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温泉镇东滨中路28号共6套住宅分别转让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陆川县温泉镇东滨中路28号共6套住宅分别转让项目

项目名称

陆川县温泉镇东滨中路28号共6套住宅分别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7/05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7/18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标的
概况

房地产

标的简介

一、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用途

建筑面积

(㎡)

转让底价

(元)

交易保证金

(元)

竞价阶梯

(元/次)

备注

1

1.*川县温泉 (略) 28号北楼406 房

住宅(房改房)

104.25

*

*

*

划拨地房产转让需补缴出让金(具体金额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以实际办理金额为准)

2

2.*川县温泉 (略) 28号北楼407 房

住宅(房改房)

104.25

*

*

*

划拨地房产转让需补缴出让金(具体金额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以实际办理金额为准);当前出租

3

3.*川县温泉 (略) 28号北楼508 房

住宅(房改房)

104.25

*

*

*

划拨地房产转让需补缴出让金(具体金额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以实际办理金额为准);当前出租

4

4.*川县温泉 (略) 28号北楼604 房

住宅(房改房)

104.25

*

*

*

划拨地房产转让需补缴出让金(具体金额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以实际办理金额为准);当前出租

5

5.*川县温泉 (略) 28号北楼605 房

住宅(房改房)

104.25

*

*

*

划拨地房产转让需补缴出让金(具体金额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以实际办理金额为准);当前出租

6

6.*川县温泉 (略) 28号北楼606 房

住宅(房改房)

104.25

*

*

*

划拨地房产转让需补缴出让金(具体金额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以实际办理金额为准);当前出租

合计

625.50

1,*

/

/

/

二、标的简介

本次转让标的为位于*川县温泉 (略) 28 号共6套住宅,所在宗地为划拨用地,转让需补缴的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建筑物约于 1994 年建成,建成年代较久, 维护保养状况一般。标的距*川县政府约500米,距*川县汽车总站约1000米,区 (略) 公交车经过,交通条件较好。区域内排水、供水、供电、通讯保障度较高,基础设施条件较好; 附近 (略) 场、*川县第二中学、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公用配套设施条件较好,人文环境较一般,景观环境一般,自然环境一般。

备注:具体标的状况以实际为准,意向受让方可到交易所或向转让方咨询、查询房产权属证明等相关文件。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合计1,*

评估基准日

2024/05/20

评估机构

广西科正房地产土地 (略)

转让底价(元)

详见标的清单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川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0H
注册地:温泉 (略) 90号

负责人:钟源

经济类型: (略) (上市、国有控股)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押或流质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关于玉林分行*川支行职工宿舍6套闲置房产公开拍卖项目的批复》(桂中银授信电复【2024】2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授信管理部

特别
告知

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标的物为房改房住宅,所在宗地为划拨用地,转让需补缴土地出让金,意向人报名前请自行前往当地管理部门咨询。

3.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因房产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

4.房屋按份共有人和承租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按照在报名截止期满前在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按照交易规则行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5.产权期限届满后,如须续期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续期费用由受让方缴纳。

6.标的物未设立抵押权。

7.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缴入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交易所在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交割单或者转让方提供的完成标的交割(含过户、移交)的证明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如受让方在前述15个工作日期限内未申请办理过户登记的,交易所在成交价款到账45日后将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但转让方不配合交割的除外,如因转让方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过户的,受让方可取消本次交易、解除合同,转让方配合无息退还已收取的转让价款,交易双方互不追究任何责任。

2.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维修基金、配套费及房产交付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过户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项目标的过户需补缴土地出让金,所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标的成交后在交割过程中所涉及的土地出让金经相关管理部门核定具体金额后由受让方将出让金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并由转让方代为向当地相关管理部门缴纳,如因受让方不及时缴纳或者不缴纳所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一切责任概由受让方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成交签约

竞价结束后,成交的意向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 *川县

受让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时需向交易所递交以下纸质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法人、非法人组织提供)。

2.交易价款。

(1)【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所在收到双方签署的资产交割单或结转价款函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交易税、费。(1)本次转让成交价为含税价格,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国税部门规定为准。(2)办理转让所需支付的官费或其他因办理转让产生的其他成本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如本项目涉及按份共有人、承租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可能出现非承租意向受让方报价后按份共有人、承租人以同等价格主张受让,非承租意向受让方的最高报价有最终不能受让标的的风险。按份共有人、承租人报价相同时,按份共有人的优先权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非承租意向受让方应提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判例,一旦报名并参与竞价即表明其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并愿意接受可能面临的纠纷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 (略) (http://**)《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 (略) 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1.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间的8:30-17:30

2.展示地点:*川县温泉 (略) 28号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需提前预约):罗先生 0775-*、*

(注意事项: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遵守转让方的管理规定,听从转让方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7/ 05至 2024/07/18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 (略) 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2)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3)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③行使优先受让权利的承租人应提供租赁证明文件;

(备注:1.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2.成交后,受让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后,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意向受让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前30分钟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

3.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转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5)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详见标的清单

自由竞价时间

2024年07月05日 至2024年07月19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1.意向授权委托书(如需).doc
2.标的图片.zip
3.标的清单.docx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覃经理 0771-*

报名咨询

罗经理 0771-*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地址

交易所: (略) 青 (略) 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其 他

监督电话:0771-*

特别声明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 (略) 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项目名称

