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长汀县丘坑石英石矿剩余砂石资源公开拍卖出让
长汀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长汀县丘坑石英石矿剩余砂石资源公开拍卖出让
长汀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长汀县丘坑石英石矿剩余砂石资源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汀自然告字〔2024〕7号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闽自然资发〔2023〕51号)《长汀县尾矿废石及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资源处置实施意见(试行 )》(汀政规(2023)8号)文件规定和《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开出让长汀县丘坑石英石矿剩余砂石资源的批复》(汀政地〔2024]28号),现就公开拍卖出让长汀县丘坑石英石矿剩余砂石资源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矿区位于长汀县城东南114°方向直距26km处,隶属长汀县童坊镇黄坊村管辖。地理位置为:东经116°35’35” ~116°35’45",北纬25°43’46"~25°43’55”。矿区距省道汀(长汀)连(连城)公路约3km,有村道 (略) 相通,交通尚方便。矿区范围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如下:
拐点编号 | X | Y |
1 | *.6366 | *.7164 |
2 | *.6366 | *.7165 |
3 | *.6362 | *.7176 |
4 | *.6353 | *.7164 |
矿区面积:0.0256平方公里,开采深度:+910~+775米。 |
根据福建省升恒地质 (略) 编制的《长汀县丘坑石英石矿尾矿废石量评估报告》,矿山基建过程中产生的尾矿废石资源扣除自用后剩余砂石量为2.*立方米。
二、出让方式
(一)出让方式:采取公开拍卖方式出让。
(二)出让人:长汀县自然资源局
三、拍卖的时间、地点
(一)拍卖时间:2024年5月11日上午9:30。
(二)拍卖地点: (略) (略) 长汀分中心三号交易厅(长汀 (略) 4号恒盛工业园综合楼A幢三楼(电信大厦旁)。
四、拍卖起始价、增价幅度(本次拍卖不设定保留价)
(一)拍卖起始价:拍卖起始价为13.*元(该起拍价仅为剩余砂石土资源费,不包含砂石土爆破、开采、分解、加工、装车、运输、相关税费等各项成本,以上所列各项成本及相关费用均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二)增价幅度:每次竞价幅度为*元或*元的整数倍,按价高者竞得的原则,出价最高的报价者为竞得人。
五、竞买人资格条件及应提交的材料
(一)竞买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应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不接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被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列入“异常名录”的对 (略) 失信被执行人参加竞买。
(二)竞买人应提交材料(各一式二份)
1.竞买申请表、竞买承诺书;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验原件);
3.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4.持委托书办理的,须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原件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竞买保证金缴交凭证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报名起止时间、地点、方式
(一)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
竞买人向长汀县矿产资源站提交相应的资料,领取拍卖出让文件资料,并签署相关必要文件。
(二)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0日- 5月10日(正常上班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
长汀县矿产资源站(长汀县汀 (略) 横岗岭7号长汀县自然资源局2号楼2305)。
(四)报名方式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交相应材料书面报名申请,不接受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等。
七、竞买资格的确认
竞买人应当认真参阅拍卖出让文件资料。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一旦竞买人提交申请表和承诺书,视为接受本次砂石资源拍卖出让的公告、竞买须知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资料规定,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上述指定的时间内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经审核,对符合条件并提交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的竞买人予以资格确认,取得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人数少于三人的,则依照相关规定停止本次砂石资源拍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人数达到拍卖要求的,由长汀县自然资源局以书面形式确认竞买号并通知竞买人。
八、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公开拍卖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出价最高的报价者为竞得人。
(二)成交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在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并一次性缴清全部出让价款。
九、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一)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16:00(以到保证金账户时间为准)。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准
长汀县丘坑石英石矿剩余砂石资源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元。
竞买人应将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 (略) (略) (略)
开 户 行: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9090 3100 1001 0000 1113 75
(三)竞买保证金的处置
1.竞得人缴交的竞买保证金可在支付成交价款时等额抵交本宗剩余砂石资源成交价款。
2.其它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将在拍卖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十、风险提示
(一)起拍价和成交价均不含税金、佣金、交易服务费,相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按税费计缴标准缴纳。
(二)由于该标的普查地质报告工作程度较低,根据福建省升恒地质 (略) 提交的《长汀县丘坑石英石矿尾矿废石量评估报告》,出让人提供的有关该标的的剩余砂石资源估算量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可自行到标的所在地踏勘现场,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同对本次出让剩余砂石资源处置权的现状、外部条件等有关情况无异议并全面接受。竞买人一旦竞得并成为受让人,不得以剩余砂石资源量与实际不符、开采条件变化等为由提出退款、索赔、置换地点等要求。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国家政策调整、变化以及施工等过程中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纠纷问题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慎重决策。
(三)拍卖后由于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划、环境保护、产业政策调整等原因,致使竞得人未能销售竟得砂石资源的,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须慎重决策。
十一、对交易标的异议的处理方式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宗剩余砂石资源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长汀县自然资源局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十二、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连续两年不得再参与出让人组织的公开出让活动:1.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2.竞得人未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或者拒绝签订的;3.竞得人未按照《出让合同》缴纳出让价款的;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5.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有关约定
(一)竞买人需到实地考察的,请于公告之日起自行前往实地察看,费用自理。
(二)若竟得人利用竟得的砂石资源加工机制砂的,须自行办理有关证照。
(三)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拍卖公司缴纳相应数额的拍卖佣金。
(四)其他具体事宜,请向长汀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汀县矿产资源站(长汀县汀 (略) 横岗岭7号长汀县自然资源局2号楼2305)
联系电话:0597-*
联 系 人:饶先生 王先生
附件:1.竞买须知
2.竞买申请书
3.竞买承诺书
