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妇幼保健院福强院区食堂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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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妇幼保健院福强院区食堂招租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1Z* 项目名称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福强院区食堂招租
起始日期 2024年07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4年07月19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食堂
面积/数量 1000.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住宅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5年 免租期 3个月
免租期是否含在租赁期限内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45元/平方米/月
租金的递增 自第2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2%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食堂
履约条件 1、项目基本概况:
本项 (略) 福 (略) 30 (略) (略) (略) 区3栋2楼和3楼,面积约为1000平方米。 (略) 的整体规划,需提供满足80%患者治疗餐饮就餐率餐食供应及全部体检人员早餐,为患者治疗饮食根据营养科学的饮食方案制作。需提供患者餐饮(含普食、软食、半流质及流质饮食),涵盖普通患者餐饮、月子餐、儿童餐及特需病房患者用餐; (略) 职工提供粥类、炖汤类、包点类、汤粉类等就餐便利及公务接待用餐。出租方提供可接驳的水和电,并保证水和电的正常供应。
2、具体服务要求:
经营时间及范围:
2.1经营时间:06:00-22:00( (略) 运营需要,院方要求调整营业时间,承租方需配合);
2.2经营范围:粥类、炖汤类、包点/烘焙类、汤粉类所经营类别应含大众餐、特色餐,总品种不能少于25种。所经营产品应能满足患者及医护人员口味要求,新增经营品种及产品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3、装修、设计及配套:
承租方承担本项目全部装修所产生的费用,装修设计 (略) 基本一致或接近。设计方案应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略) 工作需要,设置公务接待用餐包间用房。
4、装修和办证期:
4.1出租方给予承租方3个月的装修期,装修期内免收场地使用费。装修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装修期满,开始计收场地使用费。若超过90天,承租方尚未开始营业的,该期间的场地使用费按100元/月/㎡的标准计算。承租方装修结束开始经营后,恢复按约定的标准计算场地使用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超过4个月还未能正式营业的,合同自动解除。
4.2承租方装修完工后,应按餐饮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诺在一个月内办齐经营餐饮业所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法定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承担办理这些证明所需的费用。
4.3承租方装 (略) 内不间断供餐。
5、守法经营相关要求:
5.1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或出租方相关的管理制度。若给出租方带来损失,并造成人员健康和出租方声誉受损,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进行处罚,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5.2在经营期间,承租方需自行负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消防验收等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应办证件,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3承租方须对其经营的区域内环境卫生负责,禁止使用重油烟,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并自愿接受出租方的监督。
5.4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方的现场监管和指导意见,并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工作检查、监督。环境卫生应符合要求,如出现被卫生行政主管机关处罚或食物(饮品)致人中毒情况,出租方可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5.5合同一签五年,但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方管理 (略) 的监督,至少每年接受一次评核。
5.6承租方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规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防火、防毒、防盗、卫生管理、物流采购和供应等方面。承租方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商品的卫生安全工作,若发生责任事故,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5.7承租方所有销售商品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及相应的国家标准,并能提供合法进货渠道的证明文件。
5.8承租方不得使用过期食品,所有商品需在保质期内销售。不得使用变质、被污染的原材料制作食品(饮品)出售,不得出售过期、变质食品(饮品);不得在制作食品(饮品)过程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
6、经营管理要求:
6.1承租方在经营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能以亏损或其它任何理由拖延或拒交场地使用费、水电费,一旦出现拖欠,出租方有权按违约条款来执行。
6.2承租方需保证,大众类餐饮每餐价格不高于35元/份,炖汤类价格不高于40元/份。
6.3承租方应在场所预留电力容量(50KW)范围内规范使用用电设备,如因经营所需,超出预留电力容量,应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电力扩容,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4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可将经营场地分租给第三方经营或转包给第三方。否则,出租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6.5承租 (略) (略) , (略) 内配送服务,第三方支付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能实现微信、支付宝或现金等支付,能向顾客提供电子打印凭证及发票。
6.6承租方需提供收费系统后台的账号及密码,供出租方随时查询及审核监督。
6.7承租方全部经营收入由承租方自行收取,月初核对上月经营收入,出租方将不定期对营业收入额进行核实,如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有虚报、瞒报经营收入,一年内发现2次及以上,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6.8 承租方应有较强的物流、仓储支持,物品供应充足、有保障。
