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甘01民破2号拍卖华悦综合商贸大厦地下1层和地上1-4层中平方米在建工程抵押物的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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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甘01民破2号拍卖华悦综合商贸大厦地下1层和地上1-4层中平方米在建工程抵押物的公告第二次

永登锦 (略) 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破产管理人)将于2024年7月24日10时至2024年 7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处置单位:永登锦 (略) 破产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 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拍卖标的系破产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 (略) (略) (2018)甘01民破2号之三民事 (略) 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买公告》《拍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在建工程过户要求、税款金额及缴纳要求、在建工程设计规划、续建施工要求及续建成本、在建工程续建的时间要求和相关手续办理的配合要求、需对拆迁安置债权人商铺的整体续建、在建工程已经发生的续建成本、与在建工程相关尚未终结的诉讼、在建工程可能存在的其他风险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永登锦 (略) ( (略) )将配合买受人办理在建工程的建设手续、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和财产移交。可能产生的续建工程成本及手续费用、变更登记和财产移交、税款及不可预料费用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破产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竞买人付清拍卖款后,应当尽快按照该工程的设计规范和要求续建,锦龙公司、破产管理人进行必要的配合。本次拍卖标的中包含永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讼主张权利的一层临街99.87平方米,该部分面积权属状态待定。如永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张权利能够得到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并排除其他权利,则与其他商业拆迁安置债权人享有同等权利义务,竞买人支付的该部分相应价款,由破产管理人无息退还给竞买人。本次拍卖标的的续建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拆迁还建商铺的续建成本由拆迁安置权利人自行承担,但竞买人需先行垫付,待向权利人交付商铺时,由权利人承担。在建商铺的续建成本费用应由竞买人与破产管理人共同委托 (略) 做续建成本测算及造价成本核定,相关费用由竞买人承担。拆迁安置权利人承担续建成本的计算方式为:1-4层及地下1层商铺共计9370.97平方米整体续建工程款除以9370.97平方米为商铺每平方米续建成本;拆迁安置权利人按照所取得房屋面积乘以每平方米续建成本向竞买人支付续建资金。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风险。竞买人决定参加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 拍卖标的

锦龙公司开发的位于永登县城关镇的华悦综合商贸大厦在建房地产项目中共计8513.37平方米未建成现状商业在建工程。具体资产明细以甘肃恒通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恒评报字[2024]第002号资产评估报告、 (略) (略) (2018)甘01民破2号之三民事裁定书、相关优先权人确认债权的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及优先债权人拆迁依据的合同等相关文件为准。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 7月15日前与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张静,联系方式:0931-*、*、*)。

三、 咨询看样

自2024年7月9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时间统一定于2024年7月19日9:00--11:00时,有意者请与管理人工作人员张静(电话:0931-*、*、*)和锦龙公司工作人员刘兆豫(电话:*、*)联系具体事宜。

四、竞买人条件:

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破产管理人处办理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甘肃第六 (略) 、 (略) 、甘肃 (略) (略) (略) (2018)甘01民破2号之三民事 (略) 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永登锦 (略) 华悦综合商贸大厦地下1层和地上1-4层中中国华融 (略) (略) 享有抵押权的抵押物(8513.37平方米在建工程)处置方案》(以下简称《抵押物处置方案》)享有优先购买权。其中,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为抵押权人,甘肃第六 (略) 、 (略) 、甘肃 (略) 为建设工程优先权人。破产管理人已于2024年4月23日向上述权利人送达拍卖通知。(如有优先购买权人,根据《 (略) (略) 网络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公示如下信息:1、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2.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7月15日前向破产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破产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 (略) 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标的物现状为未建成工程,除有合理原因外,买受人应当在支付全额价款后三十日内开展续建,相关续建成本、建成后办理产权证等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 (略) 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买受人应在2024年8月24日前(拍卖成交后三十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3.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地址: (略) 城 (略) 149号亚欧国际2002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由破产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财产(未完工工程)移交证明、由锦龙公司协助办理建设手续,达到不动产登记条件后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或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手续。如无特殊情况, (略) 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 (略) (略) 于2021年7月29日以(2018)甘01民破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债务人永登锦 (略) 重整计划草案(除华悦综合商贸大厦地下1层和地上1-4层中,中国华融 (略) (略) 享有抵押权的抵押物),本次拍卖标的未包含在重整续建中, (略) 对华悦综合商贸大厦住宅部分进行续建时,部分工程无法单独施工,故对必须共同施工的商业部分工程一并施工。根据破产管理人委托的甘肃恒通 (略) 2024年1月22日出具的甘恒咨字【2024】第(001号)《“华悦综合商贸大厦”重整续建工程结算审核书》显示,“华悦综合商贸大厦”重整续建工程,结算审定金额:*.04元,其中住宅费用:*.39元,商业费用:*.66元。商业建设费用*.66元为维护商业房屋价值产生的共益债务,在拍卖款中优先支付,不由买受人另外承担。除已确定的商业建设费用外,尚有施工人看管维护已经产生看管费用等其他为维护商业房屋工程价值的费用同为共益债务(具体数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均在拍卖款中优先支付,不由买受人另外承担。但买受人取得标的物后,因上述原因产生的费用则由买受人承担。

