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轨道交通1、2号线站内充电宝点位租赁权转让项目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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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轨道交通1、2号线站内充电宝点位租赁权转让项目招商公告

1.招商条件

(略) 轨道交通1、2号线站内充电宝点位租赁权转让项目,招 (略) 轨道交通 (略) ,该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现委托北京 (略) 对本项目选择合格响应人,欢迎合格的响应人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商范围

2.1项目地点: (略) 。

2.2项目概况: (略) 轨道交通站内商业多元化经营增加站内商业业态需要,计划将在1、2号线34个车站预计约65处点位增加站厅层共享充电宝业务,现对站内充电宝点位租赁权转让项目进行招商。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招商范围: (略) 轨道交通1、2号线车站站厅层共65台充电宝点位。包括:1号线杨湾站至红山站,共19个站点,合计39个充电宝机柜点位;2号线二乔站至八里堂站,共14个站点,合计26个充电宝机柜点位,具体数量及位置以双方现场实际交付为准,共享充电宝租赁场地明细表详见招商文件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2.5租赁期限:5年,以物业交付确认书为准。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响应人须是所投共享充电宝的企业品牌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品牌商开具的授权文件或与品牌商的合作协议等)。

3.3响应人提供的产品设备须符合CNAS或CQC或CCC等质量认证及安全检测(须提供产品质量认证和安全质量检测报告)。

3.4信誉要求:截至本项目招商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21年8月1日至本项目招商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应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3.5信用要求:

(1)截至本项目招商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网站中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河南)(http://**)”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洛阳(http://**)”网站“红黑榜”中的“黑榜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截至本项目招商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网站中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2)与招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招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在 (略) 洛 (略) *@*26.com获取招商文件。

注: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时,请电话告知工作人员(联系电话*),进行远程审核,审核通过后获取招商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招商文件领取表(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

4.2招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采购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7月15日9时30分, (略) 洛 (略) 与厚载门街交叉口东南角洛阳轨道交通控制中心702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轨道 (略) 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商人: (略) 轨道交通 (略)

地 址: (略) 洛 (略) 207号洛阳轨道交通控制中心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79-*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 (略)

地 址: (略) 洛 (略) 207号洛阳轨道交通控制中心

联系人:陈女士、朱先生

电 话:*

邮 箱:*@*26.com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采购文件领取表.doc


(略) 轨道交通 (略)

2024年7月1日



1.招商条件

(略) 轨道交通1、2号线站内充电宝点位租赁权转让项目,招 (略) 轨道交通 (略) ,该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现委托北京 (略) 对本项目选择合格响应人,欢迎合格的响应人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商范围

2.1项目地点: (略) 。

2.2项目概况: (略) 轨道交通站内商业多元化经营增加站内商业业态需要,计划将在1、2号线34个车站预计约65处点位增加站厅层共享充电宝业务,现对站内充电宝点位租赁权转让项目进行招商。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招商范围: (略) 轨道交通1、2号线车站站厅层共65台充电宝点位。包括:1号线杨湾站至红山站,共19个站点,合计39个充电宝机柜点位;2号线二乔站至八里堂站,共14个站点,合计26个充电宝机柜点位,具体数量及位置以双方现场实际交付为准,共享充电宝租赁场地明细表详见招商文件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2.5租赁期限:5年,以物业交付确认书为准。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响应人须是所投共享充电宝的企业品牌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品牌商开具的授权文件或与品牌商的合作协议等)。

3.3响应人提供的产品设备须符合CNAS或CQC或CCC等质量认证及安全检测(须提供产品质量认证和安全质量检测报告)。

3.4信誉要求:截至本项目招商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21年8月1日至本项目招商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应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3.5信用要求:

(1)截至本项目招商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网站中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河南)(http://**)”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洛阳(http://**)”网站“红黑榜”中的“黑榜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截至本项目招商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网站中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2)与招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招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在 (略) 洛 (略) *@*26.com获取招商文件。

注: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时,请电话告知工作人员(联系电话*),进行远程审核,审核通过后获取招商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招商文件领取表(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

4.2招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采购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7月15日9时30分, (略) 洛 (略) 与厚载门街交叉口东南角洛阳轨道交通控制中心702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轨道 (略) 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商人: (略) 轨道交通 (略)

地 址: (略) 洛 (略) 207号洛阳轨道交通控制中心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79-*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 (略)

地 址: (略) 洛 (略) 207号洛阳轨道交通控制中心

联系人:陈女士、朱先生

电 话:*

邮 箱:*@*26.com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采购文件领取表.doc


(略) 轨道交通 (略)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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