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的总建筑18号楼地下2层,地上33层,13号楼14号楼,地下1层,地上17层合计建筑面积为*.91㎡。标的无不动产权证,标的照片图片仅供参考,本次转让房产所涉及的户型及结构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现场标的为准。标的房产无租赁,目前使用状态为闲置。 2、过户办理及税费承担:标的房产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时,转让方负责配合提供变更过户相关资料,协助受让方共同办理过户手续。本次转让标的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3、特别提示:转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前所产生的水、电、暖、物业等相关费用。标的房产现状出售,物业及水电暖等相关费用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及时与转让方联系,转让方将相关情况予以充分告知,必要时意向受让方可自行现场核实,转让方予以配合。意向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 (略) 服务能力及管理条件等情况,意向方自行尽调了解并承担相关风险。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以转让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交易价款不因房产面积变化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6、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8、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 (略) 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9、意向受让方在竞拍前应提前了解转让协议相关内容,在确保可以接受转让协议中的内容后参与竞拍,协议参见附件《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10、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