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文化传媒投资有限公司租赁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凤起街111号文化中心部分商业房产及场地国资监测编号
乌鲁木齐文化传媒投资有限公司租赁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凤起街111号文化中心部分商业房产及场地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 (略) 租赁位 (略) 水磨沟区凤起街111号文化中心部分商业房产及场地 | 项目编号 | N0125FCZ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7-0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7-18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5年7月4日。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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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1-30 | |||||||||||||||||||||||||||||||||||||
评估机构 | 新疆 (略) | |||||||||||||||||||||||||||||||||||||
租金底价(元) | *.00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乌鲁木齐 (略) 联系人:祖丽娜尔 联系电话:*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租赁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一、上述租赁资产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租赁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二、上述租赁资产及随其租赁的相关权利,于租赁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租赁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我方确保上述租赁资产在租赁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确定最终承租方三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乌鲁木齐 (略) 《第二次党总支支委(扩大)会议纪要(节选)》(乌文旅党纪要〔2024〕2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乌鲁木齐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特别 | 一、本次出租的商业房产及场地未办理不动产证,已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竣工、消防验收资料。所占用的土地均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证号为新(2020)乌鲁木齐不动产权第*号,为划拨性质,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房产现为商业用途,证载权利人为乌鲁木齐 (略) ,土地使用权证为大证未进行分割。乌鲁木齐 (略) 已提供产权声明,声明本次出租房产权属为其所有。 二、本次出租的房产建筑面积由出租方提供,如未来楼层实际面积与申报面积有出入,成交租金不作调整。 三、本次出租的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评估根据出租方产权情况说明与现场勘查情况设定出租房产为商业用途。 四、为确保文化中心乌鲁木齐“文化地标”、高端商业区引领作用发挥,确保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稳定、持续保值,承租方的经营方向、业态植入、宣传营销必须符合文化中心项目的整体定位、发展方向与品牌形象。经营范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法律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此次出租资产适用于餐饮、酒吧、零售、体验、娱乐、商超等用途。不容许经营噪音大、有污染、不环保等项目。 五、意向承租方参与本项目租赁时,意向承租方需具有相应投资能力,投资金额不得低于*元用于花蕊塔、架空层商业空间以及其他经营事项,并在文化、宣传、产品研发、会议会展等领域具有影响力大、覆盖面广、垂直面深的资源优势,对国有资产的经营具有对等的强抗风险能力。 六、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前往租赁资产现场,充分了解考察租赁资产的全部情况。意向承租方应根据文化中心各个场馆的文化特色以及建筑特点提交与出租方理念相符的商业运营规划方案合理控制经营空间内各个业态的经营占比,保障架空层及花蕊塔文化主题的清晰性,报名时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并承担全部物业费用(包含:水、电、暖、税费、消防、垃圾清运、保洁、综合治理费等各项费用)。 七、项目成交后,承租方运作经营租赁场地自营面积不得低于80%,其余部分在满足租赁用途、文化中心商业运营定位的前提下可开展商业招商。 八、本次评估结果中包含增值税税款。 九、本次资产租赁若交易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应就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争议协商解决,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十、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及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十一、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租赁方案》等备查资料。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 |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须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勘查;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承租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勘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勘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承租,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解除租赁关系。承租方在租赁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按首年成交租金计算的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本次租赁标的挂牌租金为:1426.*元/首年。 四、租赁期限:十年(以《房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资产移交之日起计算)。 五、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提前 1个月 预交的方式一次性向出租方交纳年租金。第一年至第三年租金不变,第四、第六、第八、第十年以上一年租金为基础按 2% 递增率增收租金。培育期首年租金应最迟于移交后3天内交付。培育期租金详见《租赁方案》。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7-05 09:00:00 至 2024-07-18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 (略) 场(www.http://**) (略) 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7-18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承租意向不予确认。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租赁标的情况,视为在《资产承租意向书》中对出租方作出接受租赁条件、并以不低于租金要求进行承租承诺的确认。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
服务费 | 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张启峰 |
咨询电话 | 0991-*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10:00-14:00 15:30-19:30 | |
