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通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无形资产的破产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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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通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无形资产的破产拍卖

(破)昌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昌通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无形资产的破产拍卖公告(再次拍卖)

破产程序:清算 ?|? 处置单位: (略) 管理人?|? 监督单位: (略) (略) ?|?公告时间:2024.07.04 10:56:56

关于 (略) 名下的无形资产拍卖公告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7月12日10时至2024年7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处置单位: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https://zc-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此次拍卖标的物状况以标的物现状为准,未尽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4、拍卖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竞买人应当亲自了解和查验,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的风险。买受人应在亲自了解和查验的基础上,独立判断该权属变更权利人为买受人的手续如何办理,并自行承担无法变更权利人的风险。买受人不得以该标的无法变更权利人或存在其他障碍为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次拍卖的任何义务。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物 (略) 名下的无形资产,按标的物现状交付为准。本标的物为无形资产,无法提供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税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法律状态、权属状况、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是否可恢复权利、恢复权利的要求和流程、是否存在需缴纳及补缴的费用,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恢复权利、不能过户或需完善相关手续或过户后因现状或其他原因导致拍卖标的物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等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不保证标的物能办理转让过户手续。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以及提供的图片、视频或其他说明材料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本次拍卖未注明或注明不清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2、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发登记为准,管理人披露的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 (略) 不构成任何保证或担保。

二、拍卖标的物情况介绍

标的物名称: (略) 名下的无形资产

起拍价:*;

评估价:5600.00

保证金:*;

增价幅度:100元(或整倍数)。

无形资产情况:

无形资产共计4项,为商标专用权,按现状交付,详情请见下表:


序号

无形资产名称和内容

注册号(申请号)

国际分类代码

首次取得日期

期限

1

商标专用权

*

6

2011/12/14

2021年12月14日至

2031年12月13日

2

商标专用权

*

11

2014/10/21

2014年10月21日至

2024年10月20日

3

商标专用权

*

6

2015/3/28

2015年3月28日至

2025年3月27日

4

商标专用权

*

7

2014/10/21

2014年10月21日至

2024年10月20日

特别说明:

标的成交后管理人不负责办理过户手续,能否过户由买受人自行咨询并办理;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全部风险。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因变卖标的物为无形资产,无实物可供竞买人看样,请竞买人自行调查该无形资产的价值与瑕疵。

本管理人已委托河南 (略) (略) 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有意者请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与魏先生(联系电话:*)联系。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前七日内与管理人联系。

四、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价,但须在拍卖开始日的五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承办本案 (略) 、破产企业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如有竞买者行使优先购买权,按以下2、3、4条处理。

2、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 (略) 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 (略) 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淘宝后台自动生成两笔待支付订单(软件服务费和综合服务费),买受人务必在24小时内付清两笔订单。若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未付清两笔待支付订单,后续导致标的资产交接延迟或给管理人与辅拍机构带来其他损失的,可视为买受人违约并放弃本标的成交,管理人有权启动再次拍卖,保证金按照悔拍规定处理。

3、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和辅助商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冲抵价款。

本次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 名: (略) 管理人

开户行: (略) (略) 小微支行

账 号:9991 5600 9930 0253 14

汇款时备注“ (略) 破产财产成交价款”。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备案手续费、权证费、保管费等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拖欠年费、滞纳金、恢复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按法律规定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2、本标的物存在2%的综合服务费及0.5%的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相关费用。

上述综合服务费和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 (略) 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

3、如买受人在竞买成功后,届时交付拍品可能涉及的资料费、手续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同管理人无关。

九、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地址: (略) 郑东 (略) 19号德威广场24、25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在尾款支付后10个工作日内前往标的物所在厂区内办理交割手续。

未按照前述期限内办理交割手续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损失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各项隐藏费用、标的物撤销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若超出前述期限内未办理交割手续视为悔拍,此期间买受人悔拍,除扣除竞价保证金外另从竞价尾款中扣取相应的库管费用。

2.拍卖成交后,如无特殊情况, (略) 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向有关部门查询了解,未查询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对于已经公示披露的权利瑕疵及风险,竞买人仍参与竞买则视为对本标的物权利瑕疵及风险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竞买过程中及竞买后严格按照本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履行相应义务。如竞买人不严格履行或存在违约的,管理人有权要求竞买人继续履行,或者对竞买标的进行重新拍卖等,竞买人完全知悉且无任何异议。

十一、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按规定日期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指定账户,以及买受人明示或暗示其悔拍等情形)的,管理人可重新委托拍卖,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而增加产生的场地费、保管费等),均由原买受人承担,管理人直接从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将纳入破产财产范围,以法定程序进行清偿;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管理人有权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管理人有权提起诉讼。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本《竞买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拍卖标的物详情请咨询管理人。

十四、本标的物披露的公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拍卖价格错误、公示日期、账户信息、瑕疵披露等其他信息如有误的,管理人有权在竞价结束后、交付资产前做出悔拍处理,竞买人参与拍卖中所涉及缴纳的拍卖费用(软件服务费、综合服务费、拍卖保证金、拍卖尾款)管理人将无计息全额退还至竞买人账户。参与本标的物竞价行为的竞买人即默认上述条款。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破产案件监督单位: (略) (略) 。

