *.81 | * | 一层店铺 | |
2 | 卢阳公馆1栋-1层-102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95.34 | *.42 | * | 一层店铺 | |
3 | 卢阳公馆1栋-1层-103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78.15 | *.52 | * | 一层店铺 | |
4 | 卢阳公馆1栋-1层—103—1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101.07 | *.39 | * | 一层店铺 | |
5 | 卢阳公馆1栋-1层-105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128.34 | *.54 | * | 一层店铺 | |
6 | 卢阳公馆1栋-1层-109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59.73 | *.46 | * | 一层店铺 | |
7 | 卢阳公馆1栋1层101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4.08 | *.00 | * | 二层店铺 | |
8 | 卢阳公馆1栋1层102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176.30 | *.55 | * | 二层店铺 | |
9 | 卢阳公馆1栋1层103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223.09 | *.96 | * | 二层店铺 | |
10 | 卢阳公馆4栋-1层-101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76.19 | *.11 | * | 一层店铺 | |
11 | 卢阳公馆4栋-1层-102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88.30 | *.79 | * | 一层店铺 | |
12 | 卢阳公馆4栋-1层-103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77.21 | *.52 | * | 一层店铺 | |
13 | 卢阳公馆4栋-1层—103—1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98.59 | *.00 | * | 一层店铺 | |
14 | 卢阳公馆4栋-1层-105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6.23 | *.68 | * | 一层店铺 | |
15 | 卢阳公馆4栋-1层-106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6.23 | *.68 | * | 一层店铺 | |
16 | 卢阳公馆4栋1层101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76.19 | *.03 | * | 二层店铺 | |
17 | 卢阳公馆4栋1层102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75.60 | *.18 | * | 二层店铺 | |
18 | 卢阳公馆4栋1层103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176.21 | *.67 | * | 二层店铺 | |
19 | 卢阳公馆4栋1层103A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6.23 | *.72 | * | 二层店铺 | |
20 | 卢阳公馆4栋1层105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6.23 | *.72 | * | 二层店铺 | |
21 | 卢阳公馆5栋-1层-101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72.86 | *.94 | * | 一层店铺 | |
22 | 卢阳公馆5栋 -1~ 1层-102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163.14 | *.18 | * | 一层店铺 | |
23 | 卢阳公馆5栋 -1~ 1层-103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186.16 | *.22 | * | 一层店铺 | |
24 | 卢阳公馆5栋 -1~ 1层-105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160.58 | *.46 | * | 一层店铺 | |
25 | 卢阳公馆6栋-1层-101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72.73 | *.92 | * | 一层店铺 | |
26 | 卢阳公馆6栋-1层-102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87.80 | *.08 | * | 一层店铺 | |
27 | 卢阳公馆6栋-1层-103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92.91 | *.81 | * | 一层店铺 | |
28 | 卢阳公馆6栋-1层-105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82.43 | *.28 | * | 一层店铺 | |
29 | 卢阳公馆7栋-1层-101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4.49 | *.98 | * | 一层店铺 | |
30 | 卢阳公馆7栋-1层-102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4.49 | *.98 | * | 一层店铺 | |
31 | 卢阳公馆7栋-1层-103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4.49 | *.89 | * | 两层挑空 | |
32 | 卢阳公馆7栋-1层—103—1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4.49 | *.89 | * | 两层挑空 | |
33 | 卢阳公馆7栋-1层-105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4.49 | *.98 | * | 一层店铺 | |
34 | 卢阳公馆7栋-1层-106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4.49 | *.98 | * | 一层店铺 | |
35 | 卢阳公馆7栋-1层-107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4.49 | *.98 | * | 一层店铺 | |
36 | 卢阳公馆7栋-1层-108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4.49 | *.98 | * | 一层店铺 | |
37 | 卢阳公馆7栋1层101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4.49 | *.91 | * | 二层店铺 | |
38 | 卢阳公馆7栋1层102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4.49 | *.91 | * | 二层店铺 | |
39 | 卢阳公馆7栋1层103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4.49 | *.91 | * | 二层店铺 | |
40 | 卢阳公馆7栋1层103A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4.49 | *.91 | * | 二层店铺 | |
41 | 卢阳公馆7栋1层105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4.49 | *.91 | * | 二层店铺 | |
42 | 卢阳公馆7栋1层106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4.49 | *.91 | * | 二层店铺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转让方基本 情况 | 名称:汝城县鑫汝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QRA6U61 |
特别 告知 | 1、本次房产转让由郴州 (略) 与湖南省联合产 (略) (以下简称组织人)共同承办,采用加价的方式 (略) 站(http://**) (略) 络竞价。 2、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组织人仅就转让方提供的《房产转让公告》进行披露,对标的质量、面积、产权证照办理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报名前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报名交纳保证金,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放弃看样或放弃尽职调查的,均视为已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并认可该标的和全面接受了公告内容,竞价确认后不得对标的状况和公告内容提出任何异议。 4、在意向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组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组织人不提供竞价场所。 6、温馨提示:①请意向受让方 (略) 站(http://**)尽早办理注册、报名、钱包充值、缴纳交易保证金手续(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交易保证金约2小时内到账); ②请意向受让方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不支持支付宝、微信)、银行柜台转账方式通过意向受让方 (略) 站注册的银行卡账号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 (略) (略) 指定账号。