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原江西迪太药业有限公司建筑物、构筑物残值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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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原江西迪太药业有限公司建筑物、构筑物残值转让

铅山县原江西迪太药业有限公司建筑物、构筑物残值转让

饶产办*号

受委托, (略) 定于2024年7月23日16时(北京时间) (略) 信 (略) 2号广信大厦 A栋裙楼 2-3 层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标的

明细

起拍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1

报废资产-房屋建筑物残值(拆除)

19.9682

5

报废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类残值

二、拍卖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意向受让方的资格要求:

(1)意向受让方须为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企业;

(2)同时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正捷房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赣正捷评报字【2024】第*号。

2.标的新旧、面积、质量、状况、性能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届时不论残值的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

3.意向受让方以现场勘测为准,按现场实际现状拍卖,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评估报告数据、图片、其他数据等,仅为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作为意向受让方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请意向受让方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拍卖价款及所须承担的各项费用,转让方在受让方交清全部价款及各项费用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待转让方处置完成化工原材料后,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具体交付标的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5.标的成交后需缴纳履约、安全事故保证金*元整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在标的交付后45天内(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上要求为准)完成全部的拆除及清运工作,本次围墙、大门、编号(8、9)带棚顶污水池及旁设备间不在本次拆除范围之内,待清运转移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再将履约、安全事故保证金退还受让方(不计息);若受让方在标的交付后45天内(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上要求为准)未完成,则履约、安全事故保证金不予退还。

6.标的交付后,受让方自行负责拆除运输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履行全部的安全责任,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事故,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负责将地上建筑物全部拆除,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包括基础及墙体在内的拆除垃圾外运。

7.因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期完成交付的,若标的出现遗失、失窃、灭失等情况,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8.若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但未妥善处理,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所缴纳的履约、安全事故保证金。

五、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转让方身份证到 (略) 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约定金额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在报名截止前(2024年7月19日17时)汇入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账号:*,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以实际到账为准)。

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竞买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联系电话: *(焦先生)

公司地址: (略) 信州区凤凰大道66号凤凰大道佳利花苑13#8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 (略) :http://**

(略)

2024年7月11日

铅山县原江西迪太药业有限公司建筑物、构筑物残值转让

饶产办*号

受委托, (略) 定于2024年7月23日16时(北京时间) (略) 信 (略) 2号广信大厦 A栋裙楼 2-3 层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标的

明细

起拍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1

报废资产-房屋建筑物残值(拆除)

19.9682

5

报废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类残值

二、拍卖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意向受让方的资格要求:

(1)意向受让方须为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企业;

(2)同时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正捷房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赣正捷评报字【2024】第*号。

2.标的新旧、面积、质量、状况、性能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届时不论残值的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

3.意向受让方以现场勘测为准,按现场实际现状拍卖,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评估报告数据、图片、其他数据等,仅为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作为意向受让方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请意向受让方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拍卖价款及所须承担的各项费用,转让方在受让方交清全部价款及各项费用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待转让方处置完成化工原材料后,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具体交付标的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5.标的成交后需缴纳履约、安全事故保证金*元整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在标的交付后45天内(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上要求为准)完成全部的拆除及清运工作,本次围墙、大门、编号(8、9)带棚顶污水池及旁设备间不在本次拆除范围之内,待清运转移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再将履约、安全事故保证金退还受让方(不计息);若受让方在标的交付后45天内(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上要求为准)未完成,则履约、安全事故保证金不予退还。

6.标的交付后,受让方自行负责拆除运输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履行全部的安全责任,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事故,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负责将地上建筑物全部拆除,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包括基础及墙体在内的拆除垃圾外运。

7.因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期完成交付的,若标的出现遗失、失窃、灭失等情况,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8.若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但未妥善处理,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所缴纳的履约、安全事故保证金。

五、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转让方身份证到 (略) 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约定金额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在报名截止前(2024年7月19日17时)汇入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账号:*,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以实际到账为准)。

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竞买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联系电话: *(焦先生)

公司地址: (略) 信州区凤凰大道66号凤凰大道佳利花苑13#8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 (略) :http://**

(略)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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