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废旧医疗设备转让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国资监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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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废旧医疗设备转让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一批废旧医疗设备转让(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 (略) ) 项目编号 N0109ESSB*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7-03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7-09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评估价/价格(元)
1 DR、胃肠机等 1 *.00
合计 *.00
存放地 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 (略) 仓库
标的现状 闲置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00
评估基准日 2024-03-31
评估机构 内蒙古 (略)
转让底价(元) *.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出方名称: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 (略)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关于同意报废仪器设备的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特别
告知

公告中标的照片和相关参数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本次转让标的为一批废旧医疗设备 ,标的存放地点在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 (略) 仓库内,意向受让方须在勘验标的时做好影像或拍照等记录工作,详细了解转让标的和拆除要求等,标的照片和资产明细仅供参考,标的数量和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转让方不保证所有资产项的完整性及品质等。

1、本次交易设定现场勘验环节,现场勘验时需提交:(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勘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挂牌公告期工作时间均可预约进行现场勘验,勘验完毕取得双方签章的《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时需上传)。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

2、受让方应在拆除及清运现场划定危险区,设置警戒线和相关的安全警示标志,并由专人监护。受让方在进行标的拆除、搬运、现场清理等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管理,不 (略) 等其他设施。拆除后的资产设备在清运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由受让方进行清理并妥善处理。清运完毕后由转让方现场验收,如未到达转让方验收标准,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按照标准进行再次施工,直至达到标准为止。

3、受让方在拆除、搬运及清理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或因过错等其他情况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

4、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5、《资产评估报告》等在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备查。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本次标的成交后,转让方不提供相关发票。

7、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接、清运完毕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营业范围内含医疗设备销售或回收

标的交割 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在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现场勘验确认表》、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及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递交至中心,受让方须在中心发送缴款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

3、交易双方需在收到《资产交接通知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共同签署《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交接工作。并按照转让方要求自行完成标的物搬运及垃圾清运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交接过程中需服从转让方的指挥。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交接之日起保管责任即由受让方承担。双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重量、质量等关键信息。

4、中心在收到双方签署的《交易合同》,收到转让方书面通知后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的《交易凭证》。

5、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报废资产设备,受让方购买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以转受让双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亲自勘验标的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预约

勘验地点: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 (略)

勘验联系人:宋先生 *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7-03 09:00:00 至 2024-07-09 17:00:00
报名手续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docx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缴纳:金额*,截止时间2024-07-09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或履约保证金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清运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07-03 09:00:00-2024-07-10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内蒙古产权 (略) 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乌兰 (略) 资产处置明细表.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李娜娜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公告期工作时间内
咨询地址 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 (略) 3号产权交易大厦
技术支持 李经理 *
其 他

项目名称 一批废旧医疗设备转让(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 (略) ) 项目编号 N0109ESSB*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7-03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7-09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评估价/价格(元)
1 DR、胃肠机等 1 *.00
合计 *.00
存放地 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 (略) 仓库
标的现状 闲置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00
评估基准日 2024-03-31
评估机构 内蒙古 (略)
转让底价(元) *.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出方名称: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 (略)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关于同意报废仪器设备的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特别
告知

公告中标的照片和相关参数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本次转让标的为一批废旧医疗设备 ,标的存放地点在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 (略) 仓库内,意向受让方须在勘验标的时做好影像或拍照等记录工作,详细了解转让标的和拆除要求等,标的照片和资产明细仅供参考,标的数量和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转让方不保证所有资产项的完整性及品质等。

1、本次交易设定现场勘验环节,现场勘验时需提交:(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勘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挂牌公告期工作时间均可预约进行现场勘验,勘验完毕取得双方签章的《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时需上传)。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

2、受让方应在拆除及清运现场划定危险区,设置警戒线和相关的安全警示标志,并由专人监护。受让方在进行标的拆除、搬运、现场清理等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管理,不 (略) 等其他设施。拆除后的资产设备在清运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由受让方进行清理并妥善处理。清运完毕后由转让方现场验收,如未到达转让方验收标准,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按照标准进行再次施工,直至达到标准为止。

3、受让方在拆除、搬运及清理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或因过错等其他情况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

4、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5、《资产评估报告》等在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备查。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本次标的成交后,转让方不提供相关发票。

7、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接、清运完毕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营业范围内含医疗设备销售或回收

标的交割 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在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现场勘验确认表》、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及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递交至中心,受让方须在中心发送缴款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

3、交易双方需在收到《资产交接通知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共同签署《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交接工作。并按照转让方要求自行完成标的物搬运及垃圾清运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交接过程中需服从转让方的指挥。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交接之日起保管责任即由受让方承担。双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重量、质量等关键信息。

4、中心在收到双方签署的《交易合同》,收到转让方书面通知后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的《交易凭证》。

5、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报废资产设备,受让方购买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以转受让双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亲自勘验标的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预约

勘验地点: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 (略)

勘验联系人:宋先生 *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7-03 09:00:00 至 2024-07-09 17:00:00
报名手续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docx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缴纳:金额*,截止时间2024-07-09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或履约保证金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清运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07-03 09:00:00-2024-07-10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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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产权 (略) 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乌兰 (略) 资产处置明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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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咨询联系人 李娜娜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公告期工作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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