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路186号公有非住宅房产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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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路186号公有非住宅房产承租权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信息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相关附件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天津 (略)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支付行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86号公有非住宅房产承租权
资产类别房产类标的所在地天津和平区
评估机构中 (略) 评估基准日2023-12-3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天津 (略) 类型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2024-04-28
评估值(万元)580.96账面价值(万元)309.91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其它披露内容1、本次转让标的房产处于整体租赁(转租)状态,租赁截止日为2028年4月30日。在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后,转让方、受让方须与承租方共同签署原租赁(转租)协议的主体变更协议;后续受让方与承租方续租或清场,由受让方与承租方依据原租赁(转租)协议解决,与转让方无关。 2、转让方承诺本项目房产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担保、也不存在拖欠使用权租金等情况。 3、本项目标的情况详见天津 (略) 相关备查文件。



标的信息
房产类

资产一
坐标位置 (略) 和 (略) 186号
楼盘名称类型公产房
租赁合同编号*31
计租面积(m2)134.84设计用途工商业
楼层1-2附属设施
位置信息东至: (略) ;西至: (略) ;南至:洛华里;北至:洛阳道。
周边配套基础设施达到红线外“七通”(即给水、排水、通电、通讯、暖气、煤气、通路)。周边配套设施齐全,区域内有中国银行、新韩银行、天津国贸购物中心等,距离区域内商业中心较近,商业繁华度较优。
小区介绍周围无污染源,自然环境较好、人文环境和谐。
户型介绍房屋结构为砖木二等,房屋计租面积134.84平方米。房屋约建成于1980年,房屋建筑物总层数2层。
附件
标的是否有租赁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天 (略)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宁街10号202-16室
经济类型国有经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刘永胜成立日期1993-04-08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931经营规模微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略)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旅 (略) 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家用电器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木材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鲜蔬菜批发;日用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砖瓦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模具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紧固件销售;竹制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棉、麻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棉花加工机械销售;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农业机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服装辅料销售;园艺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皮革销售;搪瓷制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纸制品销售;耐火材料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 (略) 应用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汽车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谷物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燃气经营;酒类经营; (略) 销售;农作物种子进出口;农作物种子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监管机构属地天津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天津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183
批准单位天津 (略) 批准日期2024-06-27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批准文件名称关于 (略) 186号公有非住宅房屋承租权公开挂牌转让的批复(津泰控批【2024】52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7-03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4-07-16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付清
价款交纳形式网上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示期间向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附件的书面材料,并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按照公示中的保证金设定金额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该项目公示的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使用权变更登记、过户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本项目挂牌公示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致电预约,并按照转让方规定时间统一进行现场看房,同时签署《现场看房确认函》。(看房联系人:曲娜,联系电话:*。预约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4、本项目按标的房产现状进行转让,受让方对转让方挂牌转让的标的房产现场情况进行过充分了解和确认,完全认可标的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燃气、供暖、房屋结构以及租赁等情况),自愿接受标的房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房确认函》方可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意向受让方成功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的全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标的房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接受挂牌披露的全部信息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 6、如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7、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 8、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扣除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后,又单方撤回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竞买的或参与竞买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③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④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按天津产权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⑤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的; ⑥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在天津产权规定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9、交易双方在取得天津产权出具的资产交易凭证后,即表示该转让标的权利的转移。最终受让方须同意在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10、本次转让标的处于整体租赁(转租)状态,租赁截止日为2028年4月30日。在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后,转让方、受让方须与承租方共同签署原租赁(转租)协议的主体变更协议;后续受让方与承租方续租或清场,由受让方与承租方依据原租赁(转租)协议解决,与转让方无关。 11、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12、本项目在办理标的房产过户手续(即承租人主体变更)时发生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3、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14、本项目房产办理承租权(使用权)变更登记、过户前,若因房屋结构问题需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15、本项目房产办理承租权(使用权)变更登记、过户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16、 (略) 公有房屋管理规定:非住宅房屋转让使用权(承租权)的,受让方需缴纳该 (略) 场评估价格( (略) 在我单位提供的评估库中选用)或拍卖价格(以二者价格高者为依据)3%的使用权转让费。 17、本次转让 (略) 重点保护的历史风貌建筑,最终受让方应知悉包括但不限于《 (略) 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 (略) 文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万元)30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相关附件