6.9配合出租方对承租方进行的KPI考核及满意度调查的要求(见附件:KPI考核表)。KPI考核分数将列入履约评价及续约基础参考数据。对于KPI考核不合格的,出租方有权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承租方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满足出租方要求的,或者,半年KPI考核或连续三次KPI考核未达到85分的,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KPI考核可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具体考核办法、频次由出租方视承租方的经营情况确定。
7、员工折扣及优惠:
承租方应为在其经营区域 (略) 员工,提供相应折扣的优惠(包括商品直接打折、买赠等)及其他形式的种类优惠活动。承租 (略) 做好员工福利工作的义务。
8、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承租方人员的配备及管理
8.1承租方工作人员的人数应足以保证服务的质量。
8.2所有承租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服从出租方管理, (略) 规院纪及国家安全管理制度,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负责。
第二:卫生管理
8.3承租方应按照本项目的约定,定期或不定期由卫生检验部门进行餐具、经营场地和食品卫生检验,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8.4每种餐品均留样并在低温下保留48小时,以便作为卫生问题的追溯依据。承租方使用的任何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去污剂等清洁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出租方备案。
8.5承租方应随时接受出租方的卫生和食品安全检查。
8.6承租方不得提供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允许加工的食品,所有的瓜果蔬菜必须新鲜无变质,所有的肉类必须是鲜肉,并经过卫生防疫部门检疫合格方可进货。
8.7承租方所采购的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粮、油、肉类等及相关调味料等食用原材料和辅料,承租方就其每次所采购的食材出具与原件一致的采购清单和产品合格证明复印件给予出租方备案)必须保证由正规合格的厂商提供,并保证食材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承租方必须建立食材进出仓台账制度,出租方有权随时监督检查。承租方所提供的餐具须有符合相关标准,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8.8所有冰箱及冷库均需要加装温度报警器,并做好严格的管控及记录登记。
第三:承租方的服务承诺
8.9保证准时、保质、保量地为消费者提供服务。
8.10保证微笑服务,满足用餐人员的各种合理要求。
8.11明码标价,不擅自改变供应价格。
8.12避免收款计算错误,出现错误及时更正。
8.13坚持与优秀的原材料供应商合作,保证所使用原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法律及本合同的要求。
8.14严格控制食品的粗、细加工及烹饪、售饭过程的卫生标准,保证食品卫生符合食品安全法律及本合同的要求,保障用餐人员的饮食卫生安全。
8.15无条件接受员工对食品卫生、质量及服务等各方面的监督。
8.16接受员工善意的建议和意见,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8.17投诉饭菜中有异物的,及时予以更换,并当面致歉。
8.18保持厨房设备、餐具、用具及餐桌椅的洁净无污渍。
第四:承租方的其他义务
8.19承租方负担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等费用,如发生意外事故、工伤、职业病等情形,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20承租方负责食材的采购,并负担费用(出租方可派人随时抽查食材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及健康标准)。
8.21承租方对承包经营中出现的事故所致出租方财产损失以及出租方员工、临时外来人员的财产、人身损失,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8.22承租方确保所采购的肉类、粮油、蔬菜、调味品等食材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食用油全部使用合格的餐饮专用油,严禁使用棕油、潲水油,出租方有权要求其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8.23合同期满终止或合同履行期间被解除的,承租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腾退场地;腾退场地时,承租方应当负责将场地内的杂物、污渍清理干净,且对于场地内,承租方增加的已经与场地形成附合的设备设施,承租方不得拆除,可以作价转让给下一经营者;如果腾退场地时,下一经营者尚未确定的或者不愿意受让该等设备设施的,承租方应当将其无偿移交给出租方。
8.24出租方根据监管需求,有权核查承租方的经营状况,承租方应予配合:
1)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备案店铺收款银行账号及绑定微信、支付宝的收款账户信息,且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并为出租方核查承租方的营业收入提供便利。
2)承租方需提供收费系统后台的账号及密码,供出租方随时查询及审核监督。
3)承租方接收出租方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按出租方要求的期间提供店铺POS机生成的销售数据及承租方进行税务申报所依据的与该店铺相关的会计核算资料、微信、支付宝等收款端对应的银行交易清单给出租方,供出租方核查。如发现承租方有故意虚报、瞒报经营收入,并且承租方无合理解释的,出租方有权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承租方的经营收入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综合评审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经出租方主管部门批准,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可按照挂牌条件出租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成立时间满5年(含)以上,且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信息查询单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自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后增加注册资金达到本数的无效)。
2、意向承租方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3、意向承租方近3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因行贿等行为被公共媒体曝光或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等),无任何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4、意向承租方未在“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 (略) (http://**.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 (略)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证明文件:意向承租方 (略) 站查询单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5、意向承租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税务局出具的2023年纳税证明复印件;2023年缴纳社保证明,网页截图或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均可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6、意向承租方有3年以上食堂项目经营经验,单个项目应满足服务1000人次/餐、或承接1000㎡场地的食堂,提供在经营或已完成经营项目材料(项目*方出具的履约评价和就餐人数说明,或场地承租合同)。
