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一批报废设备物资处置
公安局一批报废设备物资处置
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一批报废设备物资处置公告
饶产办*号
受委托, (略) 定于2024年7月26 日9时3 (略) 信 (略) 2号广信大厦 A栋裙楼三楼举行“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一批报废设备物资处置”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一批报废设备物资处置,标的含电脑、空调等报废物资残值,整体起拍价:5.*元,竞买保证金*元。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受让方资格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等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 (略) 盛业房地产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 027 号。
2.标的以现状拍卖,明确为报废,不能保证标的物能正常使用,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并谨慎抉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受让后不得将其流入社会按正规产品使用,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受让方竞买成功后,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清全部价款、佣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元,受让方须在交付之日起3日内全部搬运清理完成,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履约完毕并将拆除垃圾清运完成,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未有违约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退回(不计息)。
4、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了转让协议后,方可进行标的物搬运,标的所涉及的所有的税、费及民事、刑事、经济、安全风险等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拍卖方和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签订协议后,标的物由转让方交付与受让方,拍卖公司及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不负责标的物交付。受让方在拆除、搬运标的物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要求进行,拆卸及运输等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并承担全部安全事故责任, (略)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6、标的由转让方交付给受让方,拍卖公司及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不负责标的交付。
五、标的咨询与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详情请见拍卖会资料)
六、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24日17时止,符合报名资格的意向竞买人凭原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到 (略) 办理报名手续,不接受线上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于2024年7月24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 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竞买保证金账户:【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户名: (略) (略) ,账号:*】(以实际到账为准)。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
联系电话:*程女士 *李女士
公司地址: (略) 信州区三清山中大道58号盈盛楼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 (略) :http://**
(略)
2024年7月12日
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一批报废设备物资处置公告
饶产办*号
受委托, (略) 定于2024年7月26 日9时3 (略) 信 (略) 2号广信大厦 A栋裙楼三楼举行“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一批报废设备物资处置”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一批报废设备物资处置,标的含电脑、空调等报废物资残值,整体起拍价:5.*元,竞买保证金*元。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受让方资格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等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 (略) 盛业房地产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 027 号。
2.标的以现状拍卖,明确为报废,不能保证标的物能正常使用,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并谨慎抉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受让后不得将其流入社会按正规产品使用,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受让方竞买成功后,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清全部价款、佣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元,受让方须在交付之日起3日内全部搬运清理完成,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履约完毕并将拆除垃圾清运完成,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未有违约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退回(不计息)。
4、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了转让协议后,方可进行标的物搬运,标的所涉及的所有的税、费及民事、刑事、经济、安全风险等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拍卖方和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签订协议后,标的物由转让方交付与受让方,拍卖公司及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不负责标的物交付。受让方在拆除、搬运标的物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要求进行,拆卸及运输等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并承担全部安全事故责任, (略)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6、标的由转让方交付给受让方,拍卖公司及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不负责标的交付。
五、标的咨询与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详情请见拍卖会资料)
六、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24日17时止,符合报名资格的意向竞买人凭原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到 (略) 办理报名手续,不接受线上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于2024年7月24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 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竞买保证金账户:【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户名: (略) (略) ,账号:*】(以实际到账为准)。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
联系电话:*程女士 *李女士
公司地址: (略) 信州区三清山中大道58号盈盛楼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 (略) :http://**
(略)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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