现场看房确认函



现场看房确认函.pdf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信息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相关附件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天津 (略)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支付行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86号公有非住宅房产承租权
资产类别房产类标的所在地天津和平区
评估机构中 (略) 评估基准日2023-12-3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天津 (略) 类型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2024-04-28
评估值(万元)580.96账面价值(万元)309.91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其它披露内容1、本次转让标的房产处于整体租赁(转租)状态,租赁截止日为2028年4月30日。在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后,转让方、受让方须与承租方共同签署原租赁(转租)协议的主体变更协议;后续受让方与承租方续租或清场,由受让方与承租方依据原租赁(转租)协议解决,与转让方无关。 2、转让方承诺本项目房产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担保、也不存在拖欠使用权租金等情况。 3、本项目标的情况详见天津 (略) 相关备查文件。



标的信息
房产类

资产一
坐标位置 (略) 和 (略) 186号
楼盘名称类型公产房
租赁合同编号*31
计租面积(m2)134.84设计用途工商业
楼层1-2附属设施
位置信息东至: (略) ;西至: (略) ;南至:洛华里;北至:洛阳道。
周边配套基础设施达到红线外“七通”(即给水、排水、通电、通讯、暖气、煤气、通路)。周边配套设施齐全,区域内有中国银行、新韩银行、天津国贸购物中心等,距离区域内商业中心较近,商业繁华度较优。
小区介绍周围无污染源,自然环境较好、人文环境和谐。
户型介绍房屋结构为砖木二等,房屋计租面积134.84平方米。房屋约建成于1980年,房屋建筑物总层数2层。
附件
标的是否有租赁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天 (略)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宁街10号202-16室
经济类型国有经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刘永胜成立日期1993-04-08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931经营规模微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略)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旅 (略) 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家用电器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木材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鲜蔬菜批发;日用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砖瓦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模具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紧固件销售;竹制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棉、麻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棉花加工机械销售;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农业机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服装辅料销售;园艺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皮革销售;搪瓷制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纸制品销售;耐火材料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 (略) 应用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汽车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谷物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燃气经营;酒类经营; (略) 销售;农作物种子进出口;农作物种子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监管机构属地天津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天津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183
批准单位天津 (略) 批准日期2024-06-27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批准文件名称关于 (略) 186号公有非住宅房屋承租权公开挂牌转让的批复(津泰控批【2024】52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7-03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4-07-16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付清
价款交纳形式网上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示期间向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附件的书面材料,并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按照公示中的保证金设定金额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该项目公示的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使用权变更登记、过户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本项目挂牌公示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致电预约,并按照转让方规定时间统一进行现场看房,同时签署《现场看房确认函》。(看房联系人:曲娜,联系电话:*。预约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4、本项目按标的房产现状进行转让,受让方对转让方挂牌转让的标的房产现场情况进行过充分了解和确认,完全认可标的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燃气、供暖、房屋结构以及租赁等情况),自愿接受标的房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房确认函》方可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意向受让方成功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的全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标的房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接受挂牌披露的全部信息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 6、如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7、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 8、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扣除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后,又单方撤回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竞买的或参与竞买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③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④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按天津产权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⑤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的; ⑥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在天津产权规定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9、交易双方在取得天津产权出具的资产交易凭证后,即表示该转让标的权利的转移。最终受让方须同意在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10、本次转让标的处于整体租赁(转租)状态,租赁截止日为2028年4月30日。在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后,转让方、受让方须与承租方共同签署原租赁(转租)协议的主体变更协议;后续受让方与承租方续租或清场,由受让方与承租方依据原租赁(转租)协议解决,与转让方无关。 11、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12、本项目在办理标的房产过户手续(即承租人主体变更)时发生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3、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14、本项目房产办理承租权(使用权)变更登记、过户前,若因房屋结构问题需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15、本项目房产办理承租权(使用权)变更登记、过户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16、 (略) 公有房屋管理规定:非住宅房屋转让使用权(承租权)的,受让方需缴纳该 (略) 场评估价格( (略) 在我单位提供的评估库中选用)或拍卖价格(以二者价格高者为依据)3%的使用权转让费。 17、本次转让 (略) 重点保护的历史风貌建筑,最终受让方应知悉包括但不限于《 (略) 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 (略) 文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万元)30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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