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集团高中部校园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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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集团高中部校园超市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1Z* 项目名称 深圳市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集团)高中部校园超市
起始日期 2024年07月12日 00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4年07月21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略) 宝安区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集团)高中部
面积/数量 85.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1年(1、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一年(12个月);一年合同服务期满后,如果服务获得学校学生和老师好评,满意度80%以上,日常考核优良以上,经学校招标小组讨论并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可续签,续签不超过两次,即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36个月); 如上级最新政策有调整变化需终止合同或不再续签的,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 免租期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6,800元/月
租金的递增 如存在续签,从租赁期的第二年开始,以上一年租金交纳金额为基础,每满一年递增5%。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商业(超市)
履约条件 1、超市经营要服从本地卫生 (略) 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督及指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条约中的要求,遵守上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服从校方的管理,与 (略) 管理合约,履行职责。如有违规和违约行为的应无条件服从校方处理。
2、中标公司应销售合格安全的食品、文具及日常生活用品等商品,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贴心的服务。
3、商品价格
以天虹便利店商品价格为基准,投标企业承诺商品价格下浮10%或以上。(中标者每学期开学初至少提供 (略) 商品与天虹便利店商品价格比对表,供学校核查)。经营者若违反规定高于商品标签价格销售商品,停业整改一天,经学校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营业。合同期内出现三次同类行为,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4、租金定价及缴交
本项目租金已根据相关规定,由 (略) 进行了评估,评估租金为每月6800元(详见附件);每年按10个月营业时间收取租金(2月、8月共2个月不收),由中标单位纳税后于当月15日前上交学校(国库)。如存在续签,从租赁期的第二年开始,以上一年租金交纳金额为基础,每满一年递增5%。
5、学校有偿向中标单位提供水、电,价格根据政府定价执行,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6、中标企业对经营场所负有消防安全及其它方面安全的全部责任。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扣减风险保证金,所造成 (略) 经营方承担,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1)出售的食品造成学生食物中毒的;
(2) (略) 服务态度有问题,或违反合同、标书文件,不能正常经营或经营不当造成学校师生严重抱怨或给学校带来其他严重负面影响和损失的;
(3)出售过期食品的。
8、中标企业承担 (略) 经营业务所需的售货架、收银台、生活用品与食品等储存设备,合同经营期结束后该设备由经营单位自行处理。
其他补充说明 1、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一年(12个月);一年合同服务期满后,如果服务获得学校学生和老师好评,满意度80%以上,日常考核优良以上,经学校招标小组讨论并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可续签,续签不超过两次,即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36个月);
如上级最新政策有调整变化需终止合同或不再续签的,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元风险保证金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其他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变更招租条件,延长信息公告期限,每次延长 10 个自然日,延长次数不超过 1 周期。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1、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用单一来源谈判协议租赁签订合同。
2、公告期满后,产生两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交易确定最终承租方。
3、公告期满后,产生三家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组织交易确定最终承租方。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品牌授权人。
2、具有相关的经营许可范围,经营范围包括食品、日用百货等销售、零售资格,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销售、零售行业的营业执照等;
3、企业信誉好,无安全事故不良记录(企业响应文件中承诺并加盖公章;若虚假承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或取消合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5、禁止相关联的企业参与投标。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品牌授权人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二)工商信息查询单(须体现经营许可范围,加盖公章);
(三)提供3、4、5承诺函(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意向承租方代表的身份证、《交易保证金交纳情况说明》、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中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宝安分公司 地址 (略) 宝安区新安街 (略) 40号
联系人 张经理;龙经理 联系方式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略) 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

