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尺镇鹿鹤村的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房屋建筑物、苗木第一次拍卖
九尺镇鹿鹤村的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房屋建筑物、苗木第一次拍卖
(略) (略)
公告
(2024)川01执恢84号之二
本院定于2024年08月08日10时至2024年08月09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 (略) (略) 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 (略) 九尺镇鹿鹤村的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房屋建筑物、苗木 | |
起拍价:1530.*元 | 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 |
财产所在位置 | (略) 九尺镇鹿鹤村(现门牌号为:宝马村一组111号) |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彭国用(2013)第 9342 号、彭国用(2013)第 9343 号 | |
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 | (略) 在水 (略) /(2024)川01执恢84号 | |
土地规划用途 | 两宗土地证载用途均为商业、住宅用地。 | |
产权证登记面积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载面积共计*.933㎡; | |
附属物 | 无权证房屋8处、石棉瓦棚1处、彩钢棚17处,地上苗木(具体数量、规格等详见评估报告及《关于估价值分拆的说明》) | |
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 | 存在占有使用情况,已张贴腾退公告,占有人已承诺在成交裁定送达后自行腾退。 | |
备注 | 1. 因本拍卖所涉两宗土地由相关部门确定共用一个规划条件,故该两宗土地及地上建筑、附着物等应视为整体,根据其规划情况按现状对该两块土地及地上建筑、附着物、苗木进行整体拍卖,具体详见附件评估报告及《关于估价值分拆的说明》“拆分第一部分”清单; 2. 本次拍卖土地根据向相关部门调取的总评图、宗地红线图、土地使用证附图确认位置,存在相邻土地,其中,彭国用(2013)第 9342 号土地与与被执行人名下另一宗土地【彭国用(2013)第 * 号】无明确分界,彭国用(2013)第 9343 号土地与被执行人名下另一宗土地【彭国用(2013)第 * 号】无明确分界,彭国用(2013)第 9342 号、彭国用(2013)第 9343 号两宗土地之间存在沟渠分隔,实际情况请竞买人务必自行前往标的现场核实,拍卖成交后将依据相关部门界址点成果资料交付; 3. 截至目前,标的尚不存在水、电、气等欠费情况,后续是否欠费请各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了解,以管理单位登记为准; 4. 本次拍卖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查,规划条件未发生变化(详见评估报告),拍卖成交后土地应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本院已委托四川金 (略) 对上述财产进行评估,上述财产的评估价为2186.*元。该公司出具的川金誉房[2023](估)字第 GS0438 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关于估价值分拆的说明》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已欠缴的水、电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行使追偿权。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后15日内向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略) 提交退款(税、费)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依法行使追偿权。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3.本次 (略) 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委托代理人须在2024年08月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 (略) 确认,竞买活动视为报名人的竞买人行为。
优先购买权人报名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08月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权证明, (略) 确认并设置优先竞买权限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六、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
七、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 (略) (略) 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4年8月24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略) (略) 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 (略) 成都新华支行;账号:6232 8138 0000 3958 900)。款项交付后应 (略) ,并在2024年9月8日前(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 (略) ( (略) (略) 10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诉讼服务大厅10号窗口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不及时办理的,因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支付或未按时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悔拍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抵冲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由原买受人补齐差价,拒不补齐的,依法强制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 (略) 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 (略) 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 (略) 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 (略) (略) 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 (略) 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 (略) 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咨询或预约看样:本院已委托 (略) 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联系人:何老师,电话:*,杨老师:*。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时至17时。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
监督电话: 028-*(不接受咨询,只接受投诉, (略) 及平台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109号
(略) (略)
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
(略) (略)
公告
(2024)川01执恢84号之二
本院定于2024年08月08日10时至2024年08月09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 (略) (略) 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 (略) 九尺镇鹿鹤村的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房屋建筑物、苗木 | |
起拍价:1530.*元 | 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 |
财产所在位置 | (略) 九尺镇鹿鹤村(现门牌号为:宝马村一组111号) |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彭国用(2013)第 9342 号、彭国用(2013)第 9343 号 | |
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 | (略) 在水 (略) /(2024)川01执恢84号 | |
土地规划用途 | 两宗土地证载用途均为商业、住宅用地。 | |
产权证登记面积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载面积共计*.933㎡; | |
附属物 | 无权证房屋8处、石棉瓦棚1处、彩钢棚17处,地上苗木(具体数量、规格等详见评估报告及《关于估价值分拆的说明》) | |
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 | 存在占有使用情况,已张贴腾退公告,占有人已承诺在成交裁定送达后自行腾退。 | |
备注 | 1. 因本拍卖所涉两宗土地由相关部门确定共用一个规划条件,故该两宗土地及地上建筑、附着物等应视为整体,根据其规划情况按现状对该两块土地及地上建筑、附着物、苗木进行整体拍卖,具体详见附件评估报告及《关于估价值分拆的说明》“拆分第一部分”清单; 2. 本次拍卖土地根据向相关部门调取的总评图、宗地红线图、土地使用证附图确认位置,存在相邻土地,其中,彭国用(2013)第 9342 号土地与与被执行人名下另一宗土地【彭国用(2013)第 * 号】无明确分界,彭国用(2013)第 9343 号土地与被执行人名下另一宗土地【彭国用(2013)第 * 号】无明确分界,彭国用(2013)第 9342 号、彭国用(2013)第 9343 号两宗土地之间存在沟渠分隔,实际情况请竞买人务必自行前往标的现场核实,拍卖成交后将依据相关部门界址点成果资料交付; 3. 截至目前,标的尚不存在水、电、气等欠费情况,后续是否欠费请各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了解,以管理单位登记为准; 4. 本次拍卖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查,规划条件未发生变化(详见评估报告),拍卖成交后土地应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本院已委托四川金 (略) 对上述财产进行评估,上述财产的评估价为2186.*元。该公司出具的川金誉房[2023](估)字第 GS0438 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关于估价值分拆的说明》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已欠缴的水、电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行使追偿权。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后15日内向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略) 提交退款(税、费)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依法行使追偿权。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3.本次 (略) 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委托代理人须在2024年08月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 (略) 确认,竞买活动视为报名人的竞买人行为。
优先购买权人报名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08月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权证明, (略) 确认并设置优先竞买权限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六、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
七、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 (略) (略) 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4年8月24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略) (略) 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 (略) 成都新华支行;账号:6232 8138 0000 3958 900)。款项交付后应 (略) ,并在2024年9月8日前(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 (略) ( (略) (略) 10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诉讼服务大厅10号窗口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不及时办理的,因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支付或未按时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悔拍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抵冲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由原买受人补齐差价,拒不补齐的,依法强制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 (略) 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 (略) 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 (略) 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 (略) (略) 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 (略) 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 (略) 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咨询或预约看样:本院已委托 (略) 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联系人:何老师,电话:*,杨老师:*。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时至17时。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
监督电话: 028-*(不接受咨询,只接受投诉, (略) 及平台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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