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泽州县周村镇下町村村民委员会800亩养殖水面
晋城市泽州县周村镇下町村村民委员会800亩养殖水面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 | 下町村村民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
地块信息1
地块名称 | 下町村圪套水库 | 坐落 | (略) /泽州县/周村镇 |
---|---|---|---|
转出面积 | 800 亩 | 土地性质 | |
转出期限 | 2024-10-01 至2034-09-30 | 项目编号 | ZZGY_CQ_2024_S_0128 |
不规则地块描述 | |||
地上附着物 | 名称: 数量: 权属关系: | ||
其他描述 | |||
转出土地用途 |
转出信息 |
标的类型 | 养殖水面 | 是否属再次转出 | 否 |
---|---|---|---|
挂牌价格 | * 元(总价) | 分期信息 | 分期付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竞价成功后,中标方需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水产养殖证。 2.租赁用途仅限于养殖鱼类, (略) 已与我村签订圪套水库承包合同,中标方 (略) 工业用水, (略) 用水,同时要保证农业灌溉用水。 3.如果中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办理水产养殖证,那么原先竞价的权益将自动顺延至下一顺位的报价单位,由该单位继续履行相应的办证程序,直至成功获得水产养殖权为止。 4.中标方需要无条件配合水利部门和镇政府的防汛工作,不得已任何理由干扰水库调水。 5.中标方需要遵守国家法律,自行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 受让方条件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元) | * |
缴纳形式 | 现金汇缴 |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 | 5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阶梯价 | 5000 |
报名起始时间 | 2024-07-08 10:53:14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7-12 10:53:00 |
竞价起始时间 | 2024-07-12 11:03:00 | 竞价截止时间 | 2024-07-12 11:33:00 |
价款划入账户 | 账户名称: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特别注意事项 | 1、本次公开出租水库面积仅供参考,不作为成交依据,如实测与证载面积不符,不影响成交价格。本次竞价会的成交价格均为不含税费价。 2、竞买人应实地查看标的物的质量、缺陷等情况,仔细查看相关资料,未看样及查阅资料参加本次竞买者责任自负。一旦进入竞买现场即表明竞买人对标的的实际情况已完全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之一切现状及遵守本次竞价会的规定和程序。竞买以现状为准,转让方、泽州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下称:本中心)不保证标的质量,竞买人应自行街量标的状况,并自行承担后续经营相应风险及后果。 3、竞价成交后,受让方须自成交之日起7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成交价款须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相应部分的成交价款。 4、未成交的竞买人交付的保证金于竞价会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全 (略) 径退还。 5、竞买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本中心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竞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竞租人还将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1) 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 做出有效报价后反悔: (3) 竞价成功后不按时支付成交价款(或首付款) ;(4)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与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文件;(5)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6) 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7)扰乱竞价秩序,使竞价活动无法进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其它未详尽事项请仔细参阅转让方所披露的拟签订的资产出租协议及所有备查文件。 以上提供的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 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本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前,应详细查阅此公告内容及所披露备查的文件,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勘和风险评估,一但报名受让,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以及接受披露的拟签订的转让协议等相关资料,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 | 下町村村民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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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信息1
地块名称 | 下町村圪套水库 | 坐落 | (略) /泽州县/周村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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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面积 | 800 亩 | 土地性质 | |
转出期限 | 2024-10-01 至2034-09-30 | 项目编号 | ZZGY_CQ_2024_S_0128 |
不规则地块描述 | |||
地上附着物 | 名称: 数量: 权属关系: | ||
其他描述 | |||
转出土地用途 |
转出信息 |
标的类型 | 养殖水面 | 是否属再次转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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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 元(总价) | 分期信息 | 分期付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竞价成功后,中标方需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水产养殖证。 2.租赁用途仅限于养殖鱼类, (略) 已与我村签订圪套水库承包合同,中标方 (略) 工业用水, (略) 用水,同时要保证农业灌溉用水。 3.如果中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办理水产养殖证,那么原先竞价的权益将自动顺延至下一顺位的报价单位,由该单位继续履行相应的办证程序,直至成功获得水产养殖权为止。 4.中标方需要无条件配合水利部门和镇政府的防汛工作,不得已任何理由干扰水库调水。 5.中标方需要遵守国家法律,自行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 受让方条件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元) | * |
缴纳形式 | 现金汇缴 |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 | 5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阶梯价 | 5000 |
报名起始时间 | 2024-07-08 10:53:14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7-12 10:53:00 |
竞价起始时间 | 2024-07-12 11:03:00 | 竞价截止时间 | 2024-07-12 11:33:00 |
价款划入账户 | 账户名称: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特别注意事项 | 1、本次公开出租水库面积仅供参考,不作为成交依据,如实测与证载面积不符,不影响成交价格。本次竞价会的成交价格均为不含税费价。 2、竞买人应实地查看标的物的质量、缺陷等情况,仔细查看相关资料,未看样及查阅资料参加本次竞买者责任自负。一旦进入竞买现场即表明竞买人对标的的实际情况已完全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之一切现状及遵守本次竞价会的规定和程序。竞买以现状为准,转让方、泽州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下称:本中心)不保证标的质量,竞买人应自行街量标的状况,并自行承担后续经营相应风险及后果。 3、竞价成交后,受让方须自成交之日起7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成交价款须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相应部分的成交价款。 4、未成交的竞买人交付的保证金于竞价会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全 (略) 径退还。 5、竞买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本中心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竞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竞租人还将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1) 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 做出有效报价后反悔: (3) 竞价成功后不按时支付成交价款(或首付款) ;(4)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与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文件;(5)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6) 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7)扰乱竞价秩序,使竞价活动无法进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其它未详尽事项请仔细参阅转让方所披露的拟签订的资产出租协议及所有备查文件。 以上提供的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 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本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前,应详细查阅此公告内容及所披露备查的文件,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勘和风险评估,一但报名受让,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以及接受披露的拟签订的转让协议等相关资料,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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