咨询地址 | 新 (略) 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
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 (略) 租赁位 (略) 水磨沟区凤起街111号文化中心部分商业房产及场地 | 项目编号 | N0125FCZ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7-0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7-18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5年7月4日。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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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1-30 | |||||||||||||||||||||||||||||||||||||
评估机构 | 新疆 (略) | |||||||||||||||||||||||||||||||||||||
租金底价(元) | *.00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乌鲁木齐 (略) 联系人:祖丽娜尔 联系电话:*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租赁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一、上述租赁资产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租赁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二、上述租赁资产及随其租赁的相关权利,于租赁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租赁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我方确保上述租赁资产在租赁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确定最终承租方三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乌鲁木齐 (略) 《第二次党总支支委(扩大)会议纪要(节选)》(乌文旅党纪要〔2024〕2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乌鲁木齐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特别 | 一、本次出租的商业房产及场地未办理不动产证,已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竣工、消防验收资料。所占用的土地均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证号为新(2020)乌鲁木齐不动产权第*号,为划拨性质,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房产现为商业用途,证载权利人为乌鲁木齐 (略) ,土地使用权证为大证未进行分割。乌鲁木齐 (略) 已提供产权声明,声明本次出租房产权属为其所有。 二、本次出租的房产建筑面积由出租方提供,如未来楼层实际面积与申报面积有出入,成交租金不作调整。 三、本次出租的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评估根据出租方产权情况说明与现场勘查情况设定出租房产为商业用途。 四、为确保文化中心乌鲁木齐“文化地标”、高端商业区引领作用发挥,确保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稳定、持续保值,承租方的经营方向、业态植入、宣传营销必须符合文化中心项目的整体定位、发展方向与品牌形象。经营范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法律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此次出租资产适用于餐饮、酒吧、零售、体验、娱乐、商超等用途。不容许经营噪音大、有污染、不环保等项目。 五、意向承租方参与本项目租赁时,意向承租方需具有相应投资能力,投资金额不得低于*元用于花蕊塔、架空层商业空间以及其他经营事项,并在文化、宣传、产品研发、会议会展等领域具有影响力大、覆盖面广、垂直面深的资源优势,对国有资产的经营具有对等的强抗风险能力。 六、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前往租赁资产现场,充分了解考察租赁资产的全部情况。意向承租方应根据文化中心各个场馆的文化特色以及建筑特点提交与出租方理念相符的商业运营规划方案合理控制经营空间内各个业态的经营占比,保障架空层及花蕊塔文化主题的清晰性,报名时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并承担全部物业费用(包含:水、电、暖、税费、消防、垃圾清运、保洁、综合治理费等各项费用)。 七、项目成交后,承租方运作经营租赁场地自营面积不得低于80%,其余部分在满足租赁用途、文化中心商业运营定位的前提下可开展商业招商。 八、本次评估结果中包含增值税税款。 九、本次资产租赁若交易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应就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争议协商解决,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十、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及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十一、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租赁方案》等备查资料。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 |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须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勘查;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承租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勘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勘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承租,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解除租赁关系。承租方在租赁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按首年成交租金计算的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本次租赁标的挂牌租金为:1426.*元/首年。 四、租赁期限:十年(以《房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资产移交之日起计算)。 五、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提前 1个月 预交的方式一次性向出租方交纳年租金。第一年至第三年租金不变,第四、第六、第八、第十年以上一年租金为基础按 2% 递增率增收租金。培育期首年租金应最迟于移交后3天内交付。培育期租金详见《租赁方案》。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7-05 09:00:00 至 2024-07-18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 (略) 场(www.http://**) (略) 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7-18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承租意向不予确认。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租赁标的情况,视为在《资产承租意向书》中对出租方作出接受租赁条件、并以不低于租金要求进行承租承诺的确认。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
服务费 | 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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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张启峰 |
咨询电话 | 0991-*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10:00-14:00 15:30-19:30 | |
咨询地址 | 新 (略) 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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