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鑫泰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
湖北鑫泰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
所在地区 | (略) |
法定代表人 | 朱晓虎 |
成立日期 | 2023-08-07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经济类型 | 私营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所属行业类型 | 批发和零售业 |
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CTWT8U53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营范围 | 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冷藏冷冻)。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议决议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
湖北正 (略) | 100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全部放弃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方提出:(1)期间损益约定:转让标的挂牌之日起至产权交割日(即《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日)的期间正常经营性损益由转让方承担享有。 2、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2)交易双方办理产权交易及变更登记手续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费用及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等),均由交易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调查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资产状况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详细了解,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7、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8、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9、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 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湖北正 (略)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 - (略) |
成立日期 | 2023-09-19 |
经济类型 | 私营 |
所属行业类型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CXYW3D7H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挂牌价格(万元) | 420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转让方提出:(1)期间损益约定:转让标的挂牌之日起至产权交割日(即《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日)的期间正常经营性损益由转让方承担享有。 2、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2)交易双方办理产权交易及变更登记手续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费用及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等),均由交易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调查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资产状况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详细了解,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7、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8、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9、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 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递交投资申请时提供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并书面承诺无相关行政处罚以及不良信用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万元) | 50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
所在地区 | (略) |
法定代表人 | 朱晓虎 |
成立日期 | 2023-08-07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经济类型 | 私营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所属行业类型 | 批发和零售业 |
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CTWT8U53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营范围 | 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冷藏冷冻)。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议决议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
湖北正 (略) | 100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全部放弃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方提出:(1)期间损益约定:转让标的挂牌之日起至产权交割日(即《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日)的期间正常经营性损益由转让方承担享有。 2、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2)交易双方办理产权交易及变更登记手续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费用及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等),均由交易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调查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资产状况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详细了解,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7、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8、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9、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 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湖北正 (略)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 - (略) |
成立日期 | 2023-09-19 |
经济类型 | 私营 |
所属行业类型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CXYW3D7H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挂牌价格(万元) | 420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转让方提出:(1)期间损益约定:转让标的挂牌之日起至产权交割日(即《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日)的期间正常经营性损益由转让方承担享有。 2、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2)交易双方办理产权交易及变更登记手续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费用及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等),均由交易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调查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资产状况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详细了解,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7、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8、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9、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 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递交投资申请时提供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并书面承诺无相关行政处罚以及不良信用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万元) | 50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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