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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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号

出让公告
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DGZGT[2024]08号)
DGZGT[2024]08号 2024年07月02日
经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GB* 宗地总面积: 9692.9平方米 宗地坐落: (略) 南侧、 (略) 东侧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2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10.000≤ 并且 ≤20.000 建筑限高(米): ≤54.000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9692.9
投资强度: *元/公顷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30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3日 至 2024年07月22日 到 大厂回 (略)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3日 至 2024年07月22日 到 大厂回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7月2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7月23日在大厂回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2)本次拍卖不允许口头报名和邮寄材料。 (3)竞买人可自行到拟出让地块现场踏勘。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报名竞买人,并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5)本次拍卖公告 (略) 场网(http://**)、河北省 (略) (http://**)、廊坊日报上公开发布。 (6)竞买人须执《竞买回执单》参加拍卖出让活动。 (7)出让宗地范围内电力设施、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 (略) 等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所需税费均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8)受让人在拍卖会上竞得标的,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之后,需按《土地拍卖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向拍卖服务机构支付拍卖佣金。 (9)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大厂回 (略)
联 系 人:*经理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大厂回 (略)
开户银行: 大厂农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652

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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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DGZGT[2024]08号)
DGZGT[2024]08号 2024年07月02日
经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GB* 宗地总面积: 9692.9平方米 宗地坐落: (略) 南侧、 (略) 东侧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2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10.000≤ 并且 ≤20.000 建筑限高(米): ≤54.000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9692.9
投资强度: *元/公顷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30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3日 至 2024年07月22日 到 大厂回 (略)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3日 至 2024年07月22日 到 大厂回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7月2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7月23日在大厂回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2)本次拍卖不允许口头报名和邮寄材料。 (3)竞买人可自行到拟出让地块现场踏勘。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报名竞买人,并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5)本次拍卖公告 (略) 场网(http://**)、河北省 (略) (http://**)、廊坊日报上公开发布。 (6)竞买人须执《竞买回执单》参加拍卖出让活动。 (7)出让宗地范围内电力设施、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 (略) 等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所需税费均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8)受让人在拍卖会上竞得标的,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之后,需按《土地拍卖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向拍卖服务机构支付拍卖佣金。 (9)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大厂回 (略)
联 系 人:*经理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大厂回 (略)
开户银行: 大厂农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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