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哈医大三院外科楼一层超市出租项目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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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哈医大三院外科楼一层超市出租项目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哈医大三院)外科楼一层超市出租项目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4HL2002259)
项目名称 哈尔滨医科大学 (略) ( (略) )外 (略) 出租 项目编号 N0129FCZZ*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7-05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7-25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哈尔滨医科大学 (略) (哈市南 (略) 150号)外科楼一层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租赁权 所在层数 1层
租赁使用面积约 400.00平方米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合同约定 承租押金 *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原承租方临时使用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其他情况

1、出租房产用途要求为:超市,不得超范围经营。经营品种及货物为日常生活用品、食品(非现场加工食品),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明码标价,承租方所销售商品的价格 (略) 同类 (略) 场价格。所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随时接受出租方及物价等部门的抽查。

2、不得经营销售过期、变质及“三无”产品等有害人体健康的商品,采购的商品必须索证,做好归类备查。不得经营销售现场加工的食品与饮料,如:奶茶、果汁、卤制品、凉菜、炸、烤、煮(茶叶蛋、方便面、饺子)食品等。

3、不得经营销售香烟(包括电子烟类商品)、酒、保健品、医械(1、2、3类)、化工材料、易燃易爆危险产品等国 (略) 内销售的相关物品及严格遵守《黑龙江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禁止、限制携带物品名录》通告事项,禁止销售管制刀具和卫健部门明令 (略) 的物品等。

4、承租方应无条件遵守出租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良好的服务理念服务医患,设立免费送货电话。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规、本行业内经营规章制度及公安消防、治安相关各项制度法规,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建立消防应急预案,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承租方确认后,签国有资产出租合同、附签定以上预案及相关的责任书)

5、承租方在承租场地期间,须是场地实际使用人,发生人员损伤、场地物品损坏、消防火灾、建筑损坏等事件,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全部由承租方负全责。

6、承租方在经营期间,所有营业人员必须提供诚信证明,提供有资质防疫部门签发的健康证明,营业人员相关个人信息登记备案。

7、国有资产出租合同签订后须签订补充协议,承租方如有违反合同行为,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无条件撤场,拖延撤场抵押金扣除。

8、承租方选用 (略) 的装修风格,在不改变标地承重墙和主体结构前提下允许装修。装修方案须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到期后所有装修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只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一切经营所需的费用如装修、改造、隔墙、设备、设施、电气、商品、货架等均由经营者自行添置。

9、承租方进场装修施工,全部材料必须使用安全、环保有认证的优质材料(包括经营中使用的各种设备、设施、电气等),进场施工材料需出租方相关部门同意后使用。

10、承租方进场施工期间如发生施工人员、医患家属等发生治安案件,由于施工中造成人 (略) 国有资产损坏,全部由承租方负全责。

11、出租标的现状以现场实物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 *.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3-12-21
评估机构 黑龙江 (略)
租金底价 *.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哈尔滨医科大学 (略)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中共哈尔滨医科大学 (略) 党委会会议纪要(2024年3月5日)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黑龙江省财政厅资产监督管理局

特别
告知

1、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2、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3、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4、意向承租方必须认真查看本公告附件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接受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5、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6、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标的产权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企业成立时间满3年,注册资金*元以上, (略) 经营资质。
2、 (略) 经营业绩。
3、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企业参加。不接受三年内受过上级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参与。
4、提供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并保证在本项目经营过程中服从出租方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5、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标的交割 1、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2、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水、电、气、热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其中用 (略) 用电额度为基准,如超出用电额度由承租方承担)。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系统上传报名的所有纸质材料)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本公告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在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交易机构在收到出租方提供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第一年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 (略) 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现场展示 1、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内,请提前致电展示联系人确定时间)
2、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先生,*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7-05 09:00:00 至 2024-07-25 17:00:00
报名手续 1、承租报名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2024年7月25日15:00前),登录 (略) 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租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应在2024年7月25日17:00前足额交纳保证金;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须上传材料
(1)符合资格条件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资产承租申请书(签章)。
(3)交易须知(签章)。
(4)业绩合同扫描件。
(5)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企业参加。不接受三年内受过上级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参与。 (略) 站核查记录。
(6)提供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并保证在本项目经营过程中服从出租方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以上需提供文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多页需加盖骑缝章,原件备查。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上传报名系统)。
3、资格审核
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承租方。
4、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人或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4-07-25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承租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一年租金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元/年)

