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殡仪馆经营权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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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地区殡仪馆经营权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

1、位于布尔津县S319国道以南布尔津县第一殡仪馆5年经营权

2、位于布尔津县S319国道以南布尔津县第二殡仪馆5年经营权

项目编号

*-01

委托方

布尔津县民政局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拍卖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公告及拍卖会

时间

公告期: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22日止。

(拍卖为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达保留价不得成交,价高者得!拍卖会日期:2024年7月23日12:00开始,地点:阿 (略) 5楼拍卖厅,未按时到场视为放弃竞价资格)。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情况

按照委托方书面通知处理

一、标的基本情况表

序号

标的名称

结构

建筑面积(㎡

租赁期限(年)

参考价(元/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1

位于布尔津县S319国道以南布尔津县第一殡仪馆5年经营权

框架

1205.19

5

*

20

拍卖师现场宣布

2

位于布尔津县S319国道以南布尔津县第二殡仪馆5年经营权

框架

2800

5

*

15

拍卖师现场宣布

1.标的位置:布尔津县

2.标的物权属情况: 标的权属无争议 ;

3.本次标的按现状拍卖,以实际踏勘为准,其他瑕疵情况需由意向人现场踏勘时自行了解清楚;

二、竞买人资格的要求

1.竞买人须为从事殡葬服务类相关的法人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在民政、工商、税务、银行、检察、公共资源等部门没有不良信誉记录,遵纪守法;

2.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三、竞买条件

经营者须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1999】22号等文件中的殡仪馆所从事的殡葬服务项目经营,主要经营项目:1、承办尸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和举办悼念活动提供场所等殡仪服务事宜;2、殡葬用品销售。

经营者在经营期间须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1999】22号、新计价费【2004】1625号等文件,所有销售的商品和服务收费项目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出具合法结算票据,保证中低价位殡仪服务和用品足量提供,严禁诱导、捆绑、强制消费。禁止在殡仪馆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布尔津民政局有权按照物价部门的收费项目进行监督和调整。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人员及无名尸体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对特殊困难群众实施殡葬救助的通知》文件要求减免、对离休老干部按照《关于免收逝世离休干部殡葬服务费的通知》文件精神予以减免(经营者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布尔津县民政局提供减免名单)。经营者如发生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服务并收费等行为,导致被相关执法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事件,布尔津县民政局有权终止合同。其它详细条款以布尔津县殡仪馆经营合同条款内容为准。

四、竞得人确定方式

竞买人出价大于或等于底价,拍卖师三次报价无人再次加价,落槌成交.

五、报名参与方式

项 目

登 记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书面申请方式,具体如下:

(一)报名方式:现场书面申请(阿勒泰地区 (略) )不接受邮寄、电话、口头等方式申请;

(二)申请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①自然人

1.身份证复印件;

2.保证金到账凭据。

②法人单位(机构)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制式);

3.授权委托书(制式);

4.保证金到账凭据。

注:

1.以上各要件的复印件,由原件提供方加盖公章或签字(手印);

2.无授权委托人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拍卖成交,竞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交易保证金处置

竞得者,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及佣金,未竞得者凭票据全额无息退还。

交易服务费收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收取。

七、其他说明

公告在“阿勒泰日报”及“阿勒泰鑫诚拍卖”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网址:http://**)

八、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魏鑫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略) 12号将军城3期1栋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程志荣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略) 12号将军城3期1栋


阿勒泰地区 (略)

2024年7月8日

*-01.pdf



项目名称

1、位于布尔津县S319国道以南布尔津县第一殡仪馆5年经营权

2、位于布尔津县S319国道以南布尔津县第二殡仪馆5年经营权

项目编号

*-01

委托方

布尔津县民政局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拍卖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公告及拍卖会

时间

公告期: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22日止。

(拍卖为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达保留价不得成交,价高者得!拍卖会日期:2024年7月23日12:00开始,地点:阿 (略) 5楼拍卖厅,未按时到场视为放弃竞价资格)。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情况

按照委托方书面通知处理

一、标的基本情况表

序号

标的名称

结构

建筑面积(㎡

租赁期限(年)

参考价(元/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1

位于布尔津县S319国道以南布尔津县第一殡仪馆5年经营权

框架

1205.19

5

*

20

拍卖师现场宣布

2

位于布尔津县S319国道以南布尔津县第二殡仪馆5年经营权

框架

2800

5

*

15

拍卖师现场宣布

1.标的位置:布尔津县

2.标的物权属情况: 标的权属无争议 ;

3.本次标的按现状拍卖,以实际踏勘为准,其他瑕疵情况需由意向人现场踏勘时自行了解清楚;

二、竞买人资格的要求

1.竞买人须为从事殡葬服务类相关的法人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在民政、工商、税务、银行、检察、公共资源等部门没有不良信誉记录,遵纪守法;

2.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三、竞买条件

经营者须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1999】22号等文件中的殡仪馆所从事的殡葬服务项目经营,主要经营项目:1、承办尸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和举办悼念活动提供场所等殡仪服务事宜;2、殡葬用品销售。

经营者在经营期间须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1999】22号、新计价费【2004】1625号等文件,所有销售的商品和服务收费项目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出具合法结算票据,保证中低价位殡仪服务和用品足量提供,严禁诱导、捆绑、强制消费。禁止在殡仪馆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布尔津民政局有权按照物价部门的收费项目进行监督和调整。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人员及无名尸体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对特殊困难群众实施殡葬救助的通知》文件要求减免、对离休老干部按照《关于免收逝世离休干部殡葬服务费的通知》文件精神予以减免(经营者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布尔津县民政局提供减免名单)。经营者如发生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服务并收费等行为,导致被相关执法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事件,布尔津县民政局有权终止合同。其它详细条款以布尔津县殡仪馆经营合同条款内容为准。

四、竞得人确定方式

竞买人出价大于或等于底价,拍卖师三次报价无人再次加价,落槌成交.

五、报名参与方式

项 目

登 记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书面申请方式,具体如下:

(一)报名方式:现场书面申请(阿勒泰地区 (略) )不接受邮寄、电话、口头等方式申请;

(二)申请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①自然人

1.身份证复印件;

2.保证金到账凭据。

②法人单位(机构)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制式);

3.授权委托书(制式);

4.保证金到账凭据。

注:

1.以上各要件的复印件,由原件提供方加盖公章或签字(手印);

2.无授权委托人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拍卖成交,竞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交易保证金处置

竞得者,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及佣金,未竞得者凭票据全额无息退还。

交易服务费收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收取。

七、其他说明

公告在“阿勒泰日报”及“阿勒泰鑫诚拍卖”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网址:http://**)

八、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魏鑫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略) 12号将军城3期1栋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程志荣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略) 12号将军城3期1栋


阿勒泰地区 (略)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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