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祥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9户不良债权拍卖公告
呼和浩特祥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9户不良债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人委托, (略) 银通 (略) 拟对如下拍卖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拍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简况 | ||||
项目编号 | YTPM* | |||
拍卖标的名称 | 呼和浩特祥 (略) 等29户不良债权 | |||
拍卖标的种类 | 财产权利 | |||
拍卖标的金额 | 基准日 | 2024-04-10 | 标的资产总额 | 本息合计:其中,人民币*万元,美元167.*元。费用合计:人民币198.*元 |
标的本金 | 其中,人民币*万元;美元*元 | 其他 | 利息:其中,人民币*万元,美元23.*元。 | |
拍卖标的所在地 | 内蒙 (略) , (略) | |||
拍卖标的数量 | 29户 | |||
拍卖标的状态 | 详见项目清单 | |||
涉及的抵押、担保及其它情况等 | 详见项目清单 | |||
拍卖标的评估情况 | / | |||
拍卖标的其他 披露内容 | 本拍卖标的涉及29户债权,涉及不同地区。竞买人竞得标的、成为买受人的,将与 (略) 呼和浩特分行、 (略) 济南分行共同签署《不良金融资产转让合同》。买受人须就该29户资产按照所属地区进行分类/户报价,地区分类为:内蒙古;山东省。后续由 (略) 呼和浩特分行按受让人提供的分类/户报价明细向 (略) 济南分行划拨所涉及资产具体转让价款,具体内容以三方签署的《不良金融资产转让合同》约定为准。 | |||
二、拍卖信息与竞买人资格条件 | ||||
拍卖标的展示时间 | 2024-07-04 至 2024-07-15 | |||
拍卖标的展示地点 | 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敕勒川大街9号 | |||
拍卖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7-04 | 拍卖公告结束时间 | 2024-07-15 | |
拍卖方式 | 网络拍卖 | |||
拍卖时间 | 2024-07-16 09:30 | |||
拍卖地点 | 网络拍卖,网址:http://** | |||
保留价 | 是否设置保留价 | 有保留价 | ||
保留价金额(元) | - | |||
起拍价(元) |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否 | ||
保证金金额(元) | - | |||
保证金缴纳时间 | - | |||
保证金适用规则 | - | |||
拍卖具体规则说明 | 1、拍卖公告期满,若征集到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 (略) 络拍卖(投标式拍卖)方式,即竞买人在拍卖时间内仅有一次报价机会,拍卖报价时长为60分钟。 | |||
竞买人资格条件 | 符合监管要求、具有批量受让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资质的5 (略) 。 | |||
参与竞买应当 办理的手续 | 竞买人应于拍卖公告期内(不晚于最后公告日17:00前)持 (略) 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 |||
其他需要 披露的内容 | 1、竞买人已对标的资产做了审慎、独立、全面的调查,在此基础上,竞买人对是否受让标的资产已自主作出判断和决定,愿意自行承担因此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且不追索委托人。竞买人的判断不依赖于委托人的任何介绍、陈述、声明、保证或推荐,独立地做出参与本次拍卖交易的决定。 | |||
三、委托人信息 | ||||
委托人名称/姓名 | (略) 呼和浩特分行 | |||
四、拍卖人联系方式 | ||||
拍卖人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33楼 | |||
五、其他 | ||||
附件 |
受委托人委托, (略) 银通 (略) 拟对如下拍卖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拍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简况 | ||||
项目编号 | YTPM* | |||
拍卖标的名称 | 呼和浩特祥 (略) 等29户不良债权 | |||
拍卖标的种类 | 财产权利 | |||
拍卖标的金额 | 基准日 | 2024-04-10 | 标的资产总额 | 本息合计:其中,人民币*万元,美元167.*元。费用合计:人民币198.*元 |
标的本金 | 其中,人民币*万元;美元*元 | 其他 | 利息:其中,人民币*万元,美元23.*元。 | |
拍卖标的所在地 | 内蒙 (略) , (略) | |||
拍卖标的数量 | 29户 | |||
拍卖标的状态 | 详见项目清单 | |||
涉及的抵押、担保及其它情况等 | 详见项目清单 | |||
拍卖标的评估情况 | / | |||
拍卖标的其他 披露内容 | 本拍卖标的涉及29户债权,涉及不同地区。竞买人竞得标的、成为买受人的,将与 (略) 呼和浩特分行、 (略) 济南分行共同签署《不良金融资产转让合同》。买受人须就该29户资产按照所属地区进行分类/户报价,地区分类为:内蒙古;山东省。后续由 (略) 呼和浩特分行按受让人提供的分类/户报价明细向 (略) 济南分行划拨所涉及资产具体转让价款,具体内容以三方签署的《不良金融资产转让合同》约定为准。 | |||
二、拍卖信息与竞买人资格条件 | ||||
拍卖标的展示时间 | 2024-07-04 至 2024-07-15 | |||
拍卖标的展示地点 | 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敕勒川大街9号 | |||
拍卖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7-04 | 拍卖公告结束时间 | 2024-07-15 | |
拍卖方式 | 网络拍卖 | |||
拍卖时间 | 2024-07-16 09:30 | |||
拍卖地点 | 网络拍卖,网址:http://** | |||
保留价 | 是否设置保留价 | 有保留价 | ||
保留价金额(元) | - | |||
起拍价(元) |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否 | ||
保证金金额(元) | - | |||
保证金缴纳时间 | - | |||
保证金适用规则 | - | |||
拍卖具体规则说明 | 1、拍卖公告期满,若征集到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 (略) 络拍卖(投标式拍卖)方式,即竞买人在拍卖时间内仅有一次报价机会,拍卖报价时长为60分钟。 | |||
竞买人资格条件 | 符合监管要求、具有批量受让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资质的5 (略) 。 | |||
参与竞买应当 办理的手续 | 竞买人应于拍卖公告期内(不晚于最后公告日17:00前)持 (略) 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 |||
其他需要 披露的内容 | 1、竞买人已对标的资产做了审慎、独立、全面的调查,在此基础上,竞买人对是否受让标的资产已自主作出判断和决定,愿意自行承担因此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且不追索委托人。竞买人的判断不依赖于委托人的任何介绍、陈述、声明、保证或推荐,独立地做出参与本次拍卖交易的决定。 | |||
三、委托人信息 | ||||
委托人名称/姓名 | (略) 呼和浩特分行 | |||
四、拍卖人联系方式 | ||||
拍卖人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33楼 | |||
五、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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