7、本项目不接受以挂靠或加盟连锁店的形式进行承租, (略) 的名义提供服务,不接受分包、转包,不允许转租、分租。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4.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2的复印件;
5.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3的承诺函;
6.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4的3个查询单;
7.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5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
8.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6的证明文件;
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10.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11.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12.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 (略) 地址 (略) 南山 (略) 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联系人 罗先生;朱先生 联系方式 0755-*;0755-*
监督电话 0755-*

出租方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15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21时3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场地装修、设备、厨具、家具等以及日常维修由承租方承担。场地现有设备可供承租方继续使用,报废后交回出租方处理。承租方自行办理经营许可证、消防验收等相关证件并承担相应费用。
2、存在如下情况,出租方可无条件终止合同。
(1)发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且造成严重后果。
(2)经营造假、销售无证食品等违规行为,未按规定进行组织经营,经督导、限期整改无效的。
(3)存在转包和挂靠行为的。
(4)不配合出租方管理和相关政府部门监督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基本满意经整改仍不达标的。
(6)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 (略) 带来负面影响的。
承租方退出不再履行经营食堂资格,需将所有物品(含装修、嵌入式厨房设备)等无偿交由出租方。不得阻扰交接和食堂经营工作。
3、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出租方不予以宣传或限制职工和患者用餐。
4、经营行为产生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含水电气费用、卫生费、消杀费用、清洁费用等。
5、承租方应投保金额不低于*元的餐饮场所责任险、食品安全险、消防安全责任险等。保单复印件需交出租方存档。
6、租赁押金: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7、上述月租金底价不含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8、承租方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放后的15个工作日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9、公告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经出租方主管部门批准,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可按照挂牌条件出租。;产生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用综合评审方式组织并实施公开招租;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10、租金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缴纳当月租金。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1Z* 项目名称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福强院区食堂招租
起始日期 2024年07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4年07月19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食堂
面积/数量 1000.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住宅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5年 免租期 3个月
免租期是否含在租赁期限内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45元/平方米/月
租金的递增 自第2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2%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食堂
履约条件 1、项目基本概况:
本项 (略) 福 (略) 30 (略) (略) (略) 区3栋2楼和3楼,面积约为1000平方米。 (略) 的整体规划,需提供满足80%患者治疗餐饮就餐率餐食供应及全部体检人员早餐,为患者治疗饮食根据营养科学的饮食方案制作。需提供患者餐饮(含普食、软食、半流质及流质饮食),涵盖普通患者餐饮、月子餐、儿童餐及特需病房患者用餐; (略) 职工提供粥类、炖汤类、包点类、汤粉类等就餐便利及公务接待用餐。出租方提供可接驳的水和电,并保证水和电的正常供应。
2、具体服务要求:
经营时间及范围:
2.1经营时间:06:00-22:00( (略) 运营需要,院方要求调整营业时间,承租方需配合);
2.2经营范围:粥类、炖汤类、包点/烘焙类、汤粉类所经营类别应含大众餐、特色餐,总品种不能少于25种。所经营产品应能满足患者及医护人员口味要求,新增经营品种及产品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3、装修、设计及配套:
承租方承担本项目全部装修所产生的费用,装修设计 (略) 基本一致或接近。设计方案应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略) 工作需要,设置公务接待用餐包间用房。
4、装修和办证期:
4.1出租方给予承租方3个月的装修期,装修期内免收场地使用费。装修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装修期满,开始计收场地使用费。若超过90天,承租方尚未开始营业的,该期间的场地使用费按100元/月/㎡的标准计算。承租方装修结束开始经营后,恢复按约定的标准计算场地使用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超过4个月还未能正式营业的,合同自动解除。
4.2承租方装修完工后,应按餐饮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诺在一个月内办齐经营餐饮业所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法定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承担办理这些证明所需的费用。
4.3承租方装 (略) 内不间断供餐。
5、守法经营相关要求:
5.1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或出租方相关的管理制度。若给出租方带来损失,并造成人员健康和出租方声誉受损,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进行处罚,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5.2在经营期间,承租方需自行负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消防验收等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应办证件,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3承租方须对其经营的区域内环境卫生负责,禁止使用重油烟,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并自愿接受出租方的监督。