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且收到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房产交付手续。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至湖南省联合产 (略) 网站(http://**)点击本标的项目名称,链接 (略) 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卡账户将标的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一次 (略) (略) 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7:00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必须参与标的的竞买,并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如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受让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佣金、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4、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郴州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 5、受让方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佣金、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 (略) 账户(账户信息请致电0735-*获取)。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自应当签署上述文件之日起逾期3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如重新挂牌,再次成交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和本次竞价中的一切费用(含佣金、交易服务费)由本次竞价中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而放弃受让的竞买人承担。 8、标的挂牌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应当交纳的佣金、交易服务费、有关价外税费和在权利登记中应当交纳的其他费用。转让标的在办理产权证照、权属变更等手续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相应税费均由受让方和转让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其他房产交付前需补交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存在欠缴的物业费、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 9、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10、转让方协助办理房产过户相关事宜。 11、受让方须承担本次交易中应支付给组织人的佣金、 (略) (略) 的交易服务费。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年03月27日9:00——2024年04月15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docx(点击下载) | ||||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17:00时,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竞价成交后,成功竞得的竞买人成为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佣金及交易服务费的一部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退还给受让方。竞买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佣金、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1)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竞买申请的;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该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 (3)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但所有竞买人均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有一个竞买人以挂牌价格或更高价格报价的,其他竞买人不算违约); (4)竞价结束后,竞得人放弃受让,未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房产交易合同》等文件或未按时全额支付交易价款、佣金、交易服务费,或受让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 (5)违反做出的承诺的; (6)竞买人(竞得人)存在其它违约情形的。 3、未成功竞得且没有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略) 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全额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 | 均为1000元及其整数倍 | |
自由竞价 时间 | 标的1: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0:00时; 标的2: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0:10时; 标的3: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0:20时; 标的4: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0:30时; 标的5: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0:40时; 标的6: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0:50时; 标的7: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1:00时; 标的8: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1:10时; 标的9: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1:20时; 标的10: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1:30时; 标的11: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4:00时; 标的12: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4:10时; 标的13: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4:20时; 标的14: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4:30时; 标的15: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4:40时; 标的16: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4:50时; 标的17: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5:00时; 标的18: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5:10时; 标的19: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5:20时; 标的20: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5:30时; 标的21: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5:40时; 标的22: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5:50时; 标的23: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6:10时; 标的24: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6:20时; 标的25: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6:30时; 标的26: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6:40时; 标的27: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6:50时; 标的28: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7:00时; 标的29: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7日10:00时; 标的30: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7日10:10时; 