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2023年度第三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剩余砂石土出让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2023年度第三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剩余砂石土出让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2023年度第三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剩余砂石土出让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HGYZC*
一、项目概况
(略) 高明区更合镇财政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将 (略) 高明区2023年度第三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剩余砂石土出让项目进行公开竞价出让招标,本项 (略) (略) 进行招标代理,欢迎广大竞投人参与投标。
本项目地块位于高明城区247o方位,直距约36.5km处,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2°33′6.8″,北纬22°46′29.6″,行政区划隶属高明区更合镇管辖。项目区由 1 个地块组成,地块由 57 个拐点组成, 面积约 3121.78 平方米。 (略) 出具的资源量简测报告显示, (略) 高明区2023年度第三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内中风化花岗岩资源量合计约为1.*m3, 具体如下:
序号 | 资产 | 地址 | 资源储量(m3) | 产出储量(m3) | 小计 (m3) |
1 | 中风化 花岗岩 | (略) 高明区2023年度第三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 *.00 | *.00 | *.00 |
合计 | *.00 | *.00 |
注:以上储量供竞投人参考,招标人不作保证。具体详见附件一《 (略) 高明区2023年度第三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石方资源量简测报告》(以下简称“资源量简测报告”)。
为使本项目建设用地场地平整工作顺利开展,现拟对建设用地砂石土进行开挖外运,并完成土地平整。
中标人须在签订出让协议之日起40天内完成全部砂石土挖取外运及场地平整工作,标高要求为+47.5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误差值为正负10cm)。具体竣工时间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二、竞投人须知,三、合同条款及格式”。二、投标方式
本项目投标方式为明标举牌竞投,价高者得,标底价为人民币*.00元,第一个举牌叫价为标底价,之后每次举牌叫价增价幅度不低于人民币5000元或5000元的整倍数。当场上出现更高应价,且连续停顿满1分钟未有其他更高报价,主持人宣布该应价“第一次”;当连续停顿满2分钟未有其他更高报价,主持人宣布该应价“第二次”;当连续停顿满5分钟未有其他更高报价,主持人宣布该应价“第三次”。当宣布“第三次”时仍无更高的叫价,则叫价最高的竞投人成交,并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中标人凭《成交确认书》与招标人签订《出让协议书》。
三、竞投人资格条件
1、竞投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按规定递交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00元。
2、投标保证金须以现金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二、竞投人须知”)
五、流程安排
1、潜在竞投人应于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略) 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地址:更合镇人民政府西副楼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报名。(联系电话:0757-*)
2、报名资料:
(1)公司(或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报名的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①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提供竞投人在招标公告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略) 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自然人报名的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①有效的自然人第二代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名;
②提供竞投人在招标公告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记 (略) 页截图打印件并由本人签名。
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3、竞投时间:2024年7月23日下午3时00分。
4、竞投地点: (略) 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 (略) 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西副楼一楼)。
六、注意事项
1、竞投人出席开标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要求:
(1)自然人投标的,如本人到会,则由本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原件到会;如本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报名本人签字并纳手纹印)、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2)公司(或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投标的,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2、在开标前,招标人有权撤销本次招标。
3、本项目不得直接在场内进行石块破碎施工,不允许在场内使用破碎设备,不得使用爆破形式施工。砂石土采取完后,本项目场地须平整,标高要求为+47.5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误差值为正负10cm),且不得使用场外土方进行回填。
4、中标人在作业实施期间应确保所有人员、地块及周边环境安全,对安全生产负责,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或造成环境及周边建(构)筑物破坏等情况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与招标人无关。涉及放坡部分,必须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中标人未按要求进行放坡或因施工破坏放坡条件导致无法恢复的,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或生态修复,相应资金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工程费用的,招标人就不足部分向中标人追偿。
5、履行合同过程中,中标人在砂石土挖取和外运过程中,须委托具备相关施工资质或资格的单位进行,且须符合建设、交通、城管、公安、环保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要求。中标人须于签订出让协议后开挖前将相关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向招标人报备。若中标人运输过程造 (略) 破损或周边厂房围墙损坏的,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如有违者,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相应资金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修复费用的,招标人就不足部分向中标人追偿。
6、本公告中的砂石土储量依据资源量简测报告得出,具体以现状为准,招标人不作保证。竞投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场地、道路运输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实际情况而导致的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负。
7、本公告不构成要约。
招标人: (略) 高明区更合镇财政办公室
联系人:罗先生、朱先生
