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强蛟镇峡山社区警务室西侧房屋及原海洋生物博物馆场地出租项目网络竞价公告
宁海县强蛟镇峡山社区警务室西侧房屋及原海洋生物博物馆场地出租项目网络竞价公告
招标公告
为增强集体经济的发展,经宁海县强蛟镇峡山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研究决定,将宁海县强蛟镇峡山社区警务室西侧房屋及原海洋生物博物馆场地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海县强蛟镇峡山社区警务室西侧房屋及原海洋生物博物馆场地出租项目
二、项目概况:警务室西侧房屋面积约100平方,原海洋生物博物馆场地面积约2600平方。
三、出租年限:10年
四、招租底价:*元/年。
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以身份证或以公安局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以企业法人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再以自然人身份报名参加投标;
(3)投标人(法人单位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须知
(1)凡参加投标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承租要求。
(2)如投标人中标, (略) 容、环境、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签订相关责任书,承租期内如遇政府有关部门收取相关费用,均自行承担。
(3)如投标人中标,场地遇政府征用时,须无条件服从,同时终止合同,招标人退回剩余部分租金并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政府所赔偿的赔偿款归招标人所有(与投标人相关的赔偿由招投标双方协商分配)。
(4)如投标人中标,因其自身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
(5)如投标人中标,待合同期满并交出承租权时,不得破坏项目现有状态;如在租期将满期间故意进行破坏的,必须按价进行赔偿或恢复现状。
(6)如投标人中标,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因为生产需要而争取到的国家资金扶持等,归其所有。
(7)如投标人中标,在租期内必须保护好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不得擅自破坏或者改变生态面貌。
(8)如投标人中标,水、电、路等一切基础设施自行负责、自行安排,招标人从旁配合;承租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
(9)承租期间,房屋承重结构不得改变;中标人的装修方案必须报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中标人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招标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0)承租期间,中标人应自行负责有关安全问题,发生一切安全、经济等事故,其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赔偿。
(11)租金支付:中标人于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5年的租金,之后第六年再一次性支付5年的租金。
(12)现场勘察: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
(13)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七、中标方式
本次招标以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低于招租底价则视为无效标,如遇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时,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在公告期间,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报名的,在宁海 (略) 开标室进行公开招标;若只有一个投标人报名的,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确定为中标人,招租底价即为合同价,若其放弃中标,则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该投标人不得再报名参加。
八、合同签订
中标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中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租赁合同。
九、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上午09: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逾期不予受理(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浙江国信 (略) 宁海分公司(宁海县跃龙街 (略) 99号兴海菜场东门),联系人:刘家俊,联系方式:0574-*。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①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②如为法人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
4、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及资料费200元,报名完成后不退回。
注:以上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如为法人单位还须加盖公章。
十、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十一、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7月16日10:00时
2、开标地点:宁海 (略) 开标室
【注:开标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略) 、镇乡(街道) (略) 、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十三、没有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十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整(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递交: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提交。
3、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直接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十五、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万元整(人民币)。
2、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放弃承租权,则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十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强蛟镇峡山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强蛟镇峡山社区
联系人:尤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信 (略)
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 (略) 99号兴海菜场东门
联系人:刘家俊
联系电话/传真:0574-*
招标公告
为增强集体经济的发展,经宁海县强蛟镇峡山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研究决定,将宁海县强蛟镇峡山社区警务室西侧房屋及原海洋生物博物馆场地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海县强蛟镇峡山社区警务室西侧房屋及原海洋生物博物馆场地出租项目
二、项目概况:警务室西侧房屋面积约100平方,原海洋生物博物馆场地面积约2600平方。
三、出租年限:10年
四、招租底价:*元/年。
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以身份证或以公安局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以企业法人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再以自然人身份报名参加投标;
(3)投标人(法人单位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须知
(1)凡参加投标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承租要求。
(2)如投标人中标, (略) 容、环境、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签订相关责任书,承租期内如遇政府有关部门收取相关费用,均自行承担。
(3)如投标人中标,场地遇政府征用时,须无条件服从,同时终止合同,招标人退回剩余部分租金并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政府所赔偿的赔偿款归招标人所有(与投标人相关的赔偿由招投标双方协商分配)。
(4)如投标人中标,因其自身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
(5)如投标人中标,待合同期满并交出承租权时,不得破坏项目现有状态;如在租期将满期间故意进行破坏的,必须按价进行赔偿或恢复现状。
(6)如投标人中标,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因为生产需要而争取到的国家资金扶持等,归其所有。
(7)如投标人中标,在租期内必须保护好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不得擅自破坏或者改变生态面貌。
(8)如投标人中标,水、电、路等一切基础设施自行负责、自行安排,招标人从旁配合;承租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
(9)承租期间,房屋承重结构不得改变;中标人的装修方案必须报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中标人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招标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0)承租期间,中标人应自行负责有关安全问题,发生一切安全、经济等事故,其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赔偿。
(11)租金支付:中标人于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5年的租金,之后第六年再一次性支付5年的租金。
(12)现场勘察: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
(13)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七、中标方式
本次招标以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低于招租底价则视为无效标,如遇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时,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在公告期间,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报名的,在宁海 (略) 开标室进行公开招标;若只有一个投标人报名的,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确定为中标人,招租底价即为合同价,若其放弃中标,则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该投标人不得再报名参加。
八、合同签订
中标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中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租赁合同。
九、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上午09: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逾期不予受理(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浙江国信 (略) 宁海分公司(宁海县跃龙街 (略) 99号兴海菜场东门),联系人:刘家俊,联系方式:0574-*。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①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②如为法人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
4、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及资料费200元,报名完成后不退回。
注:以上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如为法人单位还须加盖公章。
十、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十一、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7月16日10:00时
2、开标地点:宁海 (略) 开标室
【注:开标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略) 、镇乡(街道) (略) 、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十三、没有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十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整(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递交: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提交。
3、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直接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十五、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万元整(人民币)。
2、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放弃承租权,则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十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强蛟镇峡山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强蛟镇峡山社区
联系人:尤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信 (略)
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 (略) 99号兴海菜场东门
联系人:刘家俊
联系电话/传真:0574-*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