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财政局所属街头镇闫马小学5年使用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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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财政局所属街头镇闫马小学5年使用权转让

五莲县财政局所属街头镇闫马小学5年使用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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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题 五莲县财政局所属街头镇闫马小学5年使用权转让
起始日期 2024/7/12 9:00:00 期满日期 2024/7/22 17:00:00
所属乡镇 不限 项目状态 挂牌公告
项目类型 房产 项目编号 WSWZC*
挂牌价格 34.*万

项目简介

单位:人民币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WSWZC*

五莲县财政局所属街头镇闫马小学5年使用权转让

6.*元/年

34.*万元/五年

2024年07月12日
至2024年07月22日

转让方

基本情况

名 称

五莲县财政局

住 址

五莲 (略) 9号

机构类型

机关法人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五莲县财政局所属街头镇闫马小学5年使用权转让

所在地

五莲县街头镇闫马村

标的明细

具体详情见

**.pdf


该项目标的明细为日照华峰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具体详情见日华峰评报字【2024】第40号评估报告。

标的简介

该项目承租期限为五年,位于五莲县街头镇闫马村,该房产整体招租,地理位置优越且交通便利。

重大事项

披露

1、该项目承租期限为五年,每两年一个档期,头两年作为第一个档期(租金不上浮),第一个档期每年年租金为6.*元,第二个档期起,每个档期租金要在上个档期租金基础上上浮1%,五年租金合计34.*万元。

2、受让方成功受让该项目后,须自行进行房屋修缮、装修。且房屋装修装饰设计方案须经转让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受让方在房屋修缮、装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各类纠纷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五莲县财政局

批准内容

同意五莲县财政局所属街头镇闫马小学5年使用权转让,以不低于34.*万元/五年的价格挂牌转让。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日照华峰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

2024年6月25日

评估结果

6.*元/年

备案单位

五莲县财政局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34.*万元/五年

价款支付

方式

分期支付(每年支付当年租金)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该房产整体出租,租赁期为五年;

2、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交易保证金可转为部分项目价款;

3、该项目使用期间水、电、日常运行维护费等各种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期间从事的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应在每个承租期开始前足额支付租金;

6、意向受让方在租赁期间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以拍卖、转让、抵押等方式处置该批房屋使用权;

7、意向受让方在成功受让该项目后,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10%,履约保证金期限与合同签订期限一致;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转让方无关。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受让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转让方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交易标的物进行过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挂牌项目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交易标的物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转让方不承担本项目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拒不受让或转让该项目,否则视为违约,并扣除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万元)

*元

交纳时间

交易保证金须于07月22日17时前缴纳至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指定账户。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定时报价期

不少于7个工作日

连续报价周期

90秒

转让底价

34.*万元/五年

联系信息

联系单位

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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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员
联系手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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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题 五莲县财政局所属街头镇闫马小学5年使用权转让
起始日期 2024/7/12 9:00:00 期满日期 2024/7/22 17:00:00
所属乡镇 不限 项目状态 挂牌公告
项目类型 房产 项目编号 WSWZC*
挂牌价格 34.*万

项目简介

单位:人民币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WSW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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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元/年

34.*万元/五年

2024年07月12日
至2024年07月22日

转让方

基本情况

名 称

五莲县财政局

住 址

五莲 (略) 9号

机构类型

机关法人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五莲县财政局所属街头镇闫马小学5年使用权转让

所在地

五莲县街头镇闫马村

标的明细

具体详情见

**.pdf


该项目标的明细为日照华峰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具体详情见日华峰评报字【2024】第40号评估报告。

标的简介

该项目承租期限为五年,位于五莲县街头镇闫马村,该房产整体招租,地理位置优越且交通便利。

重大事项

披露

1、该项目承租期限为五年,每两年一个档期,头两年作为第一个档期(租金不上浮),第一个档期每年年租金为6.*元,第二个档期起,每个档期租金要在上个档期租金基础上上浮1%,五年租金合计34.*万元。

2、受让方成功受让该项目后,须自行进行房屋修缮、装修。且房屋装修装饰设计方案须经转让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受让方在房屋修缮、装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各类纠纷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五莲县财政局

批准内容

同意五莲县财政局所属街头镇闫马小学5年使用权转让,以不低于34.*万元/五年的价格挂牌转让。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日照华峰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

2024年6月25日

评估结果

6.*元/年

备案单位

五莲县财政局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34.*万元/五年

价款支付

方式

分期支付(每年支付当年租金)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该房产整体出租,租赁期为五年;

2、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交易保证金可转为部分项目价款;

3、该项目使用期间水、电、日常运行维护费等各种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期间从事的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应在每个承租期开始前足额支付租金;

6、意向受让方在租赁期间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以拍卖、转让、抵押等方式处置该批房屋使用权;

7、意向受让方在成功受让该项目后,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10%,履约保证金期限与合同签订期限一致;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转让方无关。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受让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转让方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交易标的物进行过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挂牌项目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交易标的物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转让方不承担本项目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拒不受让或转让该项目,否则视为违约,并扣除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万元)

*元

交纳时间

交易保证金须于07月22日17时前缴纳至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指定账户。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定时报价期

不少于7个工作日

连续报价周期

90秒

转让底价

34.*万元/五年

联系信息

联系单位

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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