标的31: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7日10:20时; 标的32: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7日10:30时; 标的33: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7日10:40时; 标的34: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7日10:50时; 标的35: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7日11:00时; 标的36: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7日11:10时; 标的37: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7日11:20时; 标的38: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7日11:30时; 标的39: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7日14:00时; 标的40: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7日14:10时; 标的41: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7日14:10时; 标的42: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7日14:20时。 | ||||
延时竞价 周期 | 均为60秒 | ||||
服务费 | 1、佣金按标的成交价的1.5%收取; 2、 (略) (略) 收取交易服务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执行。 |
联系 方式 | 咨询 联系人 | 钟女士、何先生 |
咨询电话 | 0735-*(汝城),0735-*(郴州)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汝城 (略) 18号(老审计局江对面) (略) 北 (略) 鑫沙苑郴中心2楼219-223号(五岭广场名汇城后) | |
踏勘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 |
踏勘 联系人 | 曾女士 0735-* | |
技术支持 | 0735-*、* | |
发布媒体 | 湖南省联合产 (略) 网站http://**; 微信公众号:郴州产权交易所; (略) (略) 网站http://**.cn; 微信公众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 | |
组织方 | 汝城县鑫汝 (略) 联系电话:0735-* 本次转让房产的委托人,按规定依法转让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 |
郴州 (略) 联系电话:0735-* 湖南省联合产 (略) 联系电话:0735-*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房产转让业务的咨询、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房产转让活动的主体责任。 | ||
监督方 | 汝城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735-* 负责此次国有资产转让行为的监督管理。 | |
市场服务方 | (略) (略) 业务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0735-*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财务科0735-* 负责提供交易系统、保证金收退、技术服务,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 |
咨询和争议处理 | 如对本次房产转让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房产转让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 (略) 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
郴州 (略)
湖南省联合产 (略)
2024年03月27日
房产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 汝城县鑫汝 (略) 42处商业用房转让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03月27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04月15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至2024年06月28日或转让方书面通知信息发布终结。 |
基本 情况 | 42处商业用房权利人为汝城县鑫汝 (略) ,地处汝城县卢阳大 (略) 西南角的卢阳公馆,东临卢阳大道,南临财富广场,西临莲郡佳苑, (略) ,交通便捷度与可及性较好。附近生活配套较齐全,住宅集聚度较好,区域土地的水、电、通讯、 (略) 均已接通。房产权利性质为出让/商品房,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具体情况见下表: | ||||||
标的号 | 标的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建筑面积(m2) | 标的挂牌价 (元) | 交易保证金(元) | 备注 | |
1 | 卢阳公馆1栋-1层-101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4.08 | *.81 | * | 一层店铺 | |
2 | 卢阳公馆1栋-1层-102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95.34 | *.42 | * | 一层店铺 | |
3 | 卢阳公馆1栋-1层-103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78.15 | *.52 | * | 一层店铺 | |
4 | 卢阳公馆1栋-1层—103—1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101.07 | *.39 | * | 一层店铺 | |
5 | 卢阳公馆1栋-1层-105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128.34 | *.54 | * | 一层店铺 | |
6 | 卢阳公馆1栋-1层-109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59.73 | *.46 | * | 一层店铺 | |
7 | 卢阳公馆1栋1层101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4.08 | *.00 | * | 二层店铺 | |
8 | 卢阳公馆1栋1层102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176.30 | *.55 | * | 二层店铺 | |
9 | 卢阳公馆1栋1层103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223.09 | *.96 | * | 二层店铺 | |
10 | 卢阳公馆4栋-1层-101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76.19 | *.11 | * | 一层店铺 | |
11 | 卢阳公馆4栋-1层-102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88.30 | *.79 | * | 一层店铺 | |
12 | 卢阳公馆4栋-1层-103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77.21 | *.52 | * | 一层店铺 | |
13 | 卢阳公馆4栋-1层—103—1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98.59 | *.00 | * | 一层店铺 | |
14 | 卢阳公馆4栋-1层-105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6.23 | *.68 | * | 一层店铺 | |
15 | 卢阳公馆4栋-1层-106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6.23 | *.68 | * | 一层店铺 | |
16 | 卢阳公馆4栋1层101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76.19 | *.03 | * | 二层店铺 | |
17 | 卢阳公馆4栋1层102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75.60 | *.18 | * | 二层店铺 | |
18 | 卢阳公馆4栋1层103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176.21 | *.67 | * | 二层店铺 | |
19 | 卢阳公馆4栋1层103A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6.23 | *.72 | * | 二层店铺 | |
20 | 卢阳公馆4栋1层105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6.23 | *.72 | * | 二层店铺 | |
21 | 卢阳公馆5栋-1层-101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72.86 | *.94 | * | 一层店铺 | |
22 | 卢阳公馆5栋 -1~ 1层-102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163.14 | *.18 | * | 一层店铺 | |
23 | 卢阳公馆5栋 -1~ 1层-103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186.16 | *.22 | * | 一层店铺 | |
