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AY0B48
鄂AY0B48
项目编号 | GR2024HB* |
项目名称 | 鄂AY0B48 |
转让底价 | *元 |
挂牌日期 | 2024-07-0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7-17 |
资产概述 | 该资产为武汉园博 (略) 所有。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略)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转让的资产为武汉园博 (略) 持有的车辆。 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武汉祥通 (略) 对本次资产转让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武祥评报字[2024]第*号至武祥评报字[2024]第*号),不持异议。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标的是以现状转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 4.本次转让的车辆存放于转让方车库,截止挂牌日没有任何交通违章记录。 |
机动车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资产名称 | 鄂AY0B48 |
年检至 | 2024-07-01 |
使用年限 | 10(年) |
行驶公里数(万公里) | 11 |
机动车品牌 | 大众牌 |
登记日期 | 2014-07-29 |
车架号 | LFV2A1BSXE* |
数量 | 1(辆)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7-04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8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5000元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完成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以挂牌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受让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完成对剩余交易价款和产权交易服务费的确认付款操作。 3.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产权交易服务费及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0.5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登记时,须交纳相应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或相关承诺与事实不符的。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本次公开转让所涉及的应由交易双方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
联系人姓名 | 向凯 |
联系人电话 | * |
动态报价参数 | |
起始价 | * 元人民币 |
加价幅度 | 500.00 元人民币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 2024.07.04 09:00:00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24.07.18 10:00:00 |
限时报价期 | 120 秒 |
是否设置保留价 | 否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武汉园博 (略) |
估值机构 | 武汉祥通 (略) |
估值依据类别 | 评估报告 |
备案编号/核准编号 | ** |
核准或备案 | 备案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略) (略)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6-20 |
评估基准日 | 2024-04-23 |
评估值(万元) | 1 |
项目编号 | GR2024HB* |
项目名称 | 鄂AY0B48 |
转让底价 | *元 |
挂牌日期 | 2024-07-0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7-17 |
资产概述 | 该资产为武汉园博 (略) 所有。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略)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转让的资产为武汉园博 (略) 持有的车辆。 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武汉祥通 (略) 对本次资产转让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武祥评报字[2024]第*号至武祥评报字[2024]第*号),不持异议。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标的是以现状转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 4.本次转让的车辆存放于转让方车库,截止挂牌日没有任何交通违章记录。 |
机动车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资产名称 | 鄂AY0B48 |
年检至 | 2024-07-01 |
使用年限 | 10(年) |
行驶公里数(万公里) | 11 |
机动车品牌 | 大众牌 |
登记日期 | 2014-07-29 |
车架号 | LFV2A1BSXE* |
数量 | 1(辆)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7-04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8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5000元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完成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以挂牌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受让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完成对剩余交易价款和产权交易服务费的确认付款操作。 3.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产权交易服务费及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0.5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登记时,须交纳相应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或相关承诺与事实不符的。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本次公开转让所涉及的应由交易双方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
联系人姓名 | 向凯 |
联系人电话 | * |
动态报价参数 | |
起始价 | * 元人民币 |
加价幅度 | 500.00 元人民币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 2024.07.04 09:00:00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24.07.18 10:00:00 |
限时报价期 | 120 秒 |
是否设置保留价 | 否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武汉园博 (略) |
估值机构 | 武汉祥通 (略) |
估值依据类别 | 评估报告 |
备案编号/核准编号 | ** |
核准或备案 | 备案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略) (略)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6-20 |
评估基准日 | 2024-04-23 |
评估值(万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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