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罕区金桥优质商务房产宇泰大厦B座201室725.13㎡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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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罕区金桥优质商务房产宇泰大厦B座201室725.13㎡转让

项目名称 【赛罕区金桥优质商务房产】宇泰大厦B座201室(725.13㎡)转让 项目编号 N0109FC*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04月09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05月08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赛罕 (略)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725.13 套内建筑面积(㎡) 请自行勘验
土地使用权面积(㎡) 请自行勘验 使用期限 请自行勘验
权利性质 请自行勘验 房产类型 商业,办公
房屋结构 框架剪力墙 所在层数 二层
房屋户型 请自行勘验 房屋朝向 请自行勘验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租赁中,租赁合同至2031年9月15日 装修情况 请自行勘验
抵押情况 未抵押 配备电梯 请自行勘验
欠费情况 请自行勘验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请自行勘验
其他情况 请自行勘验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
转让底价(元) *.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荣升房 (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特别
告知

1、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联系人: 王宁* 。

2、本次转让涉及的房屋面积以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为参考,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3、项目成交后,需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过户办理及税费承担:本次转让标的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所产生的所有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标的房产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时,转让方负责配合提供变更过户相关资料,协助受让方完成房产过户手续。项目成交后,转让方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开具发票。

4、租赁期至2031年9月15日。

5、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揭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或未完成标的权属变更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产生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费用,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由现承租方承担。房产交付前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转受让双方须在确定最终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受让方应于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布的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中心在收到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2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转让方配合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5、涉及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声明:我方交纳的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资金来源合法;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以上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联系人: 王宁*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09:00至2024年05月08日 17:00(随公告时间顺延)
报名手续

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 受让申请书(法人) 受让申请书(自然人)

保证金及处置

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8日 17:00 (随公告时间顺延),按系统提示缴纳。

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的,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09:00

至2024年05月09日 10:00(随公告时间顺延)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收取。
附件下载

《内蒙古产权 (略) 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授权委托书.doc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郭佳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公告期间
咨询地址 内蒙 (略) 赛罕 (略) 3号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技术支持 艾伦 *
其 他

项目名称 【赛罕区金桥优质商务房产】宇泰大厦B座201室(725.13㎡)转让 项目编号 N0109FC*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04月09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05月08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赛罕 (略)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725.13 套内建筑面积(㎡) 请自行勘验
土地使用权面积(㎡) 请自行勘验 使用期限 请自行勘验
权利性质 请自行勘验 房产类型 商业,办公
房屋结构 框架剪力墙 所在层数 二层
房屋户型 请自行勘验 房屋朝向 请自行勘验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租赁中,租赁合同至2031年9月15日 装修情况 请自行勘验
抵押情况 未抵押 配备电梯 请自行勘验
欠费情况 请自行勘验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请自行勘验
其他情况 请自行勘验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
转让底价(元) *.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荣升房 (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特别
告知

1、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联系人: 王宁* 。

2、本次转让涉及的房屋面积以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为参考,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3、项目成交后,需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过户办理及税费承担:本次转让标的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所产生的所有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标的房产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时,转让方负责配合提供变更过户相关资料,协助受让方完成房产过户手续。项目成交后,转让方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开具发票。

4、租赁期至2031年9月15日。

5、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揭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或未完成标的权属变更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产生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费用,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由现承租方承担。房产交付前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转受让双方须在确定最终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受让方应于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布的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中心在收到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2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转让方配合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5、涉及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声明:我方交纳的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资金来源合法;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以上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联系人: 王宁*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09:00至2024年05月08日 17:00(随公告时间顺延)
报名手续

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 受让申请书(法人) 受让申请书(自然人)

保证金及处置

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8日 17:00 (随公告时间顺延),按系统提示缴纳。

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的,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09:00

至2024年05月09日 10:00(随公告时间顺延)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收取。
附件下载

《内蒙古产权 (略) 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授权委托书.doc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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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咨询联系人 郭佳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公告期间
咨询地址 内蒙 (略) 赛罕 (略) 3号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技术支持 艾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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