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及会议室装修设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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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及会议室装修设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 汉 (略) 审判庭及会议室装修设计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 (略) 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10-23日15: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RCZB*

2、项目名称: (略) 汉 (略) 审判庭及会议室装修设计项目

3、预算金额:*.00元

4、最高限价:*.00元

5、采购需求: (略) 汉 (略) 审判庭及会议室装修设计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级(含)以上资质;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5)投标单位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3-10-11日09:00:00起至2023-10-13日17:00:00 止

地点: (略) 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注:投标供应商携带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代理机构处进行报名缴费后并获取文件。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3-10-23日15:00:00

地点:华 (略) 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略) 汉 (略)

地址: (略) 汉滨 (略) 96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 (略)

地址: (略) 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


(略) 汉 (略)

2023年10月10日


(略) 汉 (略) 审判庭及会议室装修设计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 (略) 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10-23日15: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RCZB*

2、项目名称: (略) 汉 (略) 审判庭及会议室装修设计项目

3、预算金额:*.00元

4、最高限价:*.00元

5、采购需求: (略) 汉 (略) 审判庭及会议室装修设计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级(含)以上资质;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5)投标单位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3-10-11日09:00:00起至2023-10-13日17:00:00 止

地点: (略) 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注:投标供应商携带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代理机构处进行报名缴费后并获取文件。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3-10-23日15:00:00

地点:华 (略) 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略) 汉 (略)

地址: (略) 汉滨 (略) 96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 (略)

地址: (略) 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


(略) 汉 (略)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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