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煤业集团物业管理公司房产租赁公告2024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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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亭煤业集团物业管理公司房产租赁公告2024第三批

2024-07-01 18:09

项目编号:WL2024ZZ299

受委托,现将华亭 (略) (略) (以下简称“出租方”)所属的房产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情况

编号

标的名称

地址

租赁面积(㎡)

挂牌租金

保证金(元)

押金(元)

免租期(天)

租金支付方式

用途

租赁期限

1

安口宾馆综合营业楼

(略) 安口镇关庄村

*

*元/年

*

*

180

半年付

可用于一般性商业经营用途,但不得用于开设足浴、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5年

2

星光宾馆综合营业楼

甘肃省崇信县新西街27号( (略) (略) 对面)

*

*元/年

*

*

180

半年付

可用于一般性商业经营用途,但不得用于开设足浴、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5年

3

(略)

(略) (略) 61号(梅苑小区东侧临街面)

2799.16

*元/年

*

*

90

年付

可用于一般性商业经营用途,但不得用于开设足浴、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5年

4

锦苑商住楼商铺2#

(略) 华煤集团锦苑商住楼下商铺

101.67

5000元/月

5000

5000

90

年付

可用于一般性商业经营用途(除餐饮),但不得用于开设电子游戏社、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及成人性用品商店

1-5年

5

锦苑商住楼商铺5#

101.67

5000元/月

5000

5000

90

年付

6

锦苑商住楼商铺6#

206.27

9200元/月

*

*

90

年付

7

锦苑商住楼商铺7#

91.38

4500元/月

5000

5000

90

年付

8

锦苑商住楼商铺9#

179.71

8100元/月

*

*

90

年付

9

锦苑商住楼商铺10#

101.67

5000元/月

5000

5000

90

年付

10

锦苑商住楼商铺11#

281.45

*元/月

*

*

90

年付

11

砚北小区商铺东-3室二层

(略) 砚北花园小区楼下商铺

118.8

3000元/月

5000

5000

90

年付

可用于办公、一般性经营用途

1-5年

12

福苑南区商铺8#

(略) 华煤集团福苑南小区

89.22

2200元/月

5000

5000

90

年付

可用于一般性商业经营用途,包括不限于零售批发、餐饮、休闲、娱乐等

1-5年

13

菊苑小区商铺75#

(略) 华煤集团菊苑小区西门南侧230米附近

360.13

4600元/月

*

*

90

年付

可用于一般性商业经营用途,包括不限于零售批发、餐饮、休闲、娱乐等

1-5年

14

原杨井22号楼住宅楼商铺1#

安口镇西大街原杨井22号楼住宅楼一楼

15

80元/月/间

1500

1500

90

年付

可用于一般性商业经营用途,包括不限于零售批发、餐饮、休闲、娱乐等

1-5年

15

原杨井22号楼住宅楼商铺2#

15

80元/月/间

1500

1500

90

年付

16

原杨井22号楼住宅楼商铺3#

15

80元/月/间

1500

1500

90

年付

17

原杨井22号楼住宅楼商铺4#

15

80元/月/间

1500

1500

90

年付

18

原杨井22号楼住宅楼商铺5#

15

80元/月/间

1500

1500

90

年付

19

原杨井22号楼住宅楼商铺6#

15

80元/月/间

1500

1500

90

年付

20

原杨井22号楼住宅楼商铺7#

15

80元/月/间

1500

1500

90

年付

21

原杨井22号楼住宅楼商铺8#

10

60元/月/间

1000

1000

90

年付

22

原杨井22号楼住宅楼商铺9#

10

60元/月/间

1000

1000

90

年付

23

原杨井22号楼住宅楼商铺10#

10

60元/月/间

1000

1000

90

年付

24

原杨井22号楼住宅楼商铺11#

10

60元/月/间

1000

1000

90

年付

25

原杨井22号楼住宅楼商铺12#

10

60元/月/间

1000

1000

90

年付

26

原杨井综合服务楼商铺1#

25.7

100元/月/间

1500

1500

90

年付

27

原杨井综合服务楼商铺2#

25.7

100元/月/间

1500

1500

90

年付

28

原杨井综合服务楼商铺3#

25.7

100元/月/间

1500

1500

90

年付

29

原杨井综合服务楼商铺4#

25.7

100元/月/间

1500

1500

90

年付

30

原杨井综合服务楼商铺5#

25.7

100元/月/间

1500

1500

90

年付

31

原杨井综合服务楼商铺6#

25.7

100元/月/间

1500

1500

90

年付

32

原杨井综合服务楼商铺7#

25.7

100元/月/间

1500

1500

90

年付

33

新窑街道临街商铺(11间)

