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A258F9
鄂A258F9
项目编号 | GR2024HB* |
项目名称 | 鄂A258F9 |
转让底价 | 1.*元 |
挂牌日期 | 2024-07-0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7-17 |
资产概述 | 鄂A258F9白色丰田霸道越野车,车辆型号:JTEBX9FJ,发动机号:2TR*,初次登记日期2018年1月18日。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略) |
重大事项披露 | 1、由于各地车辆管理所对车辆入籍有不同规定,办理转籍的车辆请受让方自行了解转入地车辆管理政策。由于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不接受为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本次转让2辆车属罚没资产,鄂A258F9白色霸道丰田越野车无登记证书,无车钥匙,无行驶证,所有车辆均已被查封,标的车辆转让不含车牌,转让方配合并协助受让方办理车辆过户相关手续,车辆办理过户、移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风险(安全责任风险及资产遗失、损毁)及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3、襄州区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罚没的2台车辆均因停放时间久,电瓶已无电。 4、车辆年检、保险、违章等情况不详,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核实车辆保险、年检、违章等情况。 5、车辆以现状移交,车辆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如实际行驶公里数与本次公告的数据如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6、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标的是以现状转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7-04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鄂A258F9白色丰田霸道越野车*元、鄂A42N50梅赛德斯奔驰小型越野客车*元项目报名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受让方 (略) 襄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价格认定结论书》襄州价认定字[2024]073号、襄州价认定字[2024]069号,且对内容无任何异议。对本次所转让资产的现状、种类、用途不持任何异议。如资产现状与价格认定结论书不符,不影响此次资产转让的成交价格。 3、本次转让的襄州区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罚没的2台车辆以现状转让。目前标的车辆均停放于襄州区罚没物品公务仓内。意向受让方必须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现场查勘,并对资产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竞买。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故障、变速箱故障、底盘故障、仪表盘故障、轮胎故障、电瓶缺电、行驶公里数与评估报告有差异等)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4、 (略) 产生的交易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5、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交纳的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6、由于各地车辆管理所对车辆入籍有不同规定,买受人须先自行了解转入地车辆过户管理政策,由于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无法办理过户等原因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成功受让后,转让方配合并协助办理车辆移交相关手续。车辆办理移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风险(安全责任风险及资产遗失、损毁)及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8、车辆办理移交手续时,实际车况与价格认定结论书及本次公告的内容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9、挂牌截止后,如仅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转让,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不足部分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款项一次性付清。未竞得转让标的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款能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受让。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 (略) 将直接从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先扣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放弃受让的;④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付款要求及时足额付款的。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略) 襄州区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 |
估值机构 | (略) 襄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
估值依据类别 | 第三方估值报告 |
核准或备案 | 核准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襄州区财政局 |
评估值(万元) | 1.4 |
项目编号 | GR2024HB* |
项目名称 | 鄂A258F9 |
转让底价 | 1.*元 |
挂牌日期 | 2024-07-0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7-17 |
资产概述 | 鄂A258F9白色丰田霸道越野车,车辆型号:JTEBX9FJ,发动机号:2TR*,初次登记日期2018年1月18日。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略) |
重大事项披露 | 1、由于各地车辆管理所对车辆入籍有不同规定,办理转籍的车辆请受让方自行了解转入地车辆管理政策。由于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不接受为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本次转让2辆车属罚没资产,鄂A258F9白色霸道丰田越野车无登记证书,无车钥匙,无行驶证,所有车辆均已被查封,标的车辆转让不含车牌,转让方配合并协助受让方办理车辆过户相关手续,车辆办理过户、移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风险(安全责任风险及资产遗失、损毁)及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3、襄州区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罚没的2台车辆均因停放时间久,电瓶已无电。 4、车辆年检、保险、违章等情况不详,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核实车辆保险、年检、违章等情况。 5、车辆以现状移交,车辆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如实际行驶公里数与本次公告的数据如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6、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标的是以现状转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7-04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鄂A258F9白色丰田霸道越野车*元、鄂A42N50梅赛德斯奔驰小型越野客车*元项目报名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受让方 (略) 襄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价格认定结论书》襄州价认定字[2024]073号、襄州价认定字[2024]069号,且对内容无任何异议。对本次所转让资产的现状、种类、用途不持任何异议。如资产现状与价格认定结论书不符,不影响此次资产转让的成交价格。 3、本次转让的襄州区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罚没的2台车辆以现状转让。目前标的车辆均停放于襄州区罚没物品公务仓内。意向受让方必须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现场查勘,并对资产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竞买。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故障、变速箱故障、底盘故障、仪表盘故障、轮胎故障、电瓶缺电、行驶公里数与评估报告有差异等)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4、 (略) 产生的交易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5、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交纳的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6、由于各地车辆管理所对车辆入籍有不同规定,买受人须先自行了解转入地车辆过户管理政策,由于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无法办理过户等原因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成功受让后,转让方配合并协助办理车辆移交相关手续。车辆办理移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风险(安全责任风险及资产遗失、损毁)及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8、车辆办理移交手续时,实际车况与价格认定结论书及本次公告的内容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9、挂牌截止后,如仅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转让,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不足部分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款项一次性付清。未竞得转让标的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款能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受让。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 (略) 将直接从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先扣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放弃受让的;④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付款要求及时足额付款的。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略) 襄州区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 |
估值机构 | (略) 襄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
估值依据类别 | 第三方估值报告 |
核准或备案 | 核准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襄州区财政局 |
评估值(万元)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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