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东自然资告字号
海南省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东自然资告字号
宗地编号: | 东出让2024-15号 | 宗地总面积: | *.5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大田零 (略) 西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绿化率(%): | ≤2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51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78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必须在拍卖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以拍卖竞买保证金入账户时间为准)。 (二)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及其控股股东、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拍卖: 1、 (略) 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 (略) 有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3、具有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或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或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且尚未结案或查处整改的。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9日 至 2024年07月29日 到 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9日 至 2024年07月29日 到 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7月2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7月30日在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上述地块拟建设产业为农海产品加工及仓储物流业类热带特色高效农业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达产后年度产值不低于*元/亩;年度税收不低于*元/亩。 (二)项目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2年内。 (三)项目建成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被征收主体成员共计6人,招录条件按人事劳动部门规定执行,同工同酬并遵照竞得方规章制度管理。 (四)若实施装配式建筑,应按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开发建设要求将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 该地块控制指标为容积率≥0.8、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严格按照产业用地控制指标供应工业项目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3〕897号)的要求,设定该宗地容积率≥1.0。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4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98-*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东出让2024-15号 | 宗地总面积: | *.5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大田零 (略) 西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绿化率(%): | ≤2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51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78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必须在拍卖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以拍卖竞买保证金入账户时间为准)。 (二)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及其控股股东、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拍卖: 1、 (略) 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 (略) 有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3、具有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或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或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且尚未结案或查处整改的。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9日 至 2024年07月29日 到 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9日 至 2024年07月29日 到 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7月2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7月30日在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上述地块拟建设产业为农海产品加工及仓储物流业类热带特色高效农业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达产后年度产值不低于*元/亩;年度税收不低于*元/亩。 (二)项目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2年内。 (三)项目建成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被征收主体成员共计6人,招录条件按人事劳动部门规定执行,同工同酬并遵照竞得方规章制度管理。 (四)若实施装配式建筑,应按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开发建设要求将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 该地块控制指标为容积率≥0.8、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严格按照产业用地控制指标供应工业项目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3〕897号)的要求,设定该宗地容积率≥1.0。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4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98-*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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