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07-05 09:00:00-2024-07-26 09:3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300
服务费 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陈女士 0451-*
监督电话 0451-*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黑龙 (略) 南 (略) 28-8号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哈医大三院)外科楼一层超市出租项目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4HL2002259)
项目名称 哈尔滨医科大学 (略) ( (略) )外 (略) 出租 项目编号 N0129FCZZ*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7-05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7-25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哈尔滨医科大学 (略) (哈市南 (略) 150号)外科楼一层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租赁权 所在层数 1层
租赁使用面积约 400.00平方米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合同约定 承租押金 *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原承租方临时使用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其他情况

1、出租房产用途要求为:超市,不得超范围经营。经营品种及货物为日常生活用品、食品(非现场加工食品),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明码标价,承租方所销售商品的价格 (略) 同类 (略) 场价格。所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随时接受出租方及物价等部门的抽查。

2、不得经营销售过期、变质及“三无”产品等有害人体健康的商品,采购的商品必须索证,做好归类备查。不得经营销售现场加工的食品与饮料,如:奶茶、果汁、卤制品、凉菜、炸、烤、煮(茶叶蛋、方便面、饺子)食品等。

3、不得经营销售香烟(包括电子烟类商品)、酒、保健品、医械(1、2、3类)、化工材料、易燃易爆危险产品等国 (略) 内销售的相关物品及严格遵守《黑龙江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禁止、限制携带物品名录》通告事项,禁止销售管制刀具和卫健部门明令 (略) 的物品等。

4、承租方应无条件遵守出租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良好的服务理念服务医患,设立免费送货电话。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规、本行业内经营规章制度及公安消防、治安相关各项制度法规,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建立消防应急预案,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承租方确认后,签国有资产出租合同、附签定以上预案及相关的责任书)

5、承租方在承租场地期间,须是场地实际使用人,发生人员损伤、场地物品损坏、消防火灾、建筑损坏等事件,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全部由承租方负全责。

6、承租方在经营期间,所有营业人员必须提供诚信证明,提供有资质防疫部门签发的健康证明,营业人员相关个人信息登记备案。

7、国有资产出租合同签订后须签订补充协议,承租方如有违反合同行为,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无条件撤场,拖延撤场抵押金扣除。

8、承租方选用 (略) 的装修风格,在不改变标地承重墙和主体结构前提下允许装修。装修方案须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到期后所有装修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只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一切经营所需的费用如装修、改造、隔墙、设备、设施、电气、商品、货架等均由经营者自行添置。

9、承租方进场装修施工,全部材料必须使用安全、环保有认证的优质材料(包括经营中使用的各种设备、设施、电气等),进场施工材料需出租方相关部门同意后使用。

10、承租方进场施工期间如发生施工人员、医患家属等发生治安案件,由于施工中造成人 (略) 国有资产损坏,全部由承租方负全责。

11、出租标的现状以现场实物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 *.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3-12-21
评估机构 黑龙江 (略)
租金底价 *.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哈尔滨医科大学 (略)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中共哈尔滨医科大学 (略) 党委会会议纪要(2024年3月5日)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黑龙江省财政厅资产监督管理局

特别
告知

1、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2、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3、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4、意向承租方必须认真查看本公告附件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接受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5、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6、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标的产权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企业成立时间满3年,注册资金*元以上, (略) 经营资质。
2、 (略) 经营业绩。
3、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企业参加。不接受三年内受过上级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参与。
4、提供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并保证在本项目经营过程中服从出租方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5、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标的交割 1、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2、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水、电、气、热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其中用 (略) 用电额度为基准,如超出用电额度由承租方承担)。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系统上传报名的所有纸质材料)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本公告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在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交易机构在收到出租方提供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第一年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 (略) 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现场展示 1、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内,请提前致电展示联系人确定时间)
2、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先生,*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7-05 09:00:00 至 2024-07-25 17:00:00
报名手续 1、承租报名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2024年7月25日15:00前),登录 (略) 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租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应在2024年7月25日17:00前足额交纳保证金;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须上传材料
(1)符合资格条件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资产承租申请书(签章)。
(3)交易须知(签章)。
(4)业绩合同扫描件。
(5)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企业参加。不接受三年内受过上级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参与。 (略) 站核查记录。
(6)提供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并保证在本项目经营过程中服从出租方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以上需提供文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多页需加盖骑缝章,原件备查。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上传报名系统)。
3、资格审核
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承租方。
4、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人或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4-07-25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承租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一年租金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元/年)

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07-05 09:00:00-2024-07-26 09:3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300
服务费 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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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陈女士 0451-*
监督电话 0451-*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黑龙 (略) 南 (略) 28-8号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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