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万德文学校房产和土地等五个项目资产包整体转让
海南万德文学校房产和土地等五个项目资产包整体转让
项目名称 | 海南万德文学校房产和土地等五个项目资产包整体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7月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8月19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 (略) 、 (略)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价 (元) | 挂牌价 (元) | 保证金 (万元) | |
资产1 | 海南万德文学校房产和土地权益 | 4,700,600 | 3,807,486 | 58 | |
资产2 | 海南万德文学校债权 | ||||
资产3 | 广东三星企业(集团) (略) 股权(法人股)权益 | ||||
资产4 | 广东三星企业(集团) (略) 股权(个人股)权益 | ||||
资产5 | 三亚 (略) 股权 | ||||
标的情况 | 资产1:海南万德文学校房产 (略) 裁定抵债给中国人 (略) 支行,后中国人 (略) 支行将前述资产协议移交给转让方。资产至今未办理过户手续,产权仍登记在陈春德、海南万德文学校、海 (略) 第八部名下。抵债资产包括:①宿舍楼【建筑面积1109.32㎡、土地面积1133.33㎡;房产证号: (略) 房权证万城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万国用(1999)字第*号】;②教学楼【建筑面积1819.03㎡、土地面积733.32㎡;房产证号:房证字第0571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万国用(1999)字第*号】;③锡皮屋(建筑面积68.02㎡);④食堂(建筑面积193.54㎡);⑤围墙(建筑面积349.54㎡)。评估价值为*元(不含税)。 资产2:对债务人海南万德文学校享有的本金余额为*及相关利息的债权。评估价值为0元。 资产3:对广东三星企业(集团) (略) 19.*股法人股享有的股权权益,股东名称为万宁首饰。评估价值为0元。 资产4:对广东三星企业(集团) (略) *股个人股享有的股权权益,股东名称为郭泽新。评估价值为0元。 资产5:对三亚 (略) *股一般法人股享有的股权所有权及相关权益,股东名称为汇达 (略) 。评估价值为*元。 | ||||
特别告知 | 1、本次转让标的为不良资产,按标的现状进行公开转让,存在或可能存在实体及法律上的瑕疵或缺陷,在性质上存在着部分或整体不能回收和无法实现收益的风险,转让方不能保证转让标的的权利完整性与有效性,转让方对转让标的不负品质及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所有与转让标的有关的一切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具体详见《汇达 (略) 关于海南万德文学校房产和土地等五个项目资产包的瑕疵披露及声明》。 2、根据转让方要求,竞买人报名前需签署《汇达 (略) 关于海南万德文学校房产和土地等五个项目资产包的瑕疵披露及声明》、《竞买人声明及承诺》、《保密承诺函》。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格 | *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0月31日 | ||||
评估机构 | 中联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汇达 (略) 委托方:汇达 (略) 广州分公司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内部决策文件 | ||||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方对转让的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转让方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该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需缴纳竞买保证金*元(公告期内须到达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转让方提供的《资产转让协议》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该保证金则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若受让方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或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则视为受让方违约,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归转让方所有。 2、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意向竞买人须自行对转让标的情况进行实地勘验,并充分了解资产瑕疵,并予以认可,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为由主张竞价无效、协议无效、变更、退还、返还、抵扣任何款项及变更、撤销、解除《资产转让协议》。 3、成交后,对于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的资产,由受让方自行到国土、房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办理,转让方仅在自身持有材料的范围内协助提供相关凭证(如裁定书、国土证、房产证),同时,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全部税、费、金(包括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应当承担的税、费、金以及资产交接日之前所拖欠的税、费、金及其他债务)均由受让方承担。 | ||||
标的交割 | 按《资产转让协议》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上表,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17:00。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4、成交后,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应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按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按时付清剩余交易价款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 (略)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19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8月19日17:00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汇达 (略) 关于海南万德文学校房产和土地等五个项目资产包的瑕疵披露及声明》、《竞买人声明及承诺》、《保密承诺函》等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后续用于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海南产权交易所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 (略) 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的; (6)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转让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各自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海南万德文学校房产和土地等五个项目资产包整体转让 | 2024年7月9日9:00 | 2024年8月20日9:30 | 5000元 | 120秒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一部吴先生 * 交易一部孙经理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委托方联系人:黄经理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项目名称 | 海南万德文学校房产和土地等五个项目资产包整体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7月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8月19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 (略) 、 (略)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价 (元) | 挂牌价 (元) | 保证金 (万元) | |
