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鸿然达电子商贸有限公司等4户及郴州市龙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户不良债权的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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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鸿然达电子商贸有限公司等4户及郴州市龙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户不良债权的处置公告

江西省金融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所持有的长沙鸿 (略) 等 (略) 龙 (略) 1户不良债权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截至2024年7月10日,本次公告债权合计5户,涉及6个债务人,债权总金额为本金人民币11,*元及相关利息、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等(计算至转让基准日为准),债权项下的抵押资产位于 (略) 望城县黄金乡金桥社区。资产明细表如下:

序号

借款人名称

所在地

资产形态

债权合计(万元)

(截至2024年7月10日)

担保情况

1

长沙鸿 (略)

(略) 芙蓉区

*平方米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

(住宅用地)

本金11,*元及相关利息、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等

(计算至转让基准日为准)

抵押担保

保证担保

质押担保

2

湖南 (略)

(略) 天心区

3

长沙 (略)

(略) 开福区

4

长沙琵 (略)

(略) 芙蓉区

5

(略) 龙 (略)

(略) 北湖区

6

(略)

(略) 望城区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即有可能对整体资产组包处置,也有可能分拆组包或单户处置。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包内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江西省金融 (略) (略) 站http://**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本次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参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标的债权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债务人的关联方、其他与债务人有重大利益往来的主体。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有受 (略) 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xfamc.com

通讯地址: (略) 红谷 (略) 196号19层

邮编:*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单位:江西省金融 (略)

电话:0791-*

监督管理部门:江西金融办

电话:0791-*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江西省金融 (略)

2024年7月10日

江西省金融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所持有的长沙鸿 (略) 等 (略) 龙 (略) 1户不良债权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截至2024年7月10日,本次公告债权合计5户,涉及6个债务人,债权总金额为本金人民币11,*元及相关利息、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等(计算至转让基准日为准),债权项下的抵押资产位于 (略) 望城县黄金乡金桥社区。资产明细表如下:

序号

借款人名称

所在地

资产形态

债权合计(万元)

(截至2024年7月10日)

担保情况

1

长沙鸿 (略)

(略) 芙蓉区

*平方米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

(住宅用地)

本金11,*元及相关利息、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等

(计算至转让基准日为准)

抵押担保

保证担保

质押担保

2

湖南 (略)

(略) 天心区

3

长沙 (略)

(略) 开福区

4

长沙琵 (略)

(略) 芙蓉区

5

(略) 龙 (略)

(略) 北湖区

6

(略)

(略) 望城区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即有可能对整体资产组包处置,也有可能分拆组包或单户处置。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包内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江西省金融 (略) (略) 站http://**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本次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参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标的债权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债务人的关联方、其他与债务人有重大利益往来的主体。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有受 (略) 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xfamc.com

通讯地址: (略) 红谷 (略) 196号19层

邮编:*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单位:江西省金融 (略)

电话:0791-*

监督管理部门:江西金融办

电话:0791-*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江西省金融 (略)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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