(五) (略) (略) 于2024年1月22日以(2018)甘01民破2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认可的《抵押物处置方案》,本次拍卖标的由买受人自行续建和承担后期所有费用,买受人可与原施工人甘肃第六 (略) 签订续建合同,也可委托他人续建,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保证华悦综合商贸大厦整体的验收和交付。管理人有权监督买受人续建房屋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签订的续建合同等)。

(六)华悦综合商贸大厦目前有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商业用房拆迁安置债权人有四位,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了具体面积,具体位置还需要在商铺建成后,结合相关拆迁安置合同、法律文书、实际状况等确认。该部分商业房屋需由买受人同时续建,续建成本由相关权利人承担。除上述四位商业用房拆迁安置债权人外,另有永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正在诉讼主张权利的一层临街99.87平方米,该部分面积权属状态待定,如永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张权利能够得到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并排除权利,则与其他商业拆迁安置债权人享有同等权利义务,竞买人支付的该部分价款,由破产管理人无息退还给竞买人。

(七)华悦综合商贸大厦住宅和商业房屋分别续建,华悦综合商贸大厦续建公共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配套费、公共部分施工费用、办理手续费用、管理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相应商业房屋部分,无法区分的,按面积分担。

(八)《抵押物处置方案》等文件系本次拍卖的重要文件和组成部分,请竞买人仔细阅读。

(九)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相关文件。

(十)本次拍卖为第二次拍卖,优先购买权人可在2024年7月1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以物抵债申请和续建承诺,以第一次流拍价以物抵债。如有优先购买权人申请以物抵债的,管理人将撤销本次拍卖,并无息返还竞买人已支付的保证金。

(十一)本公告的 (略) 破产管理人所有。

管理人电话:* * 0931-*

锦龙公司电话:* *

法院监督电话:093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破产管理人咨询。

永登锦 (略) 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八日


附件
2.1-锦龙-拍卖公告(第二次)-抵押物处置-2024.7.8.doc 下载
,城关区,甘肃, (略) ,永登县,兰州,0931-

永登锦 (略) 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破产管理人)将于2024年7月24日10时至2024年 7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处置单位:永登锦 (略) 破产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 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拍卖标的系破产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 (略) (略) (2018)甘01民破2号之三民事 (略) 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买公告》《拍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在建工程过户要求、税款金额及缴纳要求、在建工程设计规划、续建施工要求及续建成本、在建工程续建的时间要求和相关手续办理的配合要求、需对拆迁安置债权人商铺的整体续建、在建工程已经发生的续建成本、与在建工程相关尚未终结的诉讼、在建工程可能存在的其他风险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永登锦 (略) ( (略) )将配合买受人办理在建工程的建设手续、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和财产移交。可能产生的续建工程成本及手续费用、变更登记和财产移交、税款及不可预料费用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破产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竞买人付清拍卖款后,应当尽快按照该工程的设计规范和要求续建,锦龙公司、破产管理人进行必要的配合。本次拍卖标的中包含永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讼主张权利的一层临街99.87平方米,该部分面积权属状态待定。如永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张权利能够得到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并排除其他权利,则与其他商业拆迁安置债权人享有同等权利义务,竞买人支付的该部分相应价款,由破产管理人无息退还给竞买人。本次拍卖标的的续建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拆迁还建商铺的续建成本由拆迁安置权利人自行承担,但竞买人需先行垫付,待向权利人交付商铺时,由权利人承担。在建商铺的续建成本费用应由竞买人与破产管理人共同委托 (略) 做续建成本测算及造价成本核定,相关费用由竞买人承担。拆迁安置权利人承担续建成本的计算方式为:1-4层及地下1层商铺共计9370.97平方米整体续建工程款除以9370.97平方米为商铺每平方米续建成本;拆迁安置权利人按照所取得房屋面积乘以每平方米续建成本向竞买人支付续建资金。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风险。竞买人决定参加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 拍卖标的

锦龙公司开发的位于永登县城关镇的华悦综合商贸大厦在建房地产项目中共计8513.37平方米未建成现状商业在建工程。具体资产明细以甘肃恒通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恒评报字[2024]第002号资产评估报告、 (略) (略) (2018)甘01民破2号之三民事裁定书、相关优先权人确认债权的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及优先债权人拆迁依据的合同等相关文件为准。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 7月15日前与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张静,联系方式:0931-*、*、*)。