甘肃省新窑镇街道(原新窑急救中心南侧)

24

240元/月/间

1000

1000

90

年付

可用于一般性商业经营用途,包括不限于零售批发、餐饮、休闲、娱乐等

1-5年

34

24

240元/月/间

1000

1000

90

年付

35

24

240元/月/间

1000

1000

90

年付

36

24

240元/月/间

1000

1000

90

年付

37

24

240元/月/间

1000

1000

90

年付

38

24

240元/月/间

1000

1000

90

年付

39

24

240元/月/间

1000

1000

90

年付

40

24

240元/月/间

1000

1000

90

年付

41

24

240元/月/间

1000

1000

90

年付

42

24

240元/月/间

1000

1000

90

年付

43

24

240元/月/间

1000

1000

90

年付

44

华宝商贸城商铺

(略) (略) 内

53.63

1300元/月

3000

3000

90

年付

可用于一般性商业经营用途,包括不限于零售批发、餐饮、休闲、娱乐等

1-5年

45

福苑小区商铺

(略) 东华镇西大街2-483(福苑西小区东侧)

302.09

7500元/月

*

*

90

年付

可用于一般性商业经营用途,包括不限于零售批发、餐饮、休闲、娱乐等

1-5年

46

华矿小区住宅12#-1-601

(略) (略) 内

123.1

700元/月

2000

2000

90

年付

居住

1-5年

47

华矿小区住宅12#-2-601

123.1

700元/月

2000

2000

90

48

华矿小区住宅1#-1-603

54.42

400元/月

1000

1000

90

49

1号家属楼住宅1-1-301

(略) 崇信县新窑镇柏家沟村新柏煤矿家属楼

119.2

700元/月

2000

2000

90

年付

居住

1-5年

50

1号家属楼住宅1-1-401

119.2

700元/月

2000

2000

90

51

1号家属楼住宅1-1-501

119.2

700元/月

2000

2000

90

52

2号家属楼住宅2-1-401

87.75

500元/月

2000

2000

90

53

菊苑小区车库10#

(略) 菊苑小区1#楼下

111.73

3000元/年

1000

1000

0

年付

停放车辆、仓储

1-5年

二、承租资格和条件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

2.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资金支付能力。

3.以上所有标的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受让。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承租方确定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四、报名手续

报名需要携带的资料:

1.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

3.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4.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甘肃省产权交 (略) 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承租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承租须知

1.公告期: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12日(共计10个工作日)挂牌期满后标的如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继续以每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顺延3个周期。

2.租赁保证金交纳时间:2024年7月12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成交后租赁保证金转为首期部分房屋租金,房屋押金另行支付至甘肃省产权交 (略) 指定账户。

3.支付方式:首期价款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至甘交所集团指定账户,逾期未交款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

4.房屋租赁年限不低于1年且不得高于5年,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须交纳一定数额房屋押金,租金采取先付款后使用方式,租金一年一付或半年付,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承租方须提前一个月内付清,具体支付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5.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租赁期间与承租方生产经营及使用产生的税、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依法向有关部门缴纳。

6.合同签订: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交清首期价款后,30日内双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以出租方通知为准),合同期内包含免租期。

7.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勘查租赁标的,并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意向承租方资格经审核通过后,在公告期内按规定交纳租赁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租赁保证金确认到账,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租赁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银行到账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

8.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出租方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若承租方违反以上规定则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9.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不得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已交纳的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10.租赁期间与承租方生产经营及使用产生的税金及水、电、暖、物业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依法向有关部门缴纳。

11.标的一切均以实地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的单位或个人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向出租方及有关部门咨询,出租方不保证所招租房屋品质及缺失,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租赁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租赁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租赁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房屋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12.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出租方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书》《成交通知书》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承 (略) 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通知书》的。
(3)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损失的。
(4)意向承租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故意泄露出租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承租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成交价格低于本次租赁价格时,该承租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13.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提交《租赁申请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承租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对违反交易规则等行为,一经查实出租方有权取消租赁资格。

14.其他详见《租赁申请承诺书》《租赁须知》《房屋租赁合同(待签)》等文件。

六、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王经理 * 邹经理*

网址:http://**.cn

甘肃省产权交 (略)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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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1 18:09