联系电话:0757-*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崔小姐
联系电话:0757-*
2024年7月12日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2023年度第三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剩余砂石土出让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HGYZC*
一、项目概况
(略) 高明区更合镇财政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将 (略) 高明区2023年度第三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剩余砂石土出让项目进行公开竞价出让招标,本项 (略) (略) 进行招标代理,欢迎广大竞投人参与投标。
本项目地块位于高明城区247o方位,直距约36.5km处,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2°33′6.8″,北纬22°46′29.6″,行政区划隶属高明区更合镇管辖。项目区由 1 个地块组成,地块由 57 个拐点组成, 面积约 3121.78 平方米。 (略) 出具的资源量简测报告显示, (略) 高明区2023年度第三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内中风化花岗岩资源量合计约为1.*m3, 具体如下:
序号 | 资产 | 地址 | 资源储量(m3) | 产出储量(m3) | 小计 (m3) |
1 | 中风化 花岗岩 | (略) 高明区2023年度第三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 *.00 | *.00 | *.00 |
合计 | *.00 | *.00 |
注:以上储量供竞投人参考,招标人不作保证。具体详见附件一《 (略) 高明区2023年度第三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石方资源量简测报告》(以下简称“资源量简测报告”)。
为使本项目建设用地场地平整工作顺利开展,现拟对建设用地砂石土进行开挖外运,并完成土地平整。
中标人须在签订出让协议之日起40天内完成全部砂石土挖取外运及场地平整工作,标高要求为+47.5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误差值为正负10cm)。具体竣工时间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二、竞投人须知,三、合同条款及格式”。二、投标方式
本项目投标方式为明标举牌竞投,价高者得,标底价为人民币*.00元,第一个举牌叫价为标底价,之后每次举牌叫价增价幅度不低于人民币5000元或5000元的整倍数。当场上出现更高应价,且连续停顿满1分钟未有其他更高报价,主持人宣布该应价“第一次”;当连续停顿满2分钟未有其他更高报价,主持人宣布该应价“第二次”;当连续停顿满5分钟未有其他更高报价,主持人宣布该应价“第三次”。当宣布“第三次”时仍无更高的叫价,则叫价最高的竞投人成交,并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中标人凭《成交确认书》与招标人签订《出让协议书》。
三、竞投人资格条件
1、竞投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按规定递交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00元。
2、投标保证金须以现金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二、竞投人须知”)
五、流程安排
1、潜在竞投人应于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略) 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地址:更合镇人民政府西副楼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报名。(联系电话:0757-*)
2、报名资料:
(1)公司(或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报名的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①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提供竞投人在招标公告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略) 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自然人报名的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①有效的自然人第二代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名;
②提供竞投人在招标公告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记 (略) 页截图打印件并由本人签名。
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3、竞投时间:2024年7月23日下午3时00分。
4、竞投地点: (略) 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 (略) 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西副楼一楼)。
六、注意事项
1、竞投人出席开标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要求:
(1)自然人投标的,如本人到会,则由本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原件到会;如本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报名本人签字并纳手纹印)、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2)公司(或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投标的,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2、在开标前,招标人有权撤销本次招标。
3、本项目不得直接在场内进行石块破碎施工,不允许在场内使用破碎设备,不得使用爆破形式施工。砂石土采取完后,本项目场地须平整,标高要求为+47.5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误差值为正负10cm),且不得使用场外土方进行回填。
4、中标人在作业实施期间应确保所有人员、地块及周边环境安全,对安全生产负责,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或造成环境及周边建(构)筑物破坏等情况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与招标人无关。涉及放坡部分,必须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中标人未按要求进行放坡或因施工破坏放坡条件导致无法恢复的,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或生态修复,相应资金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工程费用的,招标人就不足部分向中标人追偿。
5、履行合同过程中,中标人在砂石土挖取和外运过程中,须委托具备相关施工资质或资格的单位进行,且须符合建设、交通、城管、公安、环保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要求。中标人须于签订出让协议后开挖前将相关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向招标人报备。若中标人运输过程造 (略) 破损或周边厂房围墙损坏的,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如有违者,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相应资金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修复费用的,招标人就不足部分向中标人追偿。
6、本公告中的砂石土储量依据资源量简测报告得出,具体以现状为准,招标人不作保证。竞投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场地、道路运输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实际情况而导致的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负。
7、本公告不构成要约。
招标人: (略) 高明区更合镇财政办公室
联系人:罗先生、朱先生
联系电话:0757-*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崔小姐
联系电话:0757-*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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