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部郊野公园群管理处自动售卖机和共享充电宝消费配套服务项目公开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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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部郊野公园群管理处自动售卖机和共享充电宝消费配套服务项目公开招租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1Z* 项目名称 2024年中部郊野公园群自动售卖机和共享充电宝消费配套服务项目
起始日期 2024年07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4年07月25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在租 地址 (略) 福田区梅林山公园
面积/数量 27.2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住宅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3年 免租期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50,660元/月(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当月租金)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商业(自动售卖机、共享充电宝)
履约条件 1、功能需求:自动售卖机可自动贩卖预包装零食、冰冻及加热的瓶装饮料,具备主流移动支付、刷脸支付及现金支付功能,货道不少于20个,具有卫星定 (略) 接口等功能。
2、服务时限:每日0:00-24:00不间断。
3、其它要素:项目进场后,公园可根据接电条件、安全条件、卫生条件、游客需求、现场景观以及园内开展特定活动需要,对位置进行动态调整。
4、规格:自动售卖机:长(1000cm-1500cm)*宽(800cm-1000cm)*高(1800cm-2100cm) ,共享充电宝:长(250cm-260cm)*宽(250cm-260cm)*高(1400cm-1500cm) ;
5、外观:外观新颖,与园容环境相协调;
6、面积:每处投放点设备占地面积不大于1.7平方米 ;
7、材质:自动售卖机:全金属一体机身 ,共享充电宝:防火材料 ;
8、其它: 入场投放的设备应在距报名截止日不超过24个月内生产。
品质要求: 销售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属知 (略) 民游客喜欢;确保销售食品安全卫生,上架时剩余保质期不少于标称保质期的二分之一,严禁销售三无产品、过期产品、香烟或与公园定位不符的商品。所有产品需经公园审核通过后,方可上架销售。
9、价格标准: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价格管理相关规定,同时不得高于公园附近便利店同款产品非促销价格 。
10、服务需求: 1.承租方需自行配套设置相应的遮阳避雨设施,配套附属设施需确保安全且外观新颖,与园容环境相协调,相关配套方案需经所在公园审核认可;2.在台风、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应做好机器加固、断电等措施;3.在全部自动售卖机的显眼位置张贴碳酸饮料健康提示标识;4.在进场设备上标注机器编号、服务电话,做好设备的卫生保洁工作,如防疫、定期消毒、按防疫要求报送台账等;5.销售产品多元化,应包括矿泉水、饮料、面包、八宝粥及其他休闲零食,其中6种惠民产品必须每台售卖机同时上架(详见评分项);6.为所投放设备购买公众责任险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评审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签订合同时提供保单);7.定期对自动售卖机和共享充电宝外观及周边场地开展巡查,保持干净整洁以及设施无破损;8.服务项目的上岗员工按规定配戴工号章、穿工衣,规范操作程序和服务礼仪,做好游客的询问指引,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9.须遵守《市公园管理中心公园水电使用管理规定》,做到安全使用,节约使用,并及时缴交水电费;10.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办理行业相关证照,并按照行业要求做好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管理工作;11.定期检测、定期维护,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12.因送货等生产经营,需要机动车辆进入公园内的,按《市公园管理中心公园内车辆行驶管理规定》办理手续;13.依照《市公园管理中心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定期开展消防器材、设施等的自检工作。
11、运营方案:承租方须制定详细的运营方案,方案需经所在公园审核认可并作为合同的附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及节假日的运营、管理、补货、促销计划、应急、管理团队等。
12、公益要求: 进场设备上须投放与公园有关的公益广告,内容由公园提供。
13、安全责任:承租方须制定详细的安全保障方案,方案需经所在公园审核认可并作为合同的附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用电、交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
1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 3 年,由于自动售卖机和共享充电宝为*续进场,最晚的入场时间在 2026 年 5 月 1 日,为最终实现一体化服务,所有的自动售卖机和共享充电宝终止日期与本轮招租合同终止日期一致。在合同期内,若承租方出现违约情况,公园可终止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5、风险提示:服务期限内,公园有权根据公园建设、管理需要,在公园内新增各类经营性配套服务项目,或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需无条件服从,并在自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撤离。承租方自行承担因公园建设管理需要带来的服务期限不确定性经营风险;服务期限内,承租方应充分了解并承担其中可能存在的经营亏损风险;
16、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交付三个月租金或场地使用费作为保证金。
17、负面清单:若销售的商品价格高于备案价,经公园检查或游客投诉查实,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00 元;如补货不及时经公 (略) 民投诉,或违反合同约定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00 元。