项目编号:WL2024ZZ299

受委托,现将华亭 (略) (略) (以下简称“出租方”)所属的房产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情况

编号

标的名称

地址

租赁面积(㎡)

挂牌租金

保证金(元)

押金(元)

免租期(天)

租金支付方式

用途

租赁期限

1

安口宾馆综合营业楼

(略) 安口镇关庄村

*

*元/年

*

*

180

半年付

可用于一般性商业经营用途,但不得用于开设足浴、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5年

2

星光宾馆综合营业楼

甘肃省崇信县新西街27号( (略) (略) 对面)

*

*元/年

*

*

180

半年付

可用于一般性商业经营用途,但不得用于开设足浴、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5年

3

(略)

(略) (略) 61号(梅苑小区东侧临街面)

2799.16

*元/年

*

*

90

年付

可用于一般性商业经营用途,但不得用于开设足浴、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5年

4

锦苑商住楼商铺2#

(略) 华煤集团锦苑商住楼下商铺

101.67

5000元/月

5000

5000

90

年付

可用于一般性商业经营用途(除餐饮),但不得用于开设电子游戏社、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及成人性用品商店

1-5年

5

锦苑商住楼商铺5#

101.67

5000元/月

5000

5000

90

年付

6

锦苑商住楼商铺6#

206.27

9200元/月

*

*

90

年付

7

锦苑商住楼商铺7#

91.38

4500元/月

5000

5000

90

年付

8

锦苑商住楼商铺9#

179.71

8100元/月

*

*

90

年付

9

锦苑商住楼商铺10#

101.67

5000元/月

5000

5000

90

年付

10

锦苑商住楼商铺11#

281.45

*元/月

*

*

90

年付

11

砚北小区商铺东-3室二层

(略) 砚北花园小区楼下商铺

118.8

3000元/月

5000

5000

90

年付

可用于办公、一般性经营用途

1-5年

12

福苑南区商铺8#

(略) 华煤集团福苑南小区

89.22

2200元/月

5000

5000

90

年付

可用于一般性商业经营用途,包括不限于零售批发、餐饮、休闲、娱乐等

1-5年

13

菊苑小区商铺75#

(略) 华煤集团菊苑小区西门南侧230米附近

360.13

4600元/月

*

*

90

年付

可用于一般性商业经营用途,包括不限于零售批发、餐饮、休闲、娱乐等

1-5年

14

原杨井22号楼住宅楼商铺1#

安口镇西大街原杨井22号楼住宅楼一楼

15

80元/月/间

1500

1500

90

年付

可用于一般性商业经营用途,包括不限于零售批发、餐饮、休闲、娱乐等

1-5年

15

原杨井22号楼住宅楼商铺2#

15

80元/月/间

1500

1500

90

年付

16

原杨井22号楼住宅楼商铺3#

15

80元/月/间

1500

1500

90

年付

17

原杨井22号楼住宅楼商铺4#

15

80元/月/间

1500

1500

90

年付

18

原杨井22号楼住宅楼商铺5#

15

80元/月/间

1500

1500

90

年付

19

原杨井22号楼住宅楼商铺6#

15

80元/月/间

1500

1500

90

年付

20

原杨井22号楼住宅楼商铺7#

15

80元/月/间

1500

1500

90

年付

21

原杨井22号楼住宅楼商铺8#

10

60元/月/间

1000

1000

90

年付

22

原杨井22号楼住宅楼商铺9#

10

60元/月/间

1000

1000

90

年付

23

原杨井22号楼住宅楼商铺10#

10

60元/月/间

1000

1000

90

年付

24

原杨井22号楼住宅楼商铺11#

10

60元/月/间

1000

1000

90

年付

25

原杨井22号楼住宅楼商铺12#

10

60元/月/间

1000

1000

90

年付

26

原杨井综合服务楼商铺1#

25.7

100元/月/间

1500

1500

90

年付

27

原杨井综合服务楼商铺2#

25.7

100元/月/间

1500

1500

90

年付

28

原杨井综合服务楼商铺3#

25.7

100元/月/间

1500

1500

90

年付

29

原杨井综合服务楼商铺4#

25.7

100元/月/间

1500

1500

90

年付

30

原杨井综合服务楼商铺5#

25.7

100元/月/间

1500

1500

90

年付

31

原杨井综合服务楼商铺6#

25.7

100元/月/间

1500

1500

90

年付

32

原杨井综合服务楼商铺7#

25.7

100元/月/间

1500

1500

90

年付

33

新窑街道临街商铺(11间)