长汀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9日
长汀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长汀县丘坑石英石矿剩余砂石资源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汀自然告字〔2024〕7号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闽自然资发〔2023〕51号)《长汀县尾矿废石及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资源处置实施意见(试行 )》(汀政规(2023)8号)文件规定和《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开出让长汀县丘坑石英石矿剩余砂石资源的批复》(汀政地〔2024]28号),现就公开拍卖出让长汀县丘坑石英石矿剩余砂石资源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矿区位于长汀县城东南114°方向直距26km处,隶属长汀县童坊镇黄坊村管辖。地理位置为:东经116°35’35” ~116°35’45",北纬25°43’46"~25°43’55”。矿区距省道汀(长汀)连(连城)公路约3km,有村道 (略) 相通,交通尚方便。矿区范围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如下:
拐点编号 | X | Y |
1 | *.6366 | *.7164 |
2 | *.6366 | *.7165 |
3 | *.6362 | *.7176 |
4 | *.6353 | *.7164 |
矿区面积:0.0256平方公里,开采深度:+910~+775米。 |
根据福建省升恒地质 (略) 编制的《长汀县丘坑石英石矿尾矿废石量评估报告》,矿山基建过程中产生的尾矿废石资源扣除自用后剩余砂石量为2.*立方米。
二、出让方式
(一)出让方式:采取公开拍卖方式出让。
(二)出让人:长汀县自然资源局
三、拍卖的时间、地点
(一)拍卖时间:2024年5月11日上午9:30。
(二)拍卖地点: (略) (略) 长汀分中心三号交易厅(长汀 (略) 4号恒盛工业园综合楼A幢三楼(电信大厦旁)。
四、拍卖起始价、增价幅度(本次拍卖不设定保留价)
(一)拍卖起始价:拍卖起始价为13.*元(该起拍价仅为剩余砂石土资源费,不包含砂石土爆破、开采、分解、加工、装车、运输、相关税费等各项成本,以上所列各项成本及相关费用均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二)增价幅度:每次竞价幅度为*元或*元的整数倍,按价高者竞得的原则,出价最高的报价者为竞得人。
五、竞买人资格条件及应提交的材料
(一)竞买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应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不接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被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列入“异常名录”的对 (略) 失信被执行人参加竞买。
(二)竞买人应提交材料(各一式二份)
1.竞买申请表、竞买承诺书;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验原件);
3.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4.持委托书办理的,须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原件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竞买保证金缴交凭证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报名起止时间、地点、方式
(一)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
竞买人向长汀县矿产资源站提交相应的资料,领取拍卖出让文件资料,并签署相关必要文件。
(二)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0日- 5月10日(正常上班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
长汀县矿产资源站(长汀县汀 (略) 横岗岭7号长汀县自然资源局2号楼2305)。
(四)报名方式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交相应材料书面报名申请,不接受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等。
七、竞买资格的确认
竞买人应当认真参阅拍卖出让文件资料。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一旦竞买人提交申请表和承诺书,视为接受本次砂石资源拍卖出让的公告、竞买须知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资料规定,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上述指定的时间内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经审核,对符合条件并提交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的竞买人予以资格确认,取得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人数少于三人的,则依照相关规定停止本次砂石资源拍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人数达到拍卖要求的,由长汀县自然资源局以书面形式确认竞买号并通知竞买人。
八、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公开拍卖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出价最高的报价者为竞得人。
(二)成交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在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并一次性缴清全部出让价款。
九、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一)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16:00(以到保证金账户时间为准)。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准
长汀县丘坑石英石矿剩余砂石资源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元。
竞买人应将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 (略) (略) (略)
开 户 行: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9090 3100 1001 0000 1113 75
(三)竞买保证金的处置
1.竞得人缴交的竞买保证金可在支付成交价款时等额抵交本宗剩余砂石资源成交价款。
2.其它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将在拍卖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十、风险提示
(一)起拍价和成交价均不含税金、佣金、交易服务费,相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按税费计缴标准缴纳。
(二)由于该标的普查地质报告工作程度较低,根据福建省升恒地质 (略) 提交的《长汀县丘坑石英石矿尾矿废石量评估报告》,出让人提供的有关该标的的剩余砂石资源估算量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可自行到标的所在地踏勘现场,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同对本次出让剩余砂石资源处置权的现状、外部条件等有关情况无异议并全面接受。竞买人一旦竞得并成为受让人,不得以剩余砂石资源量与实际不符、开采条件变化等为由提出退款、索赔、置换地点等要求。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国家政策调整、变化以及施工等过程中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纠纷问题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慎重决策。
(三)拍卖后由于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划、环境保护、产业政策调整等原因,致使竞得人未能销售竟得砂石资源的,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须慎重决策。
十一、对交易标的异议的处理方式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宗剩余砂石资源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长汀县自然资源局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十二、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连续两年不得再参与出让人组织的公开出让活动:1.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2.竞得人未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或者拒绝签订的;3.竞得人未按照《出让合同》缴纳出让价款的;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5.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有关约定
(一)竞买人需到实地考察的,请于公告之日起自行前往实地察看,费用自理。
(二)若竟得人利用竟得的砂石资源加工机制砂的,须自行办理有关证照。
(三)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拍卖公司缴纳相应数额的拍卖佣金。
(四)其他具体事宜,请向长汀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汀县矿产资源站(长汀县汀 (略) 横岗岭7号长汀县自然资源局2号楼2305)
联系电话:0597-*
联 系 人:饶先生 王先生
附件:1.竞买须知
2.竞买申请书
3.竞买承诺书
长汀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9日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