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广州市白云区从埔高速登塘特大桥进场路东侧桥下场地
出租广州市白云区从埔高速登塘特大桥进场路东侧桥下场地
(略) 白云区从埔高速登塘特 (略) 东侧桥下场地
GZ2024DG*
元/年/总面积
*.0 ㎡
2024-07-25
6 年
其他
停车场、汽车教练场、通透式体育运动场(详情请见合同及附件《安全协议书》)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
出租底价 | 元/年/总面积 | (略) 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租金不包含管理费,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3% | ||
支付方式 | 租金按季度支付,每季度首月15日前以银行转账形式向出租方支付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略) 白云区从埔高速登塘特 (略) 东侧桥下场地 | 标的所在区域 | 白云区 |
出租类别 | 出租用途 |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0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6 年 |
出租面积描述 | 红线面积*㎡,出租面积(计收租金面积)*㎡ | ||
免租期限 | 无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不涉及优先权 |
挂牌信息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7-12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看样事项 | |||
组织交易方式 |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1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一次性报价 | ||
交易条件 | 1.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2.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如成交价格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承租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5%计算。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3.本项 (略) 络一次性报价方式进行交易,广州产权交易所于竞价结束后次工作日内向各候选人发出《交易结果通知书》。 ①本次项目采用候选成交规则,即根据交易结果,按意向方的最高报价由高至低确认成交的轮候顺序。广 (略) 于交易活动结束后向出租方、各候选人发出《交易结果通知书》,候选人在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被确认为成交方。 ②如该成交方未能按公告规定签署交易合同,则出租方取消其成交方资格,该成交方视为违约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广 (略) 和出租方所有。本所将启动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依此类推。 4.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5.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版本签署租赁合同。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诚意金交纳规则 | |||
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 ||
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00 元。 | ||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 ||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诚意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处置方法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候选人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出租方与承租方完成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3.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4.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 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3.意向方企业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物业租赁投标。 4.意向方必须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无限制高消费情况。 5.意向方必须无犯罪记录, (略) 或网站上无显示欠租欠薪诉讼案件记录,无涉及任何作为承租方正在进行的租赁诉讼案件。 6.意向方(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必须未与出租方发生过经济纠纷且不存在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情况。 7.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出租方不受欢迎名单。 8.意向承租方经营范围须与停车场或驾驶员培训或体育设施相关(以营业执照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查询页面打印件)。 9.意向承租方须提交经出租方、意向承租方签字的《场地交底确认书》,详见附件《场地交底确认书》。 10.意向承租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诚意金。 11.意向承租方须提交符合出租方披露要求的《场地使用(设计)方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及附件所示的场地用途、使用限制、《桥下空间工程施工图设计参考图集》所示建设标准。意向方须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将按提交的《场地使用(设计)方案》执行。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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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 是 |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通过系统线上上传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于签订成交文件时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文件的原件或加盖公章(自然人应签名确认)的复印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否则,视为其违约。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已签署的成交通知书和租赁合同等成交文件。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所有。 根据项目公告要求,意向方须上传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的资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或照片;如为复印件的,还须加盖公章(自然人应签名确认)): (1)法人、非法人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意向承租方经营范围须与停车场或驾驶员培训或体育设施相关的证明文件(以营业执照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查询页面打印件)。 (3)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经出租方、意向承租方签字的《场地交底确认书》; (4)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5)意向承租方须提交符合出租方披露要求的《场地使用(设计)方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及附件所示的场地用途、使用限制、《桥下空间工程施工图设计参考图集》所示建设标准。意向方须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将按提交的《场地使用(设计)方案》执行。 | ||
承诺书 | 1.我方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无限制高消费情况。 2.我方无犯罪记录, (略) 或网站上无显示欠租欠薪诉讼案件记录,无涉及任何作为承租方正在进行的诉讼案件。 3.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版本签署并履行场地委托管理使用协议及附件《场地交接表》《廉洁协议》《安全协议书》等,并承诺在《成交通知书》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三个月的租金(按最后三个月租金取整收取)作为履约保证金和三个月的租金(按最后三个月租金取整收取,最高不超过*元)作为安全保证金,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与我方签署《场地委托管理使用协议》。 4.我方(含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承诺未与出租方发生过经济纠纷或存在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情况。 5.我方承诺已知悉并接受以下情况: (1)我方已知悉出租标的的所有披露事项及交易相关条件,如被确认为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出租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与责任。 (2)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自行使用出租标的,依法经营,不得擅自将场地转租或分租。 (3)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于交接场地后2个月内按出租方要求启动场地改造,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竣工验收。如因场地未达到属地街道要求改造标准导致无法进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我方自行承担。 6.我方承诺企业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同时参加本物业租赁。 |
出租方名称 |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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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
交易机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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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崔小姐、林小姐 | ||
联系方式 | 020-*、* |
(略) 白云区从埔高速登塘特 (略) 东侧桥下场地
GZ2024DG*
元/年/总面积
*.0 ㎡
2024-07-25
6 年
其他
