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雨城区“雅东丽都”、“汉都华府”住房转让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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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雅东丽都”、“汉都华府”住房转让第二批

雅安市雨城区“雅东丽都”、“汉都华府”住房转让(第二批)
项目名称 雅安市雨城区“雅东丽都”、“汉都华府”住房转让(第二批)
项目编码 DSCQ2021* 挂牌价格 详见公告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365个自然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7-05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7-04 17:00:00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咨询联系人: 刘老师 0835-*

项目报名联系人:李毅老师 028-*

标的摘要

标的名称

雅安市雨城区“雅东丽都”、“汉都华府”住房转让(第二批)

项目隶属

(略)

资产属性

企业国有实物资产

资产类型

住宅

标的所在地区

(略) 雨城区(县)

标的所在街道

姚桥新区和兴街1号、 (略) 1号

是否联合转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类型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企业产权隶属关系

本地企业

国资监管类型

非中央企业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7B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2B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略) 雨城区(县)

住所/注册地址

(略) 雨城区姚桥新区和兴街1号8栋3层2号

注册资本(万元)

金额:* 币种:t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曾伟

所属行业

(略) 政府授权对能源、交通、土地、城市资源等领域及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进行建设和经营管理;项目投资;工程管理服务;项目招投标;环境治理工程;土地整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规模

小型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件名称

(略) 雨城区中心城区征地搬迁领导小组研究雨城区中心城区征地搬迁“攻坚大会战”工作推进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批准文件类型

会议纪要

批准文号

雅征领阅〔2019〕1号

批准日期

2019年3月18日

转让方

内部决策文件类型

关于公司剩余房源置换公租房相关事宜的会议纪要

转让方

项目指定联系人

李强

0835-*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概况

一、本次转让标的为雅东丽都小区房源23套;汉都华府小区房源2套。

二、看房联系人:李强,联系电话:*。

其他披露信息

重大事项

及其他披露

其它披露事项

一、本次转让标的物以雅洲评报字[2023]第122号资产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上述评估报告不公开且不接受查阅,每套房产按现状分别转让。
二、本次转让标的物不存在出租、抵押、查封等他项权利。
三、本次转让标的物已办理大产权证。
四、本次转让标的物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过户时涉及的土地出让金由转让方负责缴纳。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交易标的物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的交接,转让方承诺在获得西南联合产 (略) 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6个月内负责办理转让标的物权属变更等相关手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五、本次转让标的物实际面积与权证面积不一致的,不影响转让标的物成交及成交金额。
六、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物,并充分了解标的物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物结构、权证过户、转让标的物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七、本次转让采取政府拆迁实物安置(房屋)与货币安置同步进行,购房资格 (略) 雨城区征搬办出具证明确认。 (略) 政府安排,采取实物安置(房屋)与货币安置同步进行,按照签订拆迁协议先后进行选房,实物安置将在选房过程中进行分离。
八、每套房产按现状分别单独转让(详见房源信息表),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所属乡镇对所公示房源进行选购、资格确认以及受让后持缴纳购房保证金凭证,到我公司指定地点填写提交相应购买材料。
九、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保证金、提交相应购买材料、选定房源,并与转让方签订受让确定书后视为受让成功,并在5个工作日内前往西南联合产 (略) 雅安分所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十、意向受让方选定房源并成功受让后,不得进行更改。若意向受让方自行更改、放弃所选定房源的,不退还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
十一、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保证金后并未成功受让的,意向受让方应向西南联交产 (略) 提交保证金退还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保证金将原渠道无息退还。
十二、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可以采取一次性付款、按揭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三种支付方式。
十三、受让方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其缴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划入交易所指定账户。
十四、(1)受让方选择按揭贷款方式的,须在报名前自行了解能否办理按揭贷款手续(贷款银行 (略) 农商银行和雅安商业银行),涉及按揭的相关问题按所贷银行现行政策执行。涉及按揭贷款的交易价款不通过西南联交产 (略) 结算,受让方应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自行与转让方办理价款结算事宜。受让方报名时缴纳的保证金在西南联交产 (略) 收到转让方出具收到全部价款到账的书面文件后按原渠道无息全额退还;
(2) (略) 农商行按揭贷款咨询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
*;
(3)雅安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咨询联系人:曹经理,联系电话
*,郑经理,联系电话*。
十五、(1)意向受让方选择公积金贷款方式的,需在报名前自行了解能否办理公积金手续(贷款银行指定为中国农业银行),涉及相关问题按公积金及农业银行现行政策执行。涉及公积金贷款的交易价款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受让方应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自行与转让方办理价款结算事宜。办证期间的悬空期产生的担保费由购买方自行承担。受让方报名时缴纳的保证金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收到转让方出具收到全部价款到账的书面文件后按原渠道无息全额退还;
(2)中国农业银行公积金贷款咨询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李经理,联系电话:*。
十六、受让方采取按揭贷款和公积金方式支付交易价款的,在取得所贷款银行发放的贷款后,5个工作日内需配合转让方办理产权,否则转让方将对受让方房产进行回购、重新出售、不退还保证金,并扣除违约金*元及贷款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十七、其他事项详见但不限于产权交易合同等资料。
十八、该项目受让 (略) 雨城区征搬办盖章确认的拆迁户,购买资格不可增加不可变更。涉及的物业费用按照安置户减免政策执行,涉及的二次供水费用按物管要求缴纳。