看样电话:王律师*、魏先生 *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略) 管理人

2024年7月4日

(破)昌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昌通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无形资产的破产拍卖公告(再次拍卖)

破产程序:清算 ?|? 处置单位: (略) 管理人?|? 监督单位: (略) (略) ?|?公告时间:2024.07.04 10:56:56

关于 (略) 名下的无形资产拍卖公告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7月12日10时至2024年7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处置单位: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https://zc-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此次拍卖标的物状况以标的物现状为准,未尽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4、拍卖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竞买人应当亲自了解和查验,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的风险。买受人应在亲自了解和查验的基础上,独立判断该权属变更权利人为买受人的手续如何办理,并自行承担无法变更权利人的风险。买受人不得以该标的无法变更权利人或存在其他障碍为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次拍卖的任何义务。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物 (略) 名下的无形资产,按标的物现状交付为准。本标的物为无形资产,无法提供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税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法律状态、权属状况、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是否可恢复权利、恢复权利的要求和流程、是否存在需缴纳及补缴的费用,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恢复权利、不能过户或需完善相关手续或过户后因现状或其他原因导致拍卖标的物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等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不保证标的物能办理转让过户手续。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以及提供的图片、视频或其他说明材料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本次拍卖未注明或注明不清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2、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发登记为准,管理人披露的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 (略) 不构成任何保证或担保。

二、拍卖标的物情况介绍

标的物名称: (略) 名下的无形资产

起拍价:*;

评估价:5600.00

保证金:*;

增价幅度:100元(或整倍数)。

无形资产情况:

无形资产共计4项,为商标专用权,按现状交付,详情请见下表:


序号

无形资产名称和内容

注册号(申请号)

国际分类代码

首次取得日期

期限

1

商标专用权

*

6

2011/12/14

2021年12月14日至

2031年12月13日

2

商标专用权

*

11

2014/10/21

2014年10月21日至

2024年10月20日

3

商标专用权

*

6

2015/3/28

2015年3月28日至

2025年3月27日

4

商标专用权

*

7

2014/10/21

2014年10月21日至

2024年10月20日

特别说明:

标的成交后管理人不负责办理过户手续,能否过户由买受人自行咨询并办理;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全部风险。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因变卖标的物为无形资产,无实物可供竞买人看样,请竞买人自行调查该无形资产的价值与瑕疵。

本管理人已委托河南 (略) (略) 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有意者请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与魏先生(联系电话:*)联系。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前七日内与管理人联系。

四、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价,但须在拍卖开始日的五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承办本案 (略) 、破产企业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如有竞买者行使优先购买权,按以下2、3、4条处理。

2、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 (略) 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 (略) 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淘宝后台自动生成两笔待支付订单(软件服务费和综合服务费),买受人务必在24小时内付清两笔订单。若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未付清两笔待支付订单,后续导致标的资产交接延迟或给管理人与辅拍机构带来其他损失的,可视为买受人违约并放弃本标的成交,管理人有权启动再次拍卖,保证金按照悔拍规定处理。

3、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和辅助商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冲抵价款。

本次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 名: (略) 管理人

开户行: (略) (略) 小微支行

账 号:9991 5600 9930 0253 14

汇款时备注“ (略) 破产财产成交价款”。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备案手续费、权证费、保管费等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拖欠年费、滞纳金、恢复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按法律规定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2、本标的物存在2%的综合服务费及0.5%的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相关费用。

上述综合服务费和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 (略) 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

3、如买受人在竞买成功后,届时交付拍品可能涉及的资料费、手续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同管理人无关。

九、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地址: (略) 郑东 (略) 19号德威广场24、25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在尾款支付后10个工作日内前往标的物所在厂区内办理交割手续。

未按照前述期限内办理交割手续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损失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各项隐藏费用、标的物撤销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若超出前述期限内未办理交割手续视为悔拍,此期间买受人悔拍,除扣除竞价保证金外另从竞价尾款中扣取相应的库管费用。

2.拍卖成交后,如无特殊情况, (略) 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向有关部门查询了解,未查询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对于已经公示披露的权利瑕疵及风险,竞买人仍参与竞买则视为对本标的物权利瑕疵及风险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竞买过程中及竞买后严格按照本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履行相应义务。如竞买人不严格履行或存在违约的,管理人有权要求竞买人继续履行,或者对竞买标的进行重新拍卖等,竞买人完全知悉且无任何异议。

十一、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按规定日期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指定账户,以及买受人明示或暗示其悔拍等情形)的,管理人可重新委托拍卖,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而增加产生的场地费、保管费等),均由原买受人承担,管理人直接从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将纳入破产财产范围,以法定程序进行清偿;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管理人有权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管理人有权提起诉讼。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本《竞买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拍卖标的物详情请咨询管理人。

十四、本标的物披露的公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拍卖价格错误、公示日期、账户信息、瑕疵披露等其他信息如有误的,管理人有权在竞价结束后、交付资产前做出悔拍处理,竞买人参与拍卖中所涉及缴纳的拍卖费用(软件服务费、综合服务费、拍卖保证金、拍卖尾款)管理人将无计息全额退还至竞买人账户。参与本标的物竞价行为的竞买人即默认上述条款。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破产案件监督单位: (略) (略) 。

看样电话:王律师*、魏先生 *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略) 管理人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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