停车场、汽车教练场、通透式体育运动场(详情请见合同及附件《安全协议书》)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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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元/年/总面积 | (略) 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租金不包含管理费,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3% | ||
支付方式 | 租金按季度支付,每季度首月15日前以银行转账形式向出租方支付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略) 白云区从埔高速登塘特 (略) 东侧桥下场地 | 标的所在区域 | 白云区 |
出租类别 | 出租用途 |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0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6 年 |
出租面积描述 | 红线面积*㎡,出租面积(计收租金面积)*㎡ | ||
免租期限 | 无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不涉及优先权 |
挂牌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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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7-12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看样事项 | |||
组织交易方式 |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1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一次性报价 | ||
交易条件 | 1.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2.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如成交价格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承租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5%计算。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3.本项 (略) 络一次性报价方式进行交易,广州产权交易所于竞价结束后次工作日内向各候选人发出《交易结果通知书》。 ①本次项目采用候选成交规则,即根据交易结果,按意向方的最高报价由高至低确认成交的轮候顺序。广 (略) 于交易活动结束后向出租方、各候选人发出《交易结果通知书》,候选人在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被确认为成交方。 ②如该成交方未能按公告规定签署交易合同,则出租方取消其成交方资格,该成交方视为违约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广 (略) 和出租方所有。本所将启动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依此类推。 4.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5.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版本签署租赁合同。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诚意金交纳规则 | |||
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 ||
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00 元。 | ||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 ||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诚意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处置方法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候选人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出租方与承租方完成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3.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4.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 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3.意向方企业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物业租赁投标。 4.意向方必须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无限制高消费情况。 5.意向方必须无犯罪记录, (略) 或网站上无显示欠租欠薪诉讼案件记录,无涉及任何作为承租方正在进行的租赁诉讼案件。 6.意向方(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必须未与出租方发生过经济纠纷且不存在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情况。 7.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出租方不受欢迎名单。 8.意向承租方经营范围须与停车场或驾驶员培训或体育设施相关(以营业执照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查询页面打印件)。 9.意向承租方须提交经出租方、意向承租方签字的《场地交底确认书》,详见附件《场地交底确认书》。 10.意向承租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诚意金。 11.意向承租方须提交符合出租方披露要求的《场地使用(设计)方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及附件所示的场地用途、使用限制、《桥下空间工程施工图设计参考图集》所示建设标准。意向方须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将按提交的《场地使用(设计)方案》执行。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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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 是 |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通过系统线上上传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于签订成交文件时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文件的原件或加盖公章(自然人应签名确认)的复印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否则,视为其违约。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已签署的成交通知书和租赁合同等成交文件。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所有。 根据项目公告要求,意向方须上传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的资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或照片;如为复印件的,还须加盖公章(自然人应签名确认)): (1)法人、非法人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意向承租方经营范围须与停车场或驾驶员培训或体育设施相关的证明文件(以营业执照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查询页面打印件)。 (3)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经出租方、意向承租方签字的《场地交底确认书》; (4)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5)意向承租方须提交符合出租方披露要求的《场地使用(设计)方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及附件所示的场地用途、使用限制、《桥下空间工程施工图设计参考图集》所示建设标准。意向方须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将按提交的《场地使用(设计)方案》执行。 | ||
承诺书 | 1.我方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无限制高消费情况。 2.我方无犯罪记录, (略) 或网站上无显示欠租欠薪诉讼案件记录,无涉及任何作为承租方正在进行的诉讼案件。 3.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版本签署并履行场地委托管理使用协议及附件《场地交接表》《廉洁协议》《安全协议书》等,并承诺在《成交通知书》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三个月的租金(按最后三个月租金取整收取)作为履约保证金和三个月的租金(按最后三个月租金取整收取,最高不超过*元)作为安全保证金,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与我方签署《场地委托管理使用协议》。 4.我方(含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承诺未与出租方发生过经济纠纷或存在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情况。 5.我方承诺已知悉并接受以下情况: (1)我方已知悉出租标的的所有披露事项及交易相关条件,如被确认为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出租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与责任。 (2)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自行使用出租标的,依法经营,不得擅自将场地转租或分租。 (3)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于交接场地后2个月内按出租方要求启动场地改造,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竣工验收。如因场地未达到属地街道要求改造标准导致无法进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我方自行承担。 6.我方承诺企业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同时参加本物业租赁。 |
出租方名称 |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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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
交易机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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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崔小姐、林小姐 | ||
联系方式 | 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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