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壹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7月25日商标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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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壹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7月25日商标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

上海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7月25日11时起至2024年7月26日11时止在“ (略) ”(zc.gpai.net) (略) (处置单位:上海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第三 (略) )公开进行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 (略) 商标

起拍价:1,000元;保证金:500元;增价幅度:100元及其倍数。

二、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 (略)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等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3、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 (略) ”注册报名并交付竞买保证金。 (略) 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 (略) 账户,以免影响参与竞拍。

4、竞买人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中的要求,调查标的信息、了解竞买资格、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扣划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5、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买成交时,成交价系转让方净得价,不包含成交后至标的移交完毕之前、转让双方所应缴纳或补缴的的一切税、费。

6、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拍卖被撤回/中止的,竞买人已缴纳的 (略) 无息退回。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因标的物属于无形资产,管理人不再组织看样。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具体事宜。

五、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的商标注册号、注协日期、有效期限、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类别及范围,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信息为准;商标权利状态以拍卖成交后交付时的实际状态为准。竞买人应自行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自行承担风险。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2、拍卖标的的情况如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信息有不符,以及权利状态如有瑕疵,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不多退少补。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领交付。

拍卖标的可能存在权证原件遗失、已申请未获准、无效、到期(或将到期)、未交费等情况,买受人需自行采取适当措施及承受相应后果,法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作任何承诺。

请竞买人自行做好竞调工作,商标过户应符合管理部门对商标过户的相关条件,请竞买人务必自行向有关部门询问清楚,慎重决定是否购买。

3、由于上海 (略) 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存在财务资料遗失、报税记录不全、税务信息异常等情况。竞买人如报名参加本次拍卖的,视为已知悉上述情况,并同意承担可能的风险和后果。

六、竞买人条件

1. 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委托手续包含委托书,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复印件及联系人手机号,需于2024年7月20日前提交至管理人处,由管理人在正式拍卖前录入系统后,竞买人方可报名。拍卖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拍卖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将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不符合本次拍卖竞买资质的,管理人将没收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3. 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20日前与管理人联系,并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的异议文件及相应的证据资料。异议人如未提交书面异议文件和相应的证据资料,视为无异议。

七、优先购买权人

符合竞买条件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7月2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八、相关费用承担

【特别提示】本 (略) 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1、平台服 (略) 收取, (略) 服务费金额等 (略) 《资产拍卖技术服务费协议》。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在竞 (略) 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成交价款,本次拍卖标的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 (略) 服务费后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请在拍卖成交后 15天内缴入指定账户【户名:上海中财信 (略)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五角场支行;账号:**】,并递交缴款凭证。

4、买受人逾期未足额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或第二次成交价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破产债权。如“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与“应弥补的重新拍卖价款或第二次成交价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的,买受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

5、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拍品交付

1、拍卖成交之日起拍卖标的的风险及责任即转移至买受人。

2、本次拍卖标的固定资产为无形资产,拍卖成交后如无特殊情况, (略) 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3、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管理人仅承担按现状交付的义务,即仅协助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商标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标的物商标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以及商标权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

4、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因转让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服务费等)按照国家法规和政策规定由买卖双方分别承担,无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买受人参与竞拍则视为同意前述税、费承担条款,而且,在承担后也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

十一、特别提醒

1、与本次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2、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略) 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3、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其他瑕疵请自行联系管理人预约现场查勘或电话咨询,竞拍人参与竞拍视为对已知和未知瑕疵的接受。

管理人联系方式:* 孟先生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及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上海 (略) 管理人 2024年7月12日

拍卖公告

上海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7月25日11时起至2024年7月26日11时止在“ (略) ”(zc.gpai.net) (略) (处置单位:上海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第三 (略) )公开进行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 (略) 商标

起拍价:1,000元;保证金:500元;增价幅度:100元及其倍数。

二、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 (略)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等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3、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 (略) ”注册报名并交付竞买保证金。 (略) 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 (略) 账户,以免影响参与竞拍。

4、竞买人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中的要求,调查标的信息、了解竞买资格、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扣划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5、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买成交时,成交价系转让方净得价,不包含成交后至标的移交完毕之前、转让双方所应缴纳或补缴的的一切税、费。

6、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拍卖被撤回/中止的,竞买人已缴纳的 (略) 无息退回。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因标的物属于无形资产,管理人不再组织看样。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具体事宜。

五、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的商标注册号、注协日期、有效期限、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类别及范围,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信息为准;商标权利状态以拍卖成交后交付时的实际状态为准。竞买人应自行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自行承担风险。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2、拍卖标的的情况如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信息有不符,以及权利状态如有瑕疵,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不多退少补。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领交付。

拍卖标的可能存在权证原件遗失、已申请未获准、无效、到期(或将到期)、未交费等情况,买受人需自行采取适当措施及承受相应后果,法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作任何承诺。

请竞买人自行做好竞调工作,商标过户应符合管理部门对商标过户的相关条件,请竞买人务必自行向有关部门询问清楚,慎重决定是否购买。

3、由于上海 (略) 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存在财务资料遗失、报税记录不全、税务信息异常等情况。竞买人如报名参加本次拍卖的,视为已知悉上述情况,并同意承担可能的风险和后果。

六、竞买人条件

1. 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委托手续包含委托书,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复印件及联系人手机号,需于2024年7月20日前提交至管理人处,由管理人在正式拍卖前录入系统后,竞买人方可报名。拍卖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拍卖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将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不符合本次拍卖竞买资质的,管理人将没收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3. 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20日前与管理人联系,并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的异议文件及相应的证据资料。异议人如未提交书面异议文件和相应的证据资料,视为无异议。

七、优先购买权人

符合竞买条件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7月2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八、相关费用承担

【特别提示】本 (略) 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1、平台服 (略) 收取, (略) 服务费金额等 (略) 《资产拍卖技术服务费协议》。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在竞 (略) 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成交价款,本次拍卖标的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 (略) 服务费后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请在拍卖成交后 15天内缴入指定账户【户名:上海中财信 (略)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五角场支行;账号:**】,并递交缴款凭证。

4、买受人逾期未足额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或第二次成交价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破产债权。如“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与“应弥补的重新拍卖价款或第二次成交价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的,买受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

5、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拍品交付

1、拍卖成交之日起拍卖标的的风险及责任即转移至买受人。

2、本次拍卖标的固定资产为无形资产,拍卖成交后如无特殊情况, (略) 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3、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管理人仅承担按现状交付的义务,即仅协助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商标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标的物商标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以及商标权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

4、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因转让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服务费等)按照国家法规和政策规定由买卖双方分别承担,无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买受人参与竞拍则视为同意前述税、费承担条款,而且,在承担后也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

十一、特别提醒

1、与本次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2、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略) 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3、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其他瑕疵请自行联系管理人预约现场查勘或电话咨询,竞拍人参与竞拍视为对已知和未知瑕疵的接受。

管理人联系方式:* 孟先生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及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上海 (略) 管理人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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