甘肃省新窑镇街道(原新窑急救中心南侧)

24

240元/月/间

1000

1000

90

年付

可用于一般性商业经营用途,包括不限于零售批发、餐饮、休闲、娱乐等

1-5年

34

24

240元/月/间

1000

1000

90

年付

35

24

240元/月/间

1000

1000

90

年付

36

24

240元/月/间

1000

1000

90

年付

37

24

240元/月/间

1000

1000

90

年付

38

24

240元/月/间

1000

1000

90

年付

39

24

240元/月/间

1000

1000

90

年付

40

24

240元/月/间

1000

1000

90

年付

41

24

240元/月/间

1000

1000

90

年付

42

24

240元/月/间

1000

1000

90

年付

43

24

240元/月/间

1000

1000

90

年付

44

华宝商贸城商铺

(略) (略) 内

53.63

1300元/月

3000

3000

90

年付

可用于一般性商业经营用途,包括不限于零售批发、餐饮、休闲、娱乐等

1-5年

45

福苑小区商铺

(略) 东华镇西大街2-483(福苑西小区东侧)

302.09

7500元/月

*

*

90

年付

可用于一般性商业经营用途,包括不限于零售批发、餐饮、休闲、娱乐等

1-5年

46

华矿小区住宅12#-1-601

(略) (略) 内

123.1

700元/月

2000

2000

90

年付

居住

1-5年

47

华矿小区住宅12#-2-601

123.1

700元/月

2000

2000

90

48

华矿小区住宅1#-1-603

54.42

400元/月

1000

1000

90

49

1号家属楼住宅1-1-301

(略) 崇信县新窑镇柏家沟村新柏煤矿家属楼

119.2

700元/月

2000

2000

90

年付

居住

1-5年

50

1号家属楼住宅1-1-401

119.2

700元/月

2000

2000

90

51

1号家属楼住宅1-1-501

119.2

700元/月

2000

2000

90

52

2号家属楼住宅2-1-401

87.75

500元/月

2000

2000

90

53

菊苑小区车库10#

(略) 菊苑小区1#楼下

111.73

3000元/年

1000

1000

0

年付

停放车辆、仓储

1-5年

二、承租资格和条件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

2.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资金支付能力。

3.以上所有标的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受让。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承租方确定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四、报名手续

报名需要携带的资料:

1.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

3.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4.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甘肃省产权交 (略) 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承租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承租须知

1.公告期: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12日(共计10个工作日)挂牌期满后标的如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继续以每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顺延3个周期。

2.租赁保证金交纳时间:2024年7月12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成交后租赁保证金转为首期部分房屋租金,房屋押金另行支付至甘肃省产权交 (略) 指定账户。

3.支付方式:首期价款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至甘交所集团指定账户,逾期未交款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

4.房屋租赁年限不低于1年且不得高于5年,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须交纳一定数额房屋押金,租金采取先付款后使用方式,租金一年一付或半年付,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承租方须提前一个月内付清,具体支付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5.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租赁期间与承租方生产经营及使用产生的税、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依法向有关部门缴纳。

6.合同签订: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交清首期价款后,30日内双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以出租方通知为准),合同期内包含免租期。

7.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勘查租赁标的,并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意向承租方资格经审核通过后,在公告期内按规定交纳租赁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租赁保证金确认到账,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租赁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银行到账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

8.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出租方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若承租方违反以上规定则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9.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不得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已交纳的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10.租赁期间与承租方生产经营及使用产生的税金及水、电、暖、物业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依法向有关部门缴纳。

11.标的一切均以实地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的单位或个人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向出租方及有关部门咨询,出租方不保证所招租房屋品质及缺失,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租赁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租赁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租赁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房屋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12.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出租方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书》《成交通知书》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承 (略) 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通知书》的。
(3)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损失的。
(4)意向承租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故意泄露出租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承租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成交价格低于本次租赁价格时,该承租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13.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提交《租赁申请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承租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对违反交易规则等行为,一经查实出租方有权取消租赁资格。

14.其他详见《租赁申请承诺书》《租赁须知》《房屋租赁合同(待签)》等文件。

六、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王经理 * 邹经理*

网址:http://**.cn

甘肃省产权交 (略)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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