18、以承诺函的形式承诺不出现以下行为(评审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擅自转包、分包经营项目,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抵押,危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超出经营范围,从事合同约定以外的经营项目;擅自将经营所用的配套服务设施改作其它用途;擅自扩大面积,私自搭建;擅自对配套服务设施进行改造装修;经营行为不文明,服务态度恶劣且造成严重后果;法律、法规及公园管理制度禁止的其他行为。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综合评审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延长公告期限,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
(2)意向承租方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质量安全承诺书 (格式自拟),提供设备厂家《设备安全检测(检验)报告》和《 产品合格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承租后不可分包、转包;
(4)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即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意向承租方于公告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http://**) 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4.“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条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承诺书 、《设备安全检测(检验)报告》和《 产品合格证》;
5.“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4条的信用报告或征信报告,以及相关查询截图;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8.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9.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 (略) 地址 (略) 南山 (略) 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联系人 罗先生;朱先生 联系方式 0755-*;0755-*
监督电话 0755-*

出租方信息

名称 (略) 公园管理中心
地址 (略)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16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21时3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公告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产生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用综合评审方式组织并实施公开招租;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不延长公告期限,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2、本次招租标的数量:自动售卖机16台、共享充电宝11台。塘朗山公园自动售卖机10台(其中2台在2025年9月15日进场、3台在2026年1月14日进场)和共享充电宝7台,梅林山公园自动售卖机1台(在2025年9月15日进场)和共享充电宝1台,银湖山公园自动售卖机5台(其中1台在2024年下半年进场、1台在2025年9月15日进场、1台在2026年5月1日进场,)和共享充电宝3台;
3、投放位置: 详见附件1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1Z* 项目名称 2024年中部郊野公园群自动售卖机和共享充电宝消费配套服务项目
起始日期 2024年07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4年07月25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在租 地址 (略) 福田区梅林山公园
面积/数量 27.2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住宅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3年 免租期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50,660元/月(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当月租金)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商业(自动售卖机、共享充电宝)
履约条件 1、功能需求:自动售卖机可自动贩卖预包装零食、冰冻及加热的瓶装饮料,具备主流移动支付、刷脸支付及现金支付功能,货道不少于20个,具有卫星定 (略) 接口等功能。
2、服务时限:每日0:00-24:00不间断。
3、其它要素:项目进场后,公园可根据接电条件、安全条件、卫生条件、游客需求、现场景观以及园内开展特定活动需要,对位置进行动态调整。
4、规格:自动售卖机:长(1000cm-1500cm)*宽(800cm-1000cm)*高(1800cm-2100cm) ,共享充电宝:长(250cm-260cm)*宽(250cm-260cm)*高(1400cm-1500cm) ;
5、外观:外观新颖,与园容环境相协调;
6、面积:每处投放点设备占地面积不大于1.7平方米 ;
7、材质:自动售卖机:全金属一体机身 ,共享充电宝:防火材料 ;
8、其它: 入场投放的设备应在距报名截止日不超过24个月内生产。
品质要求: 销售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属知 (略) 民游客喜欢;确保销售食品安全卫生,上架时剩余保质期不少于标称保质期的二分之一,严禁销售三无产品、过期产品、香烟或与公园定位不符的商品。所有产品需经公园审核通过后,方可上架销售。
9、价格标准: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价格管理相关规定,同时不得高于公园附近便利店同款产品非促销价格 。
10、服务需求: 1.承租方需自行配套设置相应的遮阳避雨设施,配套附属设施需确保安全且外观新颖,与园容环境相协调,相关配套方案需经所在公园审核认可;2.在台风、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应做好机器加固、断电等措施;3.在全部自动售卖机的显眼位置张贴碳酸饮料健康提示标识;4.在进场设备上标注机器编号、服务电话,做好设备的卫生保洁工作,如防疫、定期消毒、按防疫要求报送台账等;5.销售产品多元化,应包括矿泉水、饮料、面包、八宝粥及其他休闲零食,其中6种惠民产品必须每台售卖机同时上架(详见评分项);6.为所投放设备购买公众责任险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评审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签订合同时提供保单);7.定期对自动售卖机和共享充电宝外观及周边场地开展巡查,保持干净整洁以及设施无破损;8.服务项目的上岗员工按规定配戴工号章、穿工衣,规范操作程序和服务礼仪,做好游客的询问指引,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9.须遵守《市公园管理中心公园水电使用管理规定》,做到安全使用,节约使用,并及时缴交水电费;10.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办理行业相关证照,并按照行业要求做好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管理工作;11.定期检测、定期维护,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12.因送货等生产经营,需要机动车辆进入公园内的,按《市公园管理中心公园内车辆行驶管理规定》办理手续;13.依照《市公园管理中心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定期开展消防器材、设施等的自检工作。
