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网挂〔2024〕024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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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网挂〔2024〕024号号

出让公告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网挂〔2024〕024号[2024]24号)
网挂〔2024〕024号[2024]24号 2024年07月04日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单元管控A-01 宗地总面积: 6874.45平方米 宗地坐落: 海口江东新区单元管控A-01地块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6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公用设施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公用设施用地 6874.45
投资强度: 保证金: 759.*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IA0007
起始价: 759.*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8月07日
备注: 1.该地块具体建设规划要求按照江东新区相关规划及海江东局函〔2023〕1494号文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须知》,该须知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须知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查看和打印。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 (1)、 (略) 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2)、 (略) 行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 2. (略)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 (略)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略) 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由 (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4日 至 2024年08月05日 到 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4日 至 2024年08月05日 到 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8月07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单元管控A-01 号地块:2024年07月26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8月07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10%。 2、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由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组织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章(5),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还须在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日内与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该协议书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补充条件),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3、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用于发展江东新区燃气抢险项目。 4、本宗地按现状出让,土地竞得人对宗地现状已充分知晓并接受土地现状条件受让。 5、土地竞得人在摘地后10日内,按照《 (略) 江东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建议》完成地块四周围挡工作。 6、本宗地建设项目应采用配建式建筑实施,具体按照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琼府办函〔2020〕127号) (略) 住建局具体要求执行。同时,该宗地拟建项目应按照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要求实行绿色低碳建设,具体生态低碳指标详见该宗地产业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所附的“海口江东新区地块生态低碳指标”和“设计导则”。 7、本宗地建设项目建成后,建筑计容面积自持比例不得低于100%。 8、土地竞得人应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按照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规划和审批部门要求完成建筑概念性比选方案初稿编制送审。 9、该宗地的准入协议要求如下: 项目竣工投产时,本宗土地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工业用地为包含房地产、设备的所有投资总额,其他用地为扣除土地出让价款之外的所有投资总额,均不含有关税费)不低于*元人民币(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 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的同时须与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10、土地竞得人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未经土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同意不得发生变动。 11、土地竞得人应于现状交地后6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开工后24个月内提交竣工验收材料。自竣工验收之日起6个月内达产。涉及土地闲置问题应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 (略) 的有关管理规定。 12、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13、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国土大厦
联 系 人:黄先生、陈女士、卢女士、潘先生
联系电话:(0898)*
开户单位: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开户银行: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开户账号: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略) ,海口
出让公告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网挂〔2024〕024号[2024]24号)
网挂〔2024〕024号[2024]24号 2024年07月04日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单元管控A-01 宗地总面积: 6874.45平方米 宗地坐落: 海口江东新区单元管控A-01地块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6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公用设施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公用设施用地 6874.45
投资强度: 保证金: 759.*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IA0007
起始价: 759.*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8月07日
备注: 1.该地块具体建设规划要求按照江东新区相关规划及海江东局函〔2023〕1494号文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须知》,该须知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须知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查看和打印。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 (1)、 (略) 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2)、 (略) 行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 2. (略)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 (略)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略) 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由 (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4日 至 2024年08月05日 到 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4日 至 2024年08月05日 到 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8月07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单元管控A-01 号地块:2024年07月26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8月07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10%。 2、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由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组织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章(5),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还须在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日内与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该协议书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补充条件),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3、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用于发展江东新区燃气抢险项目。 4、本宗地按现状出让,土地竞得人对宗地现状已充分知晓并接受土地现状条件受让。 5、土地竞得人在摘地后10日内,按照《 (略) 江东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建议》完成地块四周围挡工作。 6、本宗地建设项目应采用配建式建筑实施,具体按照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琼府办函〔2020〕127号) (略) 住建局具体要求执行。同时,该宗地拟建项目应按照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要求实行绿色低碳建设,具体生态低碳指标详见该宗地产业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所附的“海口江东新区地块生态低碳指标”和“设计导则”。 7、本宗地建设项目建成后,建筑计容面积自持比例不得低于100%。 8、土地竞得人应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按照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规划和审批部门要求完成建筑概念性比选方案初稿编制送审。 9、该宗地的准入协议要求如下: 项目竣工投产时,本宗土地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工业用地为包含房地产、设备的所有投资总额,其他用地为扣除土地出让价款之外的所有投资总额,均不含有关税费)不低于*元人民币(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 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的同时须与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10、土地竞得人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未经土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同意不得发生变动。 11、土地竞得人应于现状交地后6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开工后24个月内提交竣工验收材料。自竣工验收之日起6个月内达产。涉及土地闲置问题应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 (略) 的有关管理规定。 12、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13、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国土大厦
联 系 人:黄先生、陈女士、卢女士、潘先生
联系电话:(0898)*
开户单位: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开户银行: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开户账号: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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