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梅家浜路1115弄1层;1131弄1层;1137号1层、1143弄201室-204室、301室-304室;1147弄1层;1157弄1层、1165弄1层、1173弄1层;1183弄201室-204室、301室-304室;1187弄;1207弄
上海市松江区梅家浜路1115弄1层;1131弄1层;1137号1层、1143弄201室-204室、301室-304室;1147弄1层;1157弄1层、1165弄1层、1173弄1层;1183弄201室-204室、301室-304室;1187弄;1207弄
(略) 破产企业财产
拍卖公告
(略) 第三 (略) 已裁定受理 (略) 破产清算一案[(2022)沪03破486号],并指定了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受管理人的委托,本公司定于2024年7月11日10:00至2024年7月12日10:00时(延时除外), (略) 资产拍卖频道(www.gpai.net)举行 (略) 破产 (略) 络在线专场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上海市松江区梅家浜路1115弄1层;1131弄1层;1137号1层、1143弄201室-204室、301室-304室;1147弄1层;1157弄1层、1165弄1层、1173弄1层;1183弄201室-204室、301室-304室;1187弄;1207弄1层;1215弄1层;1221弄201室、202室、301室;1225弄1-3层;建筑面积合计*.34平方米(详细明细清单见附件);按现状带租约合并整体拍卖。
重新第三次拍卖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及其倍数
二、本次拍卖采用24小时在线竞价,在线拍卖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10:00起至2024年7月12日10:00止(拍卖结束前五分钟内有人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时点顺延五分钟,五分钟内的每次出价都会被触发延时)。本场拍卖采用增价方式,即: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进行拍卖时,竞买人按拍卖人设定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或整数倍),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至无人继续加价后,即成为买受人。
三、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26
四、咨询地点: (略) 静 (略) 451号东门2楼
五、咨询电话:朱女士 021-* 邢先生*
六、看样联系地址及时间: (略) 静 (略) 451号东门2楼,自公告之日起预约看样
七、法院监督电话:021-5895-1988
(略) 客服热线:400-820-3720
八、注意事项: (详见特别告知和特别规定)
1、竞买人应为与竞买标的相适应资质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同时须提交相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竞买人应 (略) (www.gpai.net)进行注册,完成实名认证后并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通过银联在线或付至一案一账号账户,收到保证金后即获得参拍权。(拍卖标的因保证金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建议提前一、二天支付保证金。)
2、若参与竞买人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于2024年7月8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管理人联系,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带好公章)应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代理竞买手续,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未经管理人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去管理人处办理的,应向管理人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人非我国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授权委托手续办理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竞买代理人持本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等来前往管理人处办理代理竞买手续。
3、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 (略) 不承担拍卖标的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等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资产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本次拍卖的标的按现状带租约拍卖,按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现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24年7月8日16时前通过 (略) 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约定的除外)支付全额成交价款、拍卖佣 (略) 技术服务费。
未成交的竞买人交付的保证金须待拍卖会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 (略) (略) 径返还(不计利息),拍卖会中途不返还保证金,款项到账时间以银联及发卡行规定为准。
6、拍卖成交后, (略) 出具有关该标的物的确认拍卖结果、过户和审税等法律文书之日起,买受人方可享有该标的物的权利和义务。买受人自行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规定与现承租户办理相关的租赁合同主体变更手续、租金的收取等事项。租赁期满后,如涉及租赁保证金(押金)退还事宜,由买受人承担自行解决。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存在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支付拍卖款、不支付拍卖款、拍卖佣金等情形的,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本次破产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本案债务人所负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有权向悔拍人追索。管理人重新拍卖标的物的,悔拍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8、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均设有抵押且有司法查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规定付清全部拍卖款项后办理所竞得的标的物审税、过户手续,由管理人提请抵押权 (略) ,解除权利限制,但可能需要时间较长,敬请买受人注意。
9、若有违法、违章建筑及行为,以及因此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恢复义务、罚款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管理人对拍卖款的处置。
10、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最晚于竞价开始 (略) 联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和拍卖机构咨询。
(略) 破产企业财产
拍卖公告
(略) 第三 (略) 已裁定受理 (略) 破产清算一案[(2022)沪03破486号],并指定了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受管理人的委托,本公司定于2024年7月11日10:00至2024年7月12日10:00时(延时除外), (略) 资产拍卖频道(www.gpai.net)举行 (略) 破产 (略) 络在线专场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上海市松江区梅家浜路1115弄1层;1131弄1层;1137号1层、1143弄201室-204室、301室-304室;1147弄1层;1157弄1层、1165弄1层、1173弄1层;1183弄201室-204室、301室-304室;1187弄;1207弄1层;1215弄1层;1221弄201室、202室、301室;1225弄1-3层;建筑面积合计*.34平方米(详细明细清单见附件);按现状带租约合并整体拍卖。
重新第三次拍卖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及其倍数
二、本次拍卖采用24小时在线竞价,在线拍卖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10:00起至2024年7月12日10:00止(拍卖结束前五分钟内有人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时点顺延五分钟,五分钟内的每次出价都会被触发延时)。本场拍卖采用增价方式,即: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进行拍卖时,竞买人按拍卖人设定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或整数倍),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至无人继续加价后,即成为买受人。
三、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26
四、咨询地点: (略) 静 (略) 451号东门2楼
五、咨询电话:朱女士 021-* 邢先生*
六、看样联系地址及时间: (略) 静 (略) 451号东门2楼,自公告之日起预约看样
七、法院监督电话:021-5895-1988
(略) 客服热线:400-820-3720
八、注意事项: (详见特别告知和特别规定)
1、竞买人应为与竞买标的相适应资质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同时须提交相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竞买人应 (略) (www.gpai.net)进行注册,完成实名认证后并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通过银联在线或付至一案一账号账户,收到保证金后即获得参拍权。(拍卖标的因保证金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建议提前一、二天支付保证金。)
2、若参与竞买人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于2024年7月8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管理人联系,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带好公章)应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代理竞买手续,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未经管理人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去管理人处办理的,应向管理人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人非我国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授权委托手续办理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竞买代理人持本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等来前往管理人处办理代理竞买手续。
3、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 (略) 不承担拍卖标的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等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资产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本次拍卖的标的按现状带租约拍卖,按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现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24年7月8日16时前通过 (略) 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约定的除外)支付全额成交价款、拍卖佣 (略) 技术服务费。
未成交的竞买人交付的保证金须待拍卖会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 (略) (略) 径返还(不计利息),拍卖会中途不返还保证金,款项到账时间以银联及发卡行规定为准。
6、拍卖成交后, (略) 出具有关该标的物的确认拍卖结果、过户和审税等法律文书之日起,买受人方可享有该标的物的权利和义务。买受人自行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规定与现承租户办理相关的租赁合同主体变更手续、租金的收取等事项。租赁期满后,如涉及租赁保证金(押金)退还事宜,由买受人承担自行解决。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存在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支付拍卖款、不支付拍卖款、拍卖佣金等情形的,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本次破产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本案债务人所负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有权向悔拍人追索。管理人重新拍卖标的物的,悔拍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8、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均设有抵押且有司法查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规定付清全部拍卖款项后办理所竞得的标的物审税、过户手续,由管理人提请抵押权 (略) ,解除权利限制,但可能需要时间较长,敬请买受人注意。
9、若有违法、违章建筑及行为,以及因此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恢复义务、罚款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管理人对拍卖款的处置。
10、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最晚于竞价开始 (略) 联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和拍卖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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