5.4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方的现场监管和指导意见,并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工作检查、监督。环境卫生应符合要求,如出现被卫生行政主管机关处罚或食物(饮品)致人中毒情况,出租方可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5.5合同一签五年,但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方管理 (略) 的监督,至少每年接受一次评核。
5.6承租方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规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防火、防毒、防盗、卫生管理、物流采购和供应等方面。承租方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商品的卫生安全工作,若发生责任事故,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5.7承租方所有销售商品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及相应的国家标准,并能提供合法进货渠道的证明文件。
5.8承租方不得使用过期食品,所有商品需在保质期内销售。不得使用变质、被污染的原材料制作食品(饮品)出售,不得出售过期、变质食品(饮品);不得在制作食品(饮品)过程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
6、经营管理要求:
6.1承租方在经营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能以亏损或其它任何理由拖延或拒交场地使用费、水电费,一旦出现拖欠,出租方有权按违约条款来执行。
6.2承租方需保证,大众类餐饮每餐价格不高于35元/份,炖汤类价格不高于40元/份。
6.3承租方应在场所预留电力容量(50KW)范围内规范使用用电设备,如因经营所需,超出预留电力容量,应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电力扩容,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4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可将经营场地分租给第三方经营或转包给第三方。否则,出租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6.5承租 (略) (略) , (略) 内配送服务,第三方支付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能实现微信、支付宝或现金等支付,能向顾客提供电子打印凭证及发票。
6.6承租方需提供收费系统后台的账号及密码,供出租方随时查询及审核监督。
6.7承租方全部经营收入由承租方自行收取,月初核对上月经营收入,出租方将不定期对营业收入额进行核实,如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有虚报、瞒报经营收入,一年内发现2次及以上,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6.8 承租方应有较强的物流、仓储支持,物品供应充足、有保障。
6.9配合出租方对承租方进行的KPI考核及满意度调查的要求(见附件:KPI考核表)。KPI考核分数将列入履约评价及续约基础参考数据。对于KPI考核不合格的,出租方有权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承租方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满足出租方要求的,或者,半年KPI考核或连续三次KPI考核未达到85分的,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KPI考核可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具体考核办法、频次由出租方视承租方的经营情况确定。
7、员工折扣及优惠:
承租方应为在其经营区域 (略) 员工,提供相应折扣的优惠(包括商品直接打折、买赠等)及其他形式的种类优惠活动。承租 (略) 做好员工福利工作的义务。
8、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承租方人员的配备及管理
8.1承租方工作人员的人数应足以保证服务的质量。
8.2所有承租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服从出租方管理, (略) 规院纪及国家安全管理制度,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负责。
第二:卫生管理
8.3承租方应按照本项目的约定,定期或不定期由卫生检验部门进行餐具、经营场地和食品卫生检验,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8.4每种餐品均留样并在低温下保留48小时,以便作为卫生问题的追溯依据。承租方使用的任何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去污剂等清洁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出租方备案。
8.5承租方应随时接受出租方的卫生和食品安全检查。
8.6承租方不得提供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允许加工的食品,所有的瓜果蔬菜必须新鲜无变质,所有的肉类必须是鲜肉,并经过卫生防疫部门检疫合格方可进货。
8.7承租方所采购的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粮、油、肉类等及相关调味料等食用原材料和辅料,承租方就其每次所采购的食材出具与原件一致的采购清单和产品合格证明复印件给予出租方备案)必须保证由正规合格的厂商提供,并保证食材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承租方必须建立食材进出仓台账制度,出租方有权随时监督检查。承租方所提供的餐具须有符合相关标准,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8.8所有冰箱及冷库均需要加装温度报警器,并做好严格的管控及记录登记。
第三:承租方的服务承诺
8.9保证准时、保质、保量地为消费者提供服务。
8.10保证微笑服务,满足用餐人员的各种合理要求。
8.11明码标价,不擅自改变供应价格。
8.12避免收款计算错误,出现错误及时更正。
8.13坚持与优秀的原材料供应商合作,保证所使用原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法律及本合同的要求。
8.14严格控制食品的粗、细加工及烹饪、售饭过程的卫生标准,保证食品卫生符合食品安全法律及本合同的要求,保障用餐人员的饮食卫生安全。
8.15无条件接受员工对食品卫生、质量及服务等各方面的监督。
8.16接受员工善意的建议和意见,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8.17投诉饭菜中有异物的,及时予以更换,并当面致歉。
8.18保持厨房设备、餐具、用具及餐桌椅的洁净无污渍。
第四:承租方的其他义务
8.19承租方负担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等费用,如发生意外事故、工伤、职业病等情形,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20承租方负责食材的采购,并负担费用(出租方可派人随时抽查食材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及健康标准)。
8.21承租方对承包经营中出现的事故所致出租方财产损失以及出租方员工、临时外来人员的财产、人身损失,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8.22承租方确保所采购的肉类、粮油、蔬菜、调味品等食材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食用油全部使用合格的餐饮专用油,严禁使用棕油、潲水油,出租方有权要求其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8.23合同期满终止或合同履行期间被解除的,承租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腾退场地;腾退场地时,承租方应当负责将场地内的杂物、污渍清理干净,且对于场地内,承租方增加的已经与场地形成附合的设备设施,承租方不得拆除,可以作价转让给下一经营者;如果腾退场地时,下一经营者尚未确定的或者不愿意受让该等设备设施的,承租方应当将其无偿移交给出租方。