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转、受双方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二、付款期限:
1、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交易价款应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结算。
2、按揭贷款:受让方应按照《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约定,自行与转让方办理价款结算事宜。
3、公积金贷款:受让方应按照《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约定,自行与转让方办理价款结算事宜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须 (略) 雨城区征搬办出具证明确认的购房资格。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签订受让确认书前交纳保证金至交易所指定账户。收款单位: 西南联合产 (略) 雅安分所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5510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事项说明

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主体资格类资料: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其他类:
受让申请书、承诺函、受让确认书。

保证金设置

*元/套

交纳期限

公告截止日前(以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保证金交纳方式

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保证金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3、意向投资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9、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挂牌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首次信息披露期限

365个自然日

首次信息披露期满的安排

(略) 站发布之日起进行公告,交易所将不定期对房源进行更新,直至转让方要求终止转让或房屋完全受让为止。

序号 名称 坐落 栋号 单元 楼层 房号 房屋用途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单位面积价值(元/平方米) 总价值(元) 备注
1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5 1 12 4 住宅 104.45 4300.00 *
2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5 2 5 1 住宅 103.95 5070.00 * 已简装
3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5 2 6 1 住宅 103.95 5070.00 * 已简装
4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5 2 6 4 住宅 104.45 5070.00 * 已简装
5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5 2 7 1 住宅 103.95 5070.00 * 已简装
6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5 2 8 1 住宅 103.95 5070.00 * 已简装
7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5 2 9 1 住宅 103.95 5070.00 * 已简装
8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5 2 10 1 住宅 103.95 5070.00 * 已简装
9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5 2 11 1 住宅 103.95 5070.00 * 已简装
10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5 2 12 1 住宅 103.95 5070.00 * 已简装
11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5 2 13 1 住宅 103.95 5070.00 * 已简装
12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5 2 14 1 住宅 103.95 5070.00 * 已简装
13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5 2 15 1 住宅 103.95 4300.00 *
14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5 2 18 1 住宅 103.95 4300.00 *
15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5 2 23 1 住宅 103.95 4300.00 *
16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5 2 24 1 住宅 103.95 4300.00 *
17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5 2 25 1 住宅 103.95 4300.00 *
18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4 1 4 4 住宅 119.82 5060.00 * 已简装
19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4 1 5 1 住宅 119.27 4300.00 *
20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4 1 5 4 住宅 119.82 4300.00 *
21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4 1 6 1 住宅 119.27 4300.00 *
22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4 1 6 4 住宅 119.82 4300.00 *
23 汉都华府 (略) 雨 (略) 2号 4 1 21 6 住宅 105.48 5010.00 *
24 汉都华府 (略) 雨 (略) 2号 4 1 25 3 住宅 105.97 4930.00 *
25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1 1 4 6 住宅 104.46 4300.00 *
26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1 1 17 6 住宅 104.46 4300.00 *
27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2 1 10 4 住宅 120.17 4300.00 *
28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2 2 7 5 住宅 90.85 4300.00 *
29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2 2 9 5 住宅 90.85 4300.00 *
30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2 2 24 5 住宅 90.85 4300.00 *
31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3 1 5 2 住宅 89.41 4300.00 *
32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3 1 8 3 住宅 89.41 4300.00 *
33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3 1 19 2 住宅 89.41 4300.00 *
34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3 2 6 1 住宅 103.98 4300.00 *
35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3 2 6 5 住宅 106.1 4300.00 *
36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4 1 4 5 住宅 90.85 4300.00 *
37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4 1 5 5 住宅 90.85 4300.00 *
38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4 1 7 5 住宅 90.85 4300.00 *
39 汉都华府 (略) 雨 (略) 2号 2 1 26 4 住宅 121.92 4300.00 *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详见公告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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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365个自然日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刘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35-*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 (略) (http://**)及第四产权(http://**)为本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 (略) (略) 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 (略) 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 (略) 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 (略) 向 (略) 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 (略) 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 (略) 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 (略) 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 (略) 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 (略) 网络竞价系统软硬 (略) 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3. (略) 操作风险。 (略) 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 (略) 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 (略) 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 (略) 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雅安市雨城区“雅东丽都”、“汉都华府”住房转让(第二批)
项目名称 雅安市雨城区“雅东丽都”、“汉都华府”住房转让(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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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2024-07-05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7-04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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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摘要

