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关于大连市普兰店区安波镇文化街68号1单元1-2层1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关于大连市普兰店区安波镇文化街68号1单元1-2层1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为全面《 (略) 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文件要求,更好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提升标的成交率及溢价率,充分吸引更多主体参与竞买,本标的物竞买人可咨询法拍贷业务。
咨询电话:0411-*、*、0411-*
特别提示:贷款相关事宜系第三方机构业务,竞买人可在充分了解相关要求后自愿办理, (略) 办理案件无关,特此提示!
重要提示:《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竞买人应当符合本地 (略) 限购政策规定的要求,竞买人应当承诺其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房产不能过户和悔拍等相应所有法律后果,竞买人无法确定的可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竞买公告
(略) 普兰 (略) 将于2024年8月12日10时至2024年8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 (略) 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普兰店区安波镇文化街68号1单元1-2层1号房屋。标的物为现状拍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标的物的拍卖范围及价格包括不动产自身价值,车库阁楼等附属赠送房屋面积,房屋内部精装修及室内全套家具。
特别提醒:该标的现由申请人占用,拍卖标的物业、水、电、采暖费情况不详,请自行了解并承担。
本标的的议价价值为:*.00元,第一次拍卖起拍价: *.00元,保证金为*元,竞价幅度为*元或*元的整数倍。
标的物所在地: (略) 普兰店区安波镇文化街68号1单元1-2层1号。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 (略) 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五个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 (略) 络服务提供者并系统推送成功后方可参与竞买,未按规定进行委托竞买报名,导致无法正确开通竞买权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7月15日起至2024年8月10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大*国际贸易 (略) (略) ),具体看 (略) 通知为准。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买时间自该出价时间点自动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 (略) (略) 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为现状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做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是否有改建、扩建、设施损坏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前去了解,法院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法院对真伪、外观、质量、结构差异等不作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价格。拍 (略) 只出具拍卖成交相关法律文书。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实地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职能部门查询。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如标的物暂不具备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买受人需待办理条件符合时再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法院不承担责任。
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后果,由买受人承担;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或者其自身原因(含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拍卖房产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1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 (略) 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 (略) 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 (略) 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 (略) 普兰 (略) 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成交后七日内一次性 (略) 指定账户 (户名: (略) 普兰 (略) 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 (略) 大连普兰店支行,账号:*7463)并备注买受人及案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1、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 (略) 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略) (略) 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2、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线下保证金、委托竞买及联合竞买等竞买人,建议提前5个 (略) 提交证明材料并办理竞买手续(已 (略) 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登记的证件信息必 (略) 实名认证相一致), (略) 确认相关信 (略) 络服务提供者后,上述相关人 (略) 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如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 (略) 提交材料并完成报名手续,导致竞买权限无法正确开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上述预参加竞买的人员自行承担, (略) 、 (略) 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 (略) 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十一、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 0411-*
咨询电话:*(大*国际贸易 (略) (略) )
(略) 技术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普兰 (略)
网址: http://**
此公告在“ (略) ”上发布。
(略) 普兰 (略)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为全面《 (略) 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文件要求,更好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提升标的成交率及溢价率,充分吸引更多主体参与竞买,本标的物竞买人可咨询法拍贷业务。
咨询电话:0411-*、*、0411-*
特别提示:贷款相关事宜系第三方机构业务,竞买人可在充分了解相关要求后自愿办理, (略) 办理案件无关,特此提示!
重要提示:《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竞买人应当符合本地 (略) 限购政策规定的要求,竞买人应当承诺其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房产不能过户和悔拍等相应所有法律后果,竞买人无法确定的可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竞买公告
(略) 普兰 (略) 将于2024年8月12日10时至2024年8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 (略) 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普兰店区安波镇文化街68号1单元1-2层1号房屋。标的物为现状拍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标的物的拍卖范围及价格包括不动产自身价值,车库阁楼等附属赠送房屋面积,房屋内部精装修及室内全套家具。
特别提醒:该标的现由申请人占用,拍卖标的物业、水、电、采暖费情况不详,请自行了解并承担。
本标的的议价价值为:*.00元,第一次拍卖起拍价: *.00元,保证金为*元,竞价幅度为*元或*元的整数倍。
标的物所在地: (略) 普兰店区安波镇文化街68号1单元1-2层1号。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 (略) 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五个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 (略) 络服务提供者并系统推送成功后方可参与竞买,未按规定进行委托竞买报名,导致无法正确开通竞买权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7月15日起至2024年8月10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大*国际贸易 (略) (略) ),具体看 (略) 通知为准。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买时间自该出价时间点自动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 (略) (略) 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为现状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做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是否有改建、扩建、设施损坏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前去了解,法院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法院对真伪、外观、质量、结构差异等不作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价格。拍 (略) 只出具拍卖成交相关法律文书。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实地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职能部门查询。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如标的物暂不具备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买受人需待办理条件符合时再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法院不承担责任。
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后果,由买受人承担;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或者其自身原因(含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拍卖房产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1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 (略) 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 (略) 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 (略) 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 (略) 普兰 (略) 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成交后七日内一次性 (略) 指定账户 (户名: (略) 普兰 (略) 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 (略) 大连普兰店支行,账号:*7463)并备注买受人及案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1、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 (略) 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略) (略) 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2、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线下保证金、委托竞买及联合竞买等竞买人,建议提前5个 (略) 提交证明材料并办理竞买手续(已 (略) 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登记的证件信息必 (略) 实名认证相一致), (略) 确认相关信 (略) 络服务提供者后,上述相关人 (略) 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如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 (略) 提交材料并完成报名手续,导致竞买权限无法正确开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上述预参加竞买的人员自行承担, (略) 、 (略) 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 (略) 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十一、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 0411-*
咨询电话:*(大*国际贸易 (略) (略) )
(略) 技术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普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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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普兰 (略)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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