8.24出租方根据监管需求,有权核查承租方的经营状况,承租方应予配合:
1)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备案店铺收款银行账号及绑定微信、支付宝的收款账户信息,且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并为出租方核查承租方的营业收入提供便利。
2)承租方需提供收费系统后台的账号及密码,供出租方随时查询及审核监督。
3)承租方接收出租方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按出租方要求的期间提供店铺POS机生成的销售数据及承租方进行税务申报所依据的与该店铺相关的会计核算资料、微信、支付宝等收款端对应的银行交易清单给出租方,供出租方核查。如发现承租方有故意虚报、瞒报经营收入,并且承租方无合理解释的,出租方有权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承租方的经营收入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综合评审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经出租方主管部门批准,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可按照挂牌条件出租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成立时间满5年(含)以上,且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信息查询单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自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后增加注册资金达到本数的无效)。
2、意向承租方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3、意向承租方近3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因行贿等行为被公共媒体曝光或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等),无任何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4、意向承租方未在“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 (略) (http://**.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 (略)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证明文件:意向承租方 (略) 站查询单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5、意向承租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税务局出具的2023年纳税证明复印件;2023年缴纳社保证明,网页截图或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均可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6、意向承租方有3年以上食堂项目经营经验,单个项目应满足服务1000人次/餐、或承接1000㎡场地的食堂,提供在经营或已完成经营项目材料(项目*方出具的履约评价和就餐人数说明,或场地承租合同)。
7、本项目不接受以挂靠或加盟连锁店的形式进行承租, (略) 的名义提供服务,不接受分包、转包,不允许转租、分租。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4.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2的复印件;
5.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3的承诺函;
6.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4的3个查询单;
7.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5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
8.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6的证明文件;
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10.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11.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12.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 (略) 地址 (略) 南山 (略) 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联系人 罗先生;朱先生 联系方式 0755-*;0755-*
监督电话 0755-*

出租方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15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21时3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场地装修、设备、厨具、家具等以及日常维修由承租方承担。场地现有设备可供承租方继续使用,报废后交回出租方处理。承租方自行办理经营许可证、消防验收等相关证件并承担相应费用。
2、存在如下情况,出租方可无条件终止合同。
(1)发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且造成严重后果。
(2)经营造假、销售无证食品等违规行为,未按规定进行组织经营,经督导、限期整改无效的。
(3)存在转包和挂靠行为的。
(4)不配合出租方管理和相关政府部门监督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基本满意经整改仍不达标的。
(6)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 (略) 带来负面影响的。
承租方退出不再履行经营食堂资格,需将所有物品(含装修、嵌入式厨房设备)等无偿交由出租方。不得阻扰交接和食堂经营工作。
3、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出租方不予以宣传或限制职工和患者用餐。
4、经营行为产生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含水电气费用、卫生费、消杀费用、清洁费用等。
5、承租方应投保金额不低于*元的餐饮场所责任险、食品安全险、消防安全责任险等。保单复印件需交出租方存档。
6、租赁押金: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7、上述月租金底价不含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8、承租方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放后的15个工作日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9、公告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经出租方主管部门批准,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可按照挂牌条件出租。;产生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用综合评审方式组织并实施公开招租;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10、租金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缴纳当月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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