三、 咨询看样

自2024年7月9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时间统一定于2024年7月19日9:00--11:00时,有意者请与管理人工作人员张静(电话:0931-*、*、*)和锦龙公司工作人员刘兆豫(电话:*、*)联系具体事宜。

四、竞买人条件:

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破产管理人处办理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甘肃第六 (略) 、 (略) 、甘肃 (略) (略) (略) (2018)甘01民破2号之三民事 (略) 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永登锦 (略) 华悦综合商贸大厦地下1层和地上1-4层中中国华融 (略) (略) 享有抵押权的抵押物(8513.37平方米在建工程)处置方案》(以下简称《抵押物处置方案》)享有优先购买权。其中,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为抵押权人,甘肃第六 (略) 、 (略) 、甘肃 (略) 为建设工程优先权人。破产管理人已于2024年4月23日向上述权利人送达拍卖通知。(如有优先购买权人,根据《 (略) (略) 网络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公示如下信息:1、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2.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7月15日前向破产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破产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 (略) 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标的物现状为未建成工程,除有合理原因外,买受人应当在支付全额价款后三十日内开展续建,相关续建成本、建成后办理产权证等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 (略) 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买受人应在2024年8月24日前(拍卖成交后三十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3.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地址: (略) 城 (略) 149号亚欧国际2002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由破产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财产(未完工工程)移交证明、由锦龙公司协助办理建设手续,达到不动产登记条件后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或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手续。如无特殊情况, (略) 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 (略) (略) 于2021年7月29日以(2018)甘01民破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债务人永登锦 (略) 重整计划草案(除华悦综合商贸大厦地下1层和地上1-4层中,中国华融 (略) (略) 享有抵押权的抵押物),本次拍卖标的未包含在重整续建中, (略) 对华悦综合商贸大厦住宅部分进行续建时,部分工程无法单独施工,故对必须共同施工的商业部分工程一并施工。根据破产管理人委托的甘肃恒通 (略) 2024年1月22日出具的甘恒咨字【2024】第(001号)《“华悦综合商贸大厦”重整续建工程结算审核书》显示,“华悦综合商贸大厦”重整续建工程,结算审定金额:*.04元,其中住宅费用:*.39元,商业费用:*.66元。商业建设费用*.66元为维护商业房屋价值产生的共益债务,在拍卖款中优先支付,不由买受人另外承担。除已确定的商业建设费用外,尚有施工人看管维护已经产生看管费用等其他为维护商业房屋工程价值的费用同为共益债务(具体数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均在拍卖款中优先支付,不由买受人另外承担。但买受人取得标的物后,因上述原因产生的费用则由买受人承担。

(五) (略) (略) 于2024年1月22日以(2018)甘01民破2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认可的《抵押物处置方案》,本次拍卖标的由买受人自行续建和承担后期所有费用,买受人可与原施工人甘肃第六 (略) 签订续建合同,也可委托他人续建,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保证华悦综合商贸大厦整体的验收和交付。管理人有权监督买受人续建房屋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签订的续建合同等)。

(六)华悦综合商贸大厦目前有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商业用房拆迁安置债权人有四位,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了具体面积,具体位置还需要在商铺建成后,结合相关拆迁安置合同、法律文书、实际状况等确认。该部分商业房屋需由买受人同时续建,续建成本由相关权利人承担。除上述四位商业用房拆迁安置债权人外,另有永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正在诉讼主张权利的一层临街99.87平方米,该部分面积权属状态待定,如永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张权利能够得到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并排除权利,则与其他商业拆迁安置债权人享有同等权利义务,竞买人支付的该部分价款,由破产管理人无息退还给竞买人。

(七)华悦综合商贸大厦住宅和商业房屋分别续建,华悦综合商贸大厦续建公共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配套费、公共部分施工费用、办理手续费用、管理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相应商业房屋部分,无法区分的,按面积分担。

(八)《抵押物处置方案》等文件系本次拍卖的重要文件和组成部分,请竞买人仔细阅读。

(九)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相关文件。

(十)本次拍卖为第二次拍卖,优先购买权人可在2024年7月1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以物抵债申请和续建承诺,以第一次流拍价以物抵债。如有优先购买权人申请以物抵债的,管理人将撤销本次拍卖,并无息返还竞买人已支付的保证金。

(十一)本公告的 (略) 破产管理人所有。

管理人电话:* * 0931-*

锦龙公司电话:* *

法院监督电话:093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破产管理人咨询。

永登锦 (略) 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八日


附件
2.1-锦龙-拍卖公告(第二次)-抵押物处置-2024.7.8.doc 下载
,城关区,甘肃, (略) ,永登县,兰州,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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