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批报废车处置拍卖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横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批报废车处置拍卖公告

横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批报废车处置拍卖公告

饶产办*号

受委托, (略) 定于2024年7月26日9时3 (略) 信 (略) 2号广信大厦 A栋裙楼三楼举行“横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批报废车处置”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江西省横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拟资产处置事宜涉及的一批报废车辆整体拍卖,其中二轮摩托车196辆、三轮摩托车19辆、二轮电动车(含和不含电池)138辆、三轮电动车(含和不含电池)44辆、小型汽车11辆、轻型货车4辆、重型货车2辆、挂车1辆,共计415辆,整体起拍价16.*元,竞买保证金*元。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受让方资格要求:

1、意向受让方必须是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业诚房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赣业诚评报字(2024)第Z-*号。

2.本次车辆公示的数量仅供参考,车辆的交付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实际数量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3.受让方竞买成功后,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清全部价款、佣金、交易服务费,并同时交纳*元履约保证金等款项。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必须按国家报废车相关流程处置,自觉接受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搬运过程中发生的相关事故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4.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对机动车出具一车一报废证明并交转让方。并在合法指定场所对车辆毁形、拆解(发动机拆解破碎、车架切割),配合交警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杜绝报废车再次流入社会。如违反国家相关规定,需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5.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在标的交付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清运工作搬运、拆除,清理等全过程所需要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逾期,转让方不负责保管责任,逾期7天以上,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转让方可以自行处置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6.标的由转让方交付给受让方,拍卖公司及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不负责标的交付。

五、标的咨询与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详情请见拍卖会资料)

六、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 7月24日17时止,凭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 (略) 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只限现场报名)。报名时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于2024年 7月 24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户名: (略) (略) ,账号:*】(以实际到帐为准)。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

联系电话:程* 李*

公司地址: (略) 信州区三清山中大道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 (略) :http://**

(略)

2024年7月11日

横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批报废车处置拍卖公告

饶产办*号

受委托, (略) 定于2024年7月26日9时3 (略) 信 (略) 2号广信大厦 A栋裙楼三楼举行“横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批报废车处置”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江西省横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拟资产处置事宜涉及的一批报废车辆整体拍卖,其中二轮摩托车196辆、三轮摩托车19辆、二轮电动车(含和不含电池)138辆、三轮电动车(含和不含电池)44辆、小型汽车11辆、轻型货车4辆、重型货车2辆、挂车1辆,共计415辆,整体起拍价16.*元,竞买保证金*元。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受让方资格要求:

1、意向受让方必须是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业诚房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赣业诚评报字(2024)第Z-*号。

2.本次车辆公示的数量仅供参考,车辆的交付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实际数量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3.受让方竞买成功后,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清全部价款、佣金、交易服务费,并同时交纳*元履约保证金等款项。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必须按国家报废车相关流程处置,自觉接受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搬运过程中发生的相关事故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4.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对机动车出具一车一报废证明并交转让方。并在合法指定场所对车辆毁形、拆解(发动机拆解破碎、车架切割),配合交警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杜绝报废车再次流入社会。如违反国家相关规定,需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5.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在标的交付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清运工作搬运、拆除,清理等全过程所需要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逾期,转让方不负责保管责任,逾期7天以上,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转让方可以自行处置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6.标的由转让方交付给受让方,拍卖公司及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不负责标的交付。

五、标的咨询与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详情请见拍卖会资料)

六、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 7月24日17时止,凭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 (略) 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只限现场报名)。报名时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于2024年 7月 24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户名: (略) (略) ,账号:*】(以实际到帐为准)。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

联系电话:程* 李*

公司地址: (略) 信州区三清山中大道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 (略) :http://**

(略)

2024年7月11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