标的名称

雅安市雨城区“雅东丽都”、“汉都华府”住房转让(第二批)

项目隶属

(略)

资产属性

企业国有实物资产

资产类型

住宅

标的所在地区

(略) 雨城区(县)

标的所在街道

姚桥新区和兴街1号、 (略) 1号

是否联合转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类型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企业产权隶属关系

本地企业

国资监管类型

非中央企业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7B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2B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略) 雨城区(县)

住所/注册地址

(略) 雨城区姚桥新区和兴街1号8栋3层2号

注册资本(万元)

金额:* 币种:t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曾伟

所属行业

(略) 政府授权对能源、交通、土地、城市资源等领域及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进行建设和经营管理;项目投资;工程管理服务;项目招投标;环境治理工程;土地整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规模

小型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件名称

(略) 雨城区中心城区征地搬迁领导小组研究雨城区中心城区征地搬迁“攻坚大会战”工作推进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批准文件类型

会议纪要

批准文号

雅征领阅〔2019〕1号

批准日期

2019年3月18日

转让方

内部决策文件类型

关于公司剩余房源置换公租房相关事宜的会议纪要

转让方

项目指定联系人

李强

0835-*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概况

一、本次转让标的为雅东丽都小区房源23套;汉都华府小区房源2套。

二、看房联系人:李强,联系电话:*。

其他披露信息

重大事项

及其他披露

其它披露事项

一、本次转让标的物以雅洲评报字[2023]第122号资产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上述评估报告不公开且不接受查阅,每套房产按现状分别转让。
二、本次转让标的物不存在出租、抵押、查封等他项权利。
三、本次转让标的物已办理大产权证。
四、本次转让标的物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过户时涉及的土地出让金由转让方负责缴纳。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交易标的物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的交接,转让方承诺在获得西南联合产 (略) 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6个月内负责办理转让标的物权属变更等相关手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五、本次转让标的物实际面积与权证面积不一致的,不影响转让标的物成交及成交金额。
六、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物,并充分了解标的物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物结构、权证过户、转让标的物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七、本次转让采取政府拆迁实物安置(房屋)与货币安置同步进行,购房资格 (略) 雨城区征搬办出具证明确认。 (略) 政府安排,采取实物安置(房屋)与货币安置同步进行,按照签订拆迁协议先后进行选房,实物安置将在选房过程中进行分离。
八、每套房产按现状分别单独转让(详见房源信息表),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所属乡镇对所公示房源进行选购、资格确认以及受让后持缴纳购房保证金凭证,到我公司指定地点填写提交相应购买材料。
九、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保证金、提交相应购买材料、选定房源,并与转让方签订受让确定书后视为受让成功,并在5个工作日内前往西南联合产 (略) 雅安分所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十、意向受让方选定房源并成功受让后,不得进行更改。若意向受让方自行更改、放弃所选定房源的,不退还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
十一、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保证金后并未成功受让的,意向受让方应向西南联交产 (略) 提交保证金退还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保证金将原渠道无息退还。
十二、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可以采取一次性付款、按揭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三种支付方式。
十三、受让方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其缴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划入交易所指定账户。
十四、(1)受让方选择按揭贷款方式的,须在报名前自行了解能否办理按揭贷款手续(贷款银行 (略) 农商银行和雅安商业银行),涉及按揭的相关问题按所贷银行现行政策执行。涉及按揭贷款的交易价款不通过西南联交产 (略) 结算,受让方应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自行与转让方办理价款结算事宜。受让方报名时缴纳的保证金在西南联交产 (略) 收到转让方出具收到全部价款到账的书面文件后按原渠道无息全额退还;
(2) (略) 农商行按揭贷款咨询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
*;
(3)雅安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咨询联系人:曹经理,联系电话
*,郑经理,联系电话*。
十五、(1)意向受让方选择公积金贷款方式的,需在报名前自行了解能否办理公积金手续(贷款银行指定为中国农业银行),涉及相关问题按公积金及农业银行现行政策执行。涉及公积金贷款的交易价款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受让方应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自行与转让方办理价款结算事宜。办证期间的悬空期产生的担保费由购买方自行承担。受让方报名时缴纳的保证金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收到转让方出具收到全部价款到账的书面文件后按原渠道无息全额退还;
(2)中国农业银行公积金贷款咨询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李经理,联系电话:*。
十六、受让方采取按揭贷款和公积金方式支付交易价款的,在取得所贷款银行发放的贷款后,5个工作日内需配合转让方办理产权,否则转让方将对受让方房产进行回购、重新出售、不退还保证金,并扣除违约金*元及贷款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十七、其他事项详见但不限于产权交易合同等资料。
十八、该项目受让 (略) 雨城区征搬办盖章确认的拆迁户,购买资格不可增加不可变更。涉及的物业费用按照安置户减免政策执行,涉及的二次供水费用按物管要求缴纳。