资产1 | 海南万德文学校房产和土地权益 | 4,700,600 | 3,807,486 | 58 | |
资产2 | 海南万德文学校债权 | ||||
资产3 | 广东三星企业(集团) (略) 股权(法人股)权益 | ||||
资产4 | 广东三星企业(集团) (略) 股权(个人股)权益 | ||||
资产5 | 三亚 (略) 股权 | ||||
标的情况 | 资产1:海南万德文学校房产 (略) 裁定抵债给中国人 (略) 支行,后中国人 (略) 支行将前述资产协议移交给转让方。资产至今未办理过户手续,产权仍登记在陈春德、海南万德文学校、海 (略) 第八部名下。抵债资产包括:①宿舍楼【建筑面积1109.32㎡、土地面积1133.33㎡;房产证号: (略) 房权证万城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万国用(1999)字第*号】;②教学楼【建筑面积1819.03㎡、土地面积733.32㎡;房产证号:房证字第0571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万国用(1999)字第*号】;③锡皮屋(建筑面积68.02㎡);④食堂(建筑面积193.54㎡);⑤围墙(建筑面积349.54㎡)。评估价值为*元(不含税)。 资产2:对债务人海南万德文学校享有的本金余额为*及相关利息的债权。评估价值为0元。 资产3:对广东三星企业(集团) (略) 19.*股法人股享有的股权权益,股东名称为万宁首饰。评估价值为0元。 资产4:对广东三星企业(集团) (略) *股个人股享有的股权权益,股东名称为郭泽新。评估价值为0元。 资产5:对三亚 (略) *股一般法人股享有的股权所有权及相关权益,股东名称为汇达 (略) 。评估价值为*元。 | ||||
特别告知 | 1、本次转让标的为不良资产,按标的现状进行公开转让,存在或可能存在实体及法律上的瑕疵或缺陷,在性质上存在着部分或整体不能回收和无法实现收益的风险,转让方不能保证转让标的的权利完整性与有效性,转让方对转让标的不负品质及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所有与转让标的有关的一切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具体详见《汇达 (略) 关于海南万德文学校房产和土地等五个项目资产包的瑕疵披露及声明》。 2、根据转让方要求,竞买人报名前需签署《汇达 (略) 关于海南万德文学校房产和土地等五个项目资产包的瑕疵披露及声明》、《竞买人声明及承诺》、《保密承诺函》。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格 | *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0月31日 | ||||
评估机构 | 中联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汇达 (略) 委托方:汇达 (略) 广州分公司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内部决策文件 | ||||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方对转让的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转让方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该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需缴纳竞买保证金*元(公告期内须到达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转让方提供的《资产转让协议》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该保证金则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若受让方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或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则视为受让方违约,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归转让方所有。 2、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意向竞买人须自行对转让标的情况进行实地勘验,并充分了解资产瑕疵,并予以认可,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为由主张竞价无效、协议无效、变更、退还、返还、抵扣任何款项及变更、撤销、解除《资产转让协议》。 3、成交后,对于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的资产,由受让方自行到国土、房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办理,转让方仅在自身持有材料的范围内协助提供相关凭证(如裁定书、国土证、房产证),同时,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全部税、费、金(包括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应当承担的税、费、金以及资产交接日之前所拖欠的税、费、金及其他债务)均由受让方承担。 | ||||
标的交割 | 按《资产转让协议》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上表,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17:00。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4、成交后,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应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按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按时付清剩余交易价款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 (略)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19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8月19日17:00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汇达 (略) 关于海南万德文学校房产和土地等五个项目资产包的瑕疵披露及声明》、《竞买人声明及承诺》、《保密承诺函》等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后续用于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海南产权交易所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 (略) 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的; (6)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转让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各自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海南万德文学校房产和土地等五个项目资产包整体转让 | 2024年7月9日9:00 | 2024年8月20日9:30 | 5000元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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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一部吴先生 * 交易一部孙经理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委托方联系人:黄经理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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