交易保证金

金额 10,2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2024年07月21日 18时0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提供虚假资料;
(二)与其他意向承租方串通报价;
(三)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撤回其承租申请,放弃承租资格;
(四)《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五)其它违反本次公开招租规定的内容,情节严重的。
2.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租公告截止时间前3日,意向承租方如认为招租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招租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
3.根据《 (略) 宝安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规定》(深宝规〔2017〕9号)和《 (略) 宝安区政府物业资产经营管理实施细则》(宝公物〔2020〕105号)规定,委托 (略) 宝安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 (略) ( (略) )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
4.最终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 (略) 宝安分公司收到交易服务费后,在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1Z* 项目名称 深圳市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集团)高中部校园超市
起始日期 2024年07月12日 00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4年07月21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略) 宝安区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集团)高中部
面积/数量 85.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1年(1、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一年(12个月);一年合同服务期满后,如果服务获得学校学生和老师好评,满意度80%以上,日常考核优良以上,经学校招标小组讨论并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可续签,续签不超过两次,即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36个月); 如上级最新政策有调整变化需终止合同或不再续签的,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 免租期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6,800元/月
租金的递增 如存在续签,从租赁期的第二年开始,以上一年租金交纳金额为基础,每满一年递增5%。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商业(超市)
履约条件 1、超市经营要服从本地卫生 (略) 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督及指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条约中的要求,遵守上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服从校方的管理,与 (略) 管理合约,履行职责。如有违规和违约行为的应无条件服从校方处理。
2、中标公司应销售合格安全的食品、文具及日常生活用品等商品,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贴心的服务。
3、商品价格
以天虹便利店商品价格为基准,投标企业承诺商品价格下浮10%或以上。(中标者每学期开学初至少提供 (略) 商品与天虹便利店商品价格比对表,供学校核查)。经营者若违反规定高于商品标签价格销售商品,停业整改一天,经学校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营业。合同期内出现三次同类行为,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4、租金定价及缴交
本项目租金已根据相关规定,由 (略) 进行了评估,评估租金为每月6800元(详见附件);每年按10个月营业时间收取租金(2月、8月共2个月不收),由中标单位纳税后于当月15日前上交学校(国库)。如存在续签,从租赁期的第二年开始,以上一年租金交纳金额为基础,每满一年递增5%。
5、学校有偿向中标单位提供水、电,价格根据政府定价执行,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6、中标企业对经营场所负有消防安全及其它方面安全的全部责任。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扣减风险保证金,所造成 (略) 经营方承担,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1)出售的食品造成学生食物中毒的;
(2) (略) 服务态度有问题,或违反合同、标书文件,不能正常经营或经营不当造成学校师生严重抱怨或给学校带来其他严重负面影响和损失的;
(3)出售过期食品的。
8、中标企业承担 (略) 经营业务所需的售货架、收银台、生活用品与食品等储存设备,合同经营期结束后该设备由经营单位自行处理。
其他补充说明 1、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一年(12个月);一年合同服务期满后,如果服务获得学校学生和老师好评,满意度80%以上,日常考核优良以上,经学校招标小组讨论并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可续签,续签不超过两次,即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36个月);
如上级最新政策有调整变化需终止合同或不再续签的,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元风险保证金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其他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变更招租条件,延长信息公告期限,每次延长 10 个自然日,延长次数不超过 1 周期。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1、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用单一来源谈判协议租赁签订合同。
2、公告期满后,产生两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交易确定最终承租方。
3、公告期满后,产生三家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组织交易确定最终承租方。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品牌授权人。
2、具有相关的经营许可范围,经营范围包括食品、日用百货等销售、零售资格,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销售、零售行业的营业执照等;
3、企业信誉好,无安全事故不良记录(企业响应文件中承诺并加盖公章;若虚假承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或取消合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5、禁止相关联的企业参与投标。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品牌授权人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二)工商信息查询单(须体现经营许可范围,加盖公章);
(三)提供3、4、5承诺函(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意向承租方代表的身份证、《交易保证金交纳情况说明》、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中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宝安分公司 地址 (略) 宝安区新安街 (略) 40号
联系人 张经理;龙经理 联系方式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略) 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

交易保证金

金额 10,2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2024年07月21日 18时0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提供虚假资料;
(二)与其他意向承租方串通报价;
(三)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撤回其承租申请,放弃承租资格;
(四)《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五)其它违反本次公开招租规定的内容,情节严重的。
2.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租公告截止时间前3日,意向承租方如认为招租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招租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
3.根据《 (略) 宝安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规定》(深宝规〔2017〕9号)和《 (略) 宝安区政府物业资产经营管理实施细则》(宝公物〔2020〕105号)规定,委托 (略) 宝安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 (略) ( (略) )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
4.最终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 (略) 宝安分公司收到交易服务费后,在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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