24 | 卢阳公馆5栋 -1~ 1层-105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160.58 | *.46 | * | 一层店铺 | |
25 | 卢阳公馆6栋-1层-101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72.73 | *.92 | * | 一层店铺 | |
26 | 卢阳公馆6栋-1层-102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87.80 | *.08 | * | 一层店铺 | |
27 | 卢阳公馆6栋-1层-103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92.91 | *.81 | * | 一层店铺 | |
28 | 卢阳公馆6栋-1层-105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82.43 | *.28 | * | 一层店铺 | |
29 | 卢阳公馆7栋-1层-101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4.49 | *.98 | * | 一层店铺 | |
30 | 卢阳公馆7栋-1层-102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4.49 | *.98 | * | 一层店铺 | |
31 | 卢阳公馆7栋-1层-103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4.49 | *.89 | * | 两层挑空 | |
32 | 卢阳公馆7栋-1层—103—1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4.49 | *.89 | * | 两层挑空 | |
33 | 卢阳公馆7栋-1层-105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4.49 | *.98 | * | 一层店铺 | |
34 | 卢阳公馆7栋-1层-106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4.49 | *.98 | * | 一层店铺 | |
35 | 卢阳公馆7栋-1层-107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4.49 | *.98 | * | 一层店铺 | |
36 | 卢阳公馆7栋-1层-108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4.49 | *.98 | * | 一层店铺 | |
37 | 卢阳公馆7栋1层101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4.49 | *.91 | * | 二层店铺 | |
38 | 卢阳公馆7栋1层102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4.49 | *.91 | * | 二层店铺 | |
39 | 卢阳公馆7栋1层103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4.49 | *.91 | * | 二层店铺 | |
40 | 卢阳公馆7栋1层103A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4.49 | *.91 | * | 二层店铺 | |
41 | 卢阳公馆7栋1层105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4.49 | *.91 | * | 二层店铺 | |
42 | 卢阳公馆7栋1层106 | 湘(2024)汝城县不动产权第*号 | 64.49 | *.91 | * | 二层店铺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转让方基本 情况 | 名称:汝城县鑫汝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QRA6U61 |
特别 告知 | 1、本次房产转让由郴州 (略) 与湖南省联合产 (略) (以下简称组织人)共同承办,采用加价的方式 (略) 站(http://**) (略) 络竞价。 2、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组织人仅就转让方提供的《房产转让公告》进行披露,对标的质量、面积、产权证照办理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报名前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报名交纳保证金,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放弃看样或放弃尽职调查的,均视为已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并认可该标的和全面接受了公告内容,竞价确认后不得对标的状况和公告内容提出任何异议。 4、在意向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组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组织人不提供竞价场所。 6、温馨提示:①请意向受让方 (略) 站(http://**)尽早办理注册、报名、钱包充值、缴纳交易保证金手续(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交易保证金约2小时内到账); ②请意向受让方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不支持支付宝、微信)、银行柜台转账方式通过意向受让方 (略) 站注册的银行卡账号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 (略) (略) 指定账号。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且收到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房产交付手续。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至湖南省联合产 (略) 网站(http://**)点击本标的项目名称,链接 (略) 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卡账户将标的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一次 (略) (略) 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7:00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必须参与标的的竞买,并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如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受让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佣金、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4、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郴州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 5、受让方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佣金、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 (略) 账户(账户信息请致电0735-*获取)。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自应当签署上述文件之日起逾期3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如重新挂牌,再次成交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和本次竞价中的一切费用(含佣金、交易服务费)由本次竞价中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而放弃受让的竞买人承担。 8、标的挂牌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应当交纳的佣金、交易服务费、有关价外税费和在权利登记中应当交纳的其他费用。转让标的在办理产权证照、权属变更等手续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相应税费均由受让方和转让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其他房产交付前需补交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存在欠缴的物业费、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 9、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10、转让方协助办理房产过户相关事宜。 11、受让方须承担本次交易中应支付给组织人的佣金、 (略) (略) 的交易服务费。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年03月27日9:00——2024年04月15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docx(点击下载) | ||||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17:00时,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竞价成交后,成功竞得的竞买人成为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佣金及交易服务费的一部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退还给受让方。