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法院关于上海市长宁区番禺路1号、3号、5号1号楼、2号楼5-1号楼203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上海金融法院关于上海市长宁区番禺路1号、3号、5号1号楼、2号楼5-1号楼203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拍卖公告
(略) 将于2024年8月11日10时至2024年8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上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长 (略) 1号、3号、5号(1号楼、2号楼)5-1号楼203室(房地产权证号:长*;建筑面积:145.44平方米;房屋类型:办公楼;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其他;竣工日期:1997年;总层数:23层;房屋用途:办公),核准日期:2004-07-19。土地宗地号:长 (略) 街道48街坊43/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划拨;土地用途:综合;使用期限:无记载;宗地(丘)面积:5379.00;使用权面积:0.00;独用面积:0.00,分摊面积:0.00;备注:已设定抵押。注记信息:2004-12-02该抵押已注销。2005-10-31该抵押已注销。2008-10-2 (略) 工商局证明,该企业从2008年9月5日起,其营业执照的注册变更为*号。2016-12-1 (略) 工商行政管理局证明,该单位自2015年11月18日起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51。
评估价:529.*元
起拍价:370.*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4年8月11日10时至2024年8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 (略) 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五、竞买主体资质: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的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过户相关的限制政策和规定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相关条件。该标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划拨,本次拍卖标的过户中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相应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在上述办理过程中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评估费、测绘费、税费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须协助原产权人办理完成土地出让金补缴等手续。
六、特别提醒:该标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划拨,本次拍卖标的过户中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相应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在上述办理过程中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评估费、测绘费、税费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须协助原产权人办理完成土地出让金补缴等手续。
七、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7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 (略) 反馈。
八、司法拍卖标的物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本次拍卖中涉及到所有金额,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十、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物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4年8月24日16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开户名: (略) ;账号:*7066;开户行:农行 (略) 支行), (略) 递交缴款凭证。买受人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即为悔拍,并须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 (略) 络竞价成功确 (略) 上公示。
十二、网络司 (略) 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四、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物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本次过户交易所发生的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有线、通讯费、排污费、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非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及所有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支付。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税费亦全部由买受人支付。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两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 (略) 对拍卖款的处置。
拍卖标的物税收和费用、各类欠费以及户籍、工商注册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财税和不动产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 (略) 了解,本院公告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法院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五、拍 (略) 负责清场交付,房屋清场交付时 (略) 通知。拍卖成交后,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十六、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七、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2024年8月7日16时前通过拍卖辅 (略) 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 (略) 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 (略)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八、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为便于买受人 (略) 的法律文书、通知等,本 (略) 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通知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变更,买受人或者代理人( (略) 办理过授权)应持有 (略) 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如因预留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 (略) 办理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变更的, (略) 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十九、本标的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 (略) (略) 已授权委托(上海 (略) )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略) 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二十、若发现本次司法拍卖有违规行为,请据实举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 (略)
咨询电话:021-**1钱先生 *张老师(上海 (略) )
联系地址: (略) 黄 (略) 108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点击查看>>
(略)
2024年7月10日
(略)
拍卖公告
(略) 将于2024年8月11日10时至2024年8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上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长 (略) 1号、3号、5号(1号楼、2号楼)5-1号楼203室(房地产权证号:长*;建筑面积:145.44平方米;房屋类型:办公楼;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其他;竣工日期:1997年;总层数:23层;房屋用途:办公),核准日期:2004-07-19。土地宗地号:长 (略) 街道48街坊43/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划拨;土地用途:综合;使用期限:无记载;宗地(丘)面积:5379.00;使用权面积:0.00;独用面积:0.00,分摊面积:0.00;备注:已设定抵押。注记信息:2004-12-02该抵押已注销。2005-10-31该抵押已注销。2008-10-2 (略) 工商局证明,该企业从2008年9月5日起,其营业执照的注册变更为*号。2016-12-1 (略) 工商行政管理局证明,该单位自2015年11月18日起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51。
评估价:529.*元
起拍价:370.*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4年8月11日10时至2024年8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 (略) 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五、竞买主体资质: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的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过户相关的限制政策和规定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相关条件。该标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划拨,本次拍卖标的过户中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相应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在上述办理过程中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评估费、测绘费、税费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须协助原产权人办理完成土地出让金补缴等手续。
六、特别提醒:该标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划拨,本次拍卖标的过户中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相应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在上述办理过程中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评估费、测绘费、税费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须协助原产权人办理完成土地出让金补缴等手续。
七、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7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 (略) 反馈。
八、司法拍卖标的物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本次拍卖中涉及到所有金额,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十、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物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4年8月24日16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开户名: (略) ;账号:*7066;开户行:农行 (略) 支行), (略) 递交缴款凭证。买受人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即为悔拍,并须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 (略) 络竞价成功确 (略) 上公示。
十二、网络司 (略) 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四、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物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本次过户交易所发生的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有线、通讯费、排污费、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非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及所有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支付。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税费亦全部由买受人支付。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两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 (略) 对拍卖款的处置。
拍卖标的物税收和费用、各类欠费以及户籍、工商注册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财税和不动产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 (略) 了解,本院公告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法院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五、拍 (略) 负责清场交付,房屋清场交付时 (略) 通知。拍卖成交后,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十六、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七、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2024年8月7日16时前通过拍卖辅 (略) 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 (略) 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 (略)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八、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为便于买受人 (略) 的法律文书、通知等,本 (略) 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通知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变更,买受人或者代理人( (略) 办理过授权)应持有 (略) 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如因预留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 (略) 办理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变更的, (略) 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十九、本标的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 (略) (略) 已授权委托(上海 (略) )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略) 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二十、若发现本次司法拍卖有违规行为,请据实举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 (略)
咨询电话:021-**1钱先生 *张老师(上海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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