陆川县温泉镇东滨中路28号共6套住宅分别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7/05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7/18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标的
概况

房地产

标的简介

一、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用途

建筑面积

(㎡)

转让底价

(元)

交易保证金

(元)

竞价阶梯

(元/次)

备注

1

1.*川县温泉 (略) 28号北楼406 房

住宅(房改房)

104.25

*

*

*

划拨地房产转让需补缴出让金(具体金额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以实际办理金额为准)

2

2.*川县温泉 (略) 28号北楼407 房

住宅(房改房)

104.25

*

*

*

划拨地房产转让需补缴出让金(具体金额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以实际办理金额为准);当前出租

3

3.*川县温泉 (略) 28号北楼508 房

住宅(房改房)

104.25

*

*

*

划拨地房产转让需补缴出让金(具体金额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以实际办理金额为准);当前出租

4

4.*川县温泉 (略) 28号北楼604 房

住宅(房改房)

104.25

*

*

*

划拨地房产转让需补缴出让金(具体金额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以实际办理金额为准);当前出租

5

5.*川县温泉 (略) 28号北楼605 房

住宅(房改房)

104.25

*

*

*

划拨地房产转让需补缴出让金(具体金额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以实际办理金额为准);当前出租

6

6.*川县温泉 (略) 28号北楼606 房

住宅(房改房)

104.25

*

*

*

划拨地房产转让需补缴出让金(具体金额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以实际办理金额为准);当前出租

合计

625.50

1,*

/

/

/

二、标的简介

本次转让标的为位于*川县温泉 (略) 28 号共6套住宅,所在宗地为划拨用地,转让需补缴的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建筑物约于 1994 年建成,建成年代较久, 维护保养状况一般。标的距*川县政府约500米,距*川县汽车总站约1000米,区 (略) 公交车经过,交通条件较好。区域内排水、供水、供电、通讯保障度较高,基础设施条件较好; 附近 (略) 场、*川县第二中学、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公用配套设施条件较好,人文环境较一般,景观环境一般,自然环境一般。

备注:具体标的状况以实际为准,意向受让方可到交易所或向转让方咨询、查询房产权属证明等相关文件。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合计1,*

评估基准日

2024/05/20

评估机构

广西科正房地产土地 (略)

转让底价(元)

详见标的清单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川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0H
注册地:温泉 (略) 90号

负责人:钟源

经济类型: (略) (上市、国有控股)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押或流质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关于玉林分行*川支行职工宿舍6套闲置房产公开拍卖项目的批复》(桂中银授信电复【2024】2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授信管理部

特别
告知

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标的物为房改房住宅,所在宗地为划拨用地,转让需补缴土地出让金,意向人报名前请自行前往当地管理部门咨询。

3.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因房产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

4.房屋按份共有人和承租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按照在报名截止期满前在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按照交易规则行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5.产权期限届满后,如须续期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续期费用由受让方缴纳。

6.标的物未设立抵押权。

7.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缴入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交易所在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交割单或者转让方提供的完成标的交割(含过户、移交)的证明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如受让方在前述15个工作日期限内未申请办理过户登记的,交易所在成交价款到账45日后将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但转让方不配合交割的除外,如因转让方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过户的,受让方可取消本次交易、解除合同,转让方配合无息退还已收取的转让价款,交易双方互不追究任何责任。

2.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维修基金、配套费及房产交付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过户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项目标的过户需补缴土地出让金,所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标的成交后在交割过程中所涉及的土地出让金经相关管理部门核定具体金额后由受让方将出让金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并由转让方代为向当地相关管理部门缴纳,如因受让方不及时缴纳或者不缴纳所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一切责任概由受让方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成交签约

竞价结束后,成交的意向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 *川县

受让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时需向交易所递交以下纸质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法人、非法人组织提供)。

2.交易价款。

(1)【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所在收到双方签署的资产交割单或结转价款函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交易税、费。(1)本次转让成交价为含税价格,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国税部门规定为准。(2)办理转让所需支付的官费或其他因办理转让产生的其他成本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如本项目涉及按份共有人、承租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可能出现非承租意向受让方报价后按份共有人、承租人以同等价格主张受让,非承租意向受让方的最高报价有最终不能受让标的的风险。按份共有人、承租人报价相同时,按份共有人的优先权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非承租意向受让方应提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判例,一旦报名并参与竞价即表明其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并愿意接受可能面临的纠纷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 (略) (http://**)《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 (略) 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1.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间的8:30-17:30

2.展示地点:*川县温泉 (略) 28号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需提前预约):罗先生 0775-*、*

(注意事项: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遵守转让方的管理规定,听从转让方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7/ 05至 2024/07/18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 (略) 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2)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3)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③行使优先受让权利的承租人应提供租赁证明文件;

(备注:1.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2.成交后,受让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后,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意向受让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前30分钟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

3.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转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5)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详见标的清单

自由竞价时间

2024年07月05日 至2024年07月19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1.意向授权委托书(如需).doc
2.标的图片.zip
3.标的清单.docx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覃经理 0771-*

报名咨询

罗经理 0771-*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地址

交易所: (略) 青 (略) 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其 他

监督电话:0771-*

特别声明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 (略) 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