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转、受双方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二、付款期限:
1、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交易价款应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结算。
2、按揭贷款:受让方应按照《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约定,自行与转让方办理价款结算事宜。
3、公积金贷款:受让方应按照《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约定,自行与转让方办理价款结算事宜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须 (略) 雨城区征搬办出具证明确认的购房资格。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签订受让确认书前交纳保证金至交易所指定账户。收款单位: 西南联合产 (略) 雅安分所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5510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事项说明

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主体资格类资料: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其他类:
受让申请书、承诺函、受让确认书。

保证金设置

*元/套

交纳期限

公告截止日前(以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保证金交纳方式

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保证金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3、意向投资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9、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挂牌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首次信息披露期限

365个自然日

首次信息披露期满的安排

(略) 站发布之日起进行公告,交易所将不定期对房源进行更新,直至转让方要求终止转让或房屋完全受让为止。

序号 名称 坐落 栋号 单元 楼层 房号 房屋用途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单位面积价值(元/平方米) 总价值(元) 备注
1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5 1 12 4 住宅 104.45 4300.00 *
2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5 2 5 1 住宅 103.95 5070.00 * 已简装
3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5 2 6 1 住宅 103.95 5070.00 * 已简装
4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5 2 6 4 住宅 104.45 5070.00 * 已简装
5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5 2 7 1 住宅 103.95 5070.00 * 已简装
6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5 2 8 1 住宅 103.95 5070.00 * 已简装
7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5 2 9 1 住宅 103.95 5070.00 * 已简装
8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5 2 10 1 住宅 103.95 5070.00 * 已简装
9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5 2 11 1 住宅 103.95 5070.00 * 已简装
10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5 2 12 1 住宅 103.95 5070.00 * 已简装
11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5 2 13 1 住宅 103.95 5070.00 * 已简装
12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5 2 14 1 住宅 103.95 5070.00 * 已简装
13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5 2 15 1 住宅 103.95 4300.00 *
14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5 2 18 1 住宅 103.95 4300.00 *
15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5 2 23 1 住宅 103.95 4300.00 *
16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5 2 24 1 住宅 103.95 4300.00 *
17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5 2 25 1 住宅 103.95 4300.00 *
18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4 1 4 4 住宅 119.82 5060.00 * 已简装
19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4 1 5 1 住宅 119.27 4300.00 *
20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4 1 5 4 住宅 119.82 4300.00 *
21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4 1 6 1 住宅 119.27 4300.00 *
22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4 1 6 4 住宅 119.82 4300.00 *
23 汉都华府 (略) 雨 (略) 2号 4 1 21 6 住宅 105.48 5010.00 *
24 汉都华府 (略) 雨 (略) 2号 4 1 25 3 住宅 105.97 4930.00 *
25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1 1 4 6 住宅 104.46 4300.00 *
26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1 1 17 6 住宅 104.46 4300.00 *
27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2 1 10 4 住宅 120.17 4300.00 *
28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2 2 7 5 住宅 90.85 4300.00 *
29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2 2 9 5 住宅 90.85 4300.00 *
30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2 2 24 5 住宅 90.85 4300.00 *
31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3 1 5 2 住宅 89.41 4300.00 *
32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3 1 8 3 住宅 89.41 4300.00 *
33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3 1 19 2 住宅 89.41 4300.00 *
34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3 2 6 1 住宅 103.98 4300.00 *
35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3 2 6 5 住宅 106.1 4300.00 *
36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4 1 4 5 住宅 90.85 4300.00 *
37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4 1 5 5 住宅 90.85 4300.00 *
38 雅东丽都 (略) 雨城区和兴街1号 4 1 7 5 住宅 90.85 4300.00 *
39 汉都华府 (略) 雨 (略) 2号 2 1 26 4 住宅 121.92 4300.00 *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详见公告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转让合同样本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365个自然日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刘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35-*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 (略) (http://**)及第四产权(http://**)为本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 (略) (略) 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 (略) 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 (略) 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 (略) 向 (略) 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 (略) 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 (略) 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 (略) 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 (略) 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 (略) 网络竞价系统软硬 (略) 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3. (略) 操作风险。 (略) 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 (略) 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 (略) 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 (略) 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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