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重点区域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采伐林木转让
重庆市荣昌区重点区域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采伐林木转让
标的名称 | 重庆市荣昌区重点区域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采伐林木转让 | ||
项目编号 | GR2024CQ* | 转让底价 | 45.53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7-02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7-15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市辖区>荣昌区 | 资产类别 | 其他 |
标的名称 | 重庆市荣昌区重点区域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采伐林木转让 | ||
标的描述 | 标的系重点区域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的采伐林木转让,涉及岚峰林场及清升镇楠木沟林场共计486.66亩林地,林木蓄积量共计2958.3立方米。 | ||
标的所在位置 | 岚峰林场及清升镇楠木沟林场 | ||
转让底价(万元) | 45.53 万元 | ||
评估报告文号 | 重庆盛大评报字(2024)第*号、重庆盛大评报字(2024)第*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6-06 | ||
重要信息披露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电话 | * |
转让方名称 | (略) 荣昌区林业局 | |||
行为批准机构 | (略) 荣昌区财政局 | |||
评估备案机构 | (略) 荣昌区财政局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标的系重点区域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的采伐林木转让,林木蓄积量共计2958.6m3,其中:松木蓄积量约2783.2m3,香樟、杉木、桉树及泡桐等其他木材蓄积量约175.4m3。标的详情见附件1《标的明细表》。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 (略) 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林木采伐及转让相关要求: (一)标的林木采伐及及运输(荣昌辖区内)工作由转让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二)根据《 (略) 植物检疫条例》《 (略) 林业局关于做好增发国债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采伐松木管控的通知》及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相关规定,标的中的松疫木须采用粉碎(削片)方式在本区县进行处置,粉碎(削片)后的粉碎物短粒径不超过1厘米(削片厚度不超过0.6厘米)。项目成交后,受让方负责选用“荣昌区松材线虫病疫木除害处理企业目录库”中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并承担相应费用,企业目录库详见附件2《2023-2024年荣昌区疫木除害企业名单》。 六、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现状、瑕疵及有关政策规定,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七、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八、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 九、在受让方完清全部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由转让方负责在2024年12月31日前将标的移交给受让方。 十、本次转让价为含税价格,转让方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 十一、本次转让标的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十二、项目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3.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交所集团荣昌支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林子惠 | 联系电话 | 023-* |
标的名称 | 重庆市荣昌区重点区域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采伐林木转让 | ||
项目编号 | GR2024CQ* | 转让底价 | 45.53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7-02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7-15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市辖区>荣昌区 | 资产类别 | 其他 |
标的名称 | 重庆市荣昌区重点区域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采伐林木转让 | ||
标的描述 | 标的系重点区域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的采伐林木转让,涉及岚峰林场及清升镇楠木沟林场共计486.66亩林地,林木蓄积量共计2958.3立方米。 | ||
标的所在位置 | 岚峰林场及清升镇楠木沟林场 | ||
转让底价(万元) | 45.53 万元 | ||
评估报告文号 | 重庆盛大评报字(2024)第*号、重庆盛大评报字(2024)第*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6-06 | ||
重要信息披露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电话 | * |
转让方名称 | (略) 荣昌区林业局 | |||
行为批准机构 | (略) 荣昌区财政局 | |||
评估备案机构 | (略) 荣昌区财政局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标的系重点区域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的采伐林木转让,林木蓄积量共计2958.6m3,其中:松木蓄积量约2783.2m3,香樟、杉木、桉树及泡桐等其他木材蓄积量约175.4m3。标的详情见附件1《标的明细表》。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 (略) 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林木采伐及转让相关要求: (一)标的林木采伐及及运输(荣昌辖区内)工作由转让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二)根据《 (略) 植物检疫条例》《 (略) 林业局关于做好增发国债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采伐松木管控的通知》及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相关规定,标的中的松疫木须采用粉碎(削片)方式在本区县进行处置,粉碎(削片)后的粉碎物短粒径不超过1厘米(削片厚度不超过0.6厘米)。项目成交后,受让方负责选用“荣昌区松材线虫病疫木除害处理企业目录库”中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并承担相应费用,企业目录库详见附件2《2023-2024年荣昌区疫木除害企业名单》。 六、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现状、瑕疵及有关政策规定,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七、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八、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 九、在受让方完清全部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由转让方负责在2024年12月31日前将标的移交给受让方。 十、本次转让价为含税价格,转让方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 十一、本次转让标的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十二、项目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3.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交所集团荣昌支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林子惠 | 联系电话 | 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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