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关于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6号甲1号楼2104、2105户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关于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6号甲1号楼2104、2105户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徐 (略) 将于2024年8月20日10时起至2024年8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上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6号*1号楼2104、2105户房产(权证或证明号依次为:鲁(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鲁(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核准日期:2019-06-04),建筑面积合计:543.25平方米(其中2104户建筑面积:294.78平方米,2105户建筑面积:248.47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办公,房屋性质:商品房,房屋结构:钢混,竣工日期:2015年,总层数(地上):39。地号依次为:*1、*GB*,使用期限:至2051-06-21止,权利性质:出让,批准用途:商服。
评估价:*元(2104户评估价:*元,2105户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及其倍数。
以上标的物合并整体拍卖,标的物合并整体拍卖发生的增值部分,按照各个拍卖标的评估价格,加权平均分配到各个标的,分别核算拍卖成交额。
二、拍卖时间:2024年8月20日10时起至2024年8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时间: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看样。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标的共分3个租赁区域(后续依次简称租赁区域1、2、3),租赁区域1为2104户部分面积,租赁面积72平方米,租赁期自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止,月租金为5100元,租金结算方式按季度结算,详见签约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的《房地产租赁合同》;租赁区域2为2105户全部及2104户部分面积,租赁面积339平方米,租赁期自2022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0日止,租金为月租金*元,年租金*元,租金支付方式为按*个月为一期支付,详见签约日期为2022年10月25日的《 (略) 房屋租赁合同》及承租方于2023年11月10日向标的权利人方出具的《解约通知》;租赁区域3为2104户部分(原为某美*店承租,租赁面积约132.25平方米),向原某美*店承租户查询,因遗失租赁合同及遗忘当初租赁合同记载的租金、租期等要素且目前无法与标的权利人方取得联系,根据物业处记录显示,原某美*店承租户口头表述及大致测算,进场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搬离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租金约为每平方米*/天,租期约为1年,自搬离起已自愿放弃原租赁押金等相关权益。标的租赁区域1目前有人使用,带租赁拍卖, (略) 代保管款专用帐户汇入自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的租金,租赁区域2、3目前已空置,按现状进行拍卖,租赁区域2、 (略) 通知。拍卖标的内的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带租约拍卖,买受人承继原房屋权利人于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略) 不审核该租赁合同的效力,买受人依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七、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16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 (略) 反馈。
八、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4年9月6日16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 (略) 递交缴款凭证。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 (略) 络竞价成功确 (略) 上公示。
十、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维修基金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一、本次拍卖事项经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拍卖辅 (略)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 *赵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 (略) 黄浦 (略) 409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
(略) 徐 (略)
2024年7月8日
(略) 徐 (略) 将于2024年8月20日10时起至2024年8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上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6号*1号楼2104、2105户房产(权证或证明号依次为:鲁(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鲁(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核准日期:2019-06-04),建筑面积合计:543.25平方米(其中2104户建筑面积:294.78平方米,2105户建筑面积:248.47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办公,房屋性质:商品房,房屋结构:钢混,竣工日期:2015年,总层数(地上):39。地号依次为:*1、*GB*,使用期限:至2051-06-21止,权利性质:出让,批准用途:商服。
评估价:*元(2104户评估价:*元,2105户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及其倍数。
以上标的物合并整体拍卖,标的物合并整体拍卖发生的增值部分,按照各个拍卖标的评估价格,加权平均分配到各个标的,分别核算拍卖成交额。
二、拍卖时间:2024年8月20日10时起至2024年8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时间: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看样。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标的共分3个租赁区域(后续依次简称租赁区域1、2、3),租赁区域1为2104户部分面积,租赁面积72平方米,租赁期自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止,月租金为5100元,租金结算方式按季度结算,详见签约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的《房地产租赁合同》;租赁区域2为2105户全部及2104户部分面积,租赁面积339平方米,租赁期自2022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0日止,租金为月租金*元,年租金*元,租金支付方式为按*个月为一期支付,详见签约日期为2022年10月25日的《 (略) 房屋租赁合同》及承租方于2023年11月10日向标的权利人方出具的《解约通知》;租赁区域3为2104户部分(原为某美*店承租,租赁面积约132.25平方米),向原某美*店承租户查询,因遗失租赁合同及遗忘当初租赁合同记载的租金、租期等要素且目前无法与标的权利人方取得联系,根据物业处记录显示,原某美*店承租户口头表述及大致测算,进场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搬离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租金约为每平方米*/天,租期约为1年,自搬离起已自愿放弃原租赁押金等相关权益。标的租赁区域1目前有人使用,带租赁拍卖, (略) 代保管款专用帐户汇入自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的租金,租赁区域2、3目前已空置,按现状进行拍卖,租赁区域2、 (略) 通知。拍卖标的内的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带租约拍卖,买受人承继原房屋权利人于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略) 不审核该租赁合同的效力,买受人依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七、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16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 (略) 反馈。
八、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4年9月6日16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 (略) 递交缴款凭证。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 (略) 络竞价成功确 (略) 上公示。
十、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维修基金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一、本次拍卖事项经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拍卖辅 (略)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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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徐 (略)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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