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药兴九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车辆整体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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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药兴九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车辆整体转让

项目编号: JX2024ZC*
项目名称: 江西药兴 (略) 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车辆整体转让
标的名称: 江西药兴 (略) 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车辆整体转让(转让底价:2005.*万元)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07-08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08-05
延期处理方式: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项目简介: 江西药兴 (略) 持有的40项机械设备、266项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1辆别克商务车整体转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受让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4.【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5.【交易税费】 (1)标的资产涉及变更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承担。需开具发票的提前与转让方咨询。 (2)协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略) 络竞价方式的,受让方还须承担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的规定收取。 (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 6.【交付】受让方签订合同且付清全部价款、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并签订交接证明文件。交付之日起标的资产租金由受让方向承租方收取,受让方需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拆除标的全部资产。 7.【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8.【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联系方式: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周女士、万先生
联系电话:0791-*、0791-*
项目编号: JX2024ZC*
项目名称: 江西药兴 (略) 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车辆整体转让
标的名称: 江西药兴 (略) 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车辆整体转让(转让底价:2005.*万元)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07-08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08-05
延期处理方式: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项目简介: 江西药兴 (略) 持有的40项机械设备、266项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1辆别克商务车整体转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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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4.【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5.【交易税费】 (1)标的资产涉及变更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承担。需开具发票的提前与转让方咨询。 (2)协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略) 络竞价方式的,受让方还须承担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的规定收取。 (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 6.【交付】受让方签订合同且付清全部价款、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并签订交接证明文件。交付之日起标的资产租金由受让方向承租方收取,受让方需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拆除标的全部资产。 7.【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8.【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联系方式: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周女士、万先生
联系电话:0791-*、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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