竞买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佣金、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1)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竞买申请的;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该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 (3)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但所有竞买人均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有一个竞买人以挂牌价格或更高价格报价的,其他竞买人不算违约); (4)竞价结束后,竞得人放弃受让,未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房产交易合同》等文件或未按时全额支付交易价款、佣金、交易服务费,或受让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 (5)违反做出的承诺的; (6)竞买人(竞得人)存在其它违约情形的。 3、未成功竞得且没有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略) 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全额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 | 均为1000元及其整数倍 | |
自由竞价 时间 | 标的1: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0:00时; 标的2: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0:10时; 标的3: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0:20时; 标的4: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0:30时; 标的5: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0:40时; 标的6: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0:50时; 标的7: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1:00时; 标的8: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1:10时; 标的9: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1:20时; 标的10: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1:30时; 标的11: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4:00时; 标的12: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4:10时; 标的13: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4:20时; 标的14: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4:30时; 标的15: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4:40时; 标的16: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4:50时; 标的17: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5:00时; 标的18: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5:10时; 标的19: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5:20时; 标的20: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5:30时; 标的21: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5:40时; 标的22: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5:50时; 标的23: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6:10时; 标的24: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6:20时; 标的25: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6:30时; 标的26: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6:40时; 标的27: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6:50时; 标的28: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6日17:00时; 标的29: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7日10:00时; 标的30: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7日10:10时; 标的31: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7日10:20时; 标的32: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7日10:30时; 标的33: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7日10:40时; 标的34: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7日10:50时; 标的35: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7日11:00时; 标的36: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7日11:10时; 标的37: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7日11:20时; 标的38: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7日11:30时; 标的39: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7日14:00时; 标的40: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7日14:10时; 标的41: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7日14:10时; 标的42:2024年03月27日09:00时-2024年04月17日14:20时。 | ||||
延时竞价 周期 | 均为60秒 | ||||
服务费 | 1、佣金按标的成交价的1.5%收取; 2、 (略) (略) 收取交易服务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执行。 |
联系 方式 | 咨询 联系人 | 钟女士、何先生 |
咨询电话 | 0735-*(汝城),0735-*(郴州)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汝城 (略) 18号(老审计局江对面) (略) 北 (略) 鑫沙苑郴中心2楼219-223号(五岭广场名汇城后) | |
踏勘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 |
踏勘 联系人 | 曾女士 0735-* | |
技术支持 | 0735-*、* | |
发布媒体 | 湖南省联合产 (略) 网站http://**; 微信公众号:郴州产权交易所; (略) (略) 网站http://**.cn; 微信公众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 | |
组织方 | 汝城县鑫汝 (略) 联系电话:0735-* 本次转让房产的委托人,按规定依法转让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 |
郴州 (略) 联系电话:0735-* 湖南省联合产 (略) 联系电话:0735-*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房产转让业务的咨询、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房产转让活动的主体责任。 | ||
监督方 | 汝城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735-* 负责此次国有资产转让行为的监督管理。 | |
市场服务方 | (略) (略) 业务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0735-*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财务科0735-* 负责提供交易系统、保证金收退、技术服务,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 |
咨询和争议处理 | 如对本次房产转让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房产转让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 (略) 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
郴州 (略)
湖南省联合产 (略)
2024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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