11、运营方案:承租方须制定详细的运营方案,方案需经所在公园审核认可并作为合同的附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及节假日的运营、管理、补货、促销计划、应急、管理团队等。
12、公益要求: 进场设备上须投放与公园有关的公益广告,内容由公园提供。
13、安全责任:承租方须制定详细的安全保障方案,方案需经所在公园审核认可并作为合同的附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用电、交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
1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 3 年,由于自动售卖机和共享充电宝为*续进场,最晚的入场时间在 2026 年 5 月 1 日,为最终实现一体化服务,所有的自动售卖机和共享充电宝终止日期与本轮招租合同终止日期一致。在合同期内,若承租方出现违约情况,公园可终止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5、风险提示:服务期限内,公园有权根据公园建设、管理需要,在公园内新增各类经营性配套服务项目,或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需无条件服从,并在自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撤离。承租方自行承担因公园建设管理需要带来的服务期限不确定性经营风险;服务期限内,承租方应充分了解并承担其中可能存在的经营亏损风险;
16、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交付三个月租金或场地使用费作为保证金。
17、负面清单:若销售的商品价格高于备案价,经公园检查或游客投诉查实,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00 元;如补货不及时经公 (略) 民投诉,或违反合同约定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00 元。
18、以承诺函的形式承诺不出现以下行为(评审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擅自转包、分包经营项目,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抵押,危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超出经营范围,从事合同约定以外的经营项目;擅自将经营所用的配套服务设施改作其它用途;擅自扩大面积,私自搭建;擅自对配套服务设施进行改造装修;经营行为不文明,服务态度恶劣且造成严重后果;法律、法规及公园管理制度禁止的其他行为。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综合评审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延长公告期限,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
(2)意向承租方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质量安全承诺书 (格式自拟),提供设备厂家《设备安全检测(检验)报告》和《 产品合格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承租后不可分包、转包;
(4)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即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意向承租方于公告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http://**) 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4.“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条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承诺书 、《设备安全检测(检验)报告》和《 产品合格证》;
5.“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4条的信用报告或征信报告,以及相关查询截图;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8.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9.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 (略) 地址 (略) 南山 (略) 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联系人 罗先生;朱先生 联系方式 0755-*;0755-*
监督电话 0755-*

出租方信息

名称 (略) 公园管理中心
地址 (略)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16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21时3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公告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产生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用综合评审方式组织并实施公开招租;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不延长公告期限,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2、本次招租标的数量:自动售卖机16台、共享充电宝11台。塘朗山公园自动售卖机10台(其中2台在2025年9月15日进场、3台在2026年1月14日进场)和共享充电宝7台,梅林山公园自动售卖机1台(在2025年9月15日进场)和共享充电宝1台,银湖山公园自动售卖机5台(其中1台在2024年下半年进场、1台在2025年9月15日进场、1台在2026年5月1日进场,)和共享充电宝3台;
3、投放位置: 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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