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黔0111破14号关于贵州鸿瑞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存货资产的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3黔0111破14号关于贵州鸿瑞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存货资产的

关于贵州鸿 (略)

存货资产的询价公告

贵州鸿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7月13日9时至2024年7月17日17时对贵州鸿 (略) ( (略) )存货资产进行公开询价,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情况

存货资产(详见本公告附件《存货资产拍卖明细表》):主要为油封、液压件泵阀、滑轮轴承等车辆的零配件,共1472项,部分为拆车件。

存货资产瑕疵说明:

询价标的对应的存货资产型号、外观、结构、内在质量及数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生产性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对设备外观、质量、结构、维修、运行等情况不作担保。拍卖人对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种类等不作担保,并以贵州鸿 (略) 集装箱内现有的实物现状为准。由此产生的问题亦不影响询价结果及成交价格。由报价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二、报价方式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报价。

2、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

3、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报价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报价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报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24年7月13日9:00起至2024年7月17日17:00止,意向报价人可向管理人咨询标的物情况。实地看样时间为2024年7月13日9:30-12:00,请报价人合理安 (略) 看样,逾期不再组织看样。联系人:宋律师,咨询电话:*,有意者请与联系人沟通具体看样方式。

(三)报价

1、报价期限:报价期限自2024年7月13日9时起至2024年7月17日17:00止。

2、报价时应向管理人提供以下资料:

(1)报价函。

(2)身份证明资料:自然人报价的,请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自然人本人签字捺印);法人或其他组织报价的,请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代为报价的,除前述资料外,请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提交方式:现场提交/邮寄提交。(联系人:宋律师,电话:*,地址: (略) 观山湖 (略) 399号贵阳恒大中心B座24楼)。

三、报价保证金

本次询价无需缴纳保证金。

四、风险提示

(一)标物特殊情况说明:

1、标的物存放地点:标的物存放在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宽村摆架组贵州鸿 (略) 集装箱内;报价人在购买标的物后应在收到管理人移交通知后10日内及时将所有的存货资产搬离,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限定期限内搬完,需提前书面征得管理人同意,搬迁后的集装箱状态需符合管理人及相关管理处的要求。逾期未搬离完毕的,报价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占用场地费用、清场费用、保管费用等),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2、标的物交货地点为标的物存放地,报价人负责在交货地点对标的物进行装运,自行确定装运方式,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迁、拆解、吊装、运输、过磅等)及相关安全责任等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报价人在拆除、搬离过程中应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不得损坏贵州鸿 (略) 厂区内其他设施设备,如造成损坏的,报价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不保证标的物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明细表中的财产描述、照片等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报价人在报价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报价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报价人参与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4、管理人不对标的物的安全、质量等负责,不提供退换货、维修等服务。无论报价人将标的物用于何种目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产品质量责任,亦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

5、 (略) 存货资产年限较久,故无法提供任何有关的说明书、合格证及票据等资料。

(二)报价人报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三)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报价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视为对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公告不构成要约,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的内容进行调整变更。

2、本次询价活动,管理人有权终止询价程序。

贵州鸿 (略)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1:《存货资产拍卖明细表》

附件2:《报价函》

关于贵州鸿 (略)

存货资产的询价公告

贵州鸿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7月13日9时至2024年7月17日17时对贵州鸿 (略) ( (略) )存货资产进行公开询价,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情况

存货资产(详见本公告附件《存货资产拍卖明细表》):主要为油封、液压件泵阀、滑轮轴承等车辆的零配件,共1472项,部分为拆车件。

存货资产瑕疵说明:

询价标的对应的存货资产型号、外观、结构、内在质量及数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生产性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对设备外观、质量、结构、维修、运行等情况不作担保。拍卖人对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种类等不作担保,并以贵州鸿 (略) 集装箱内现有的实物现状为准。由此产生的问题亦不影响询价结果及成交价格。由报价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二、报价方式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报价。

2、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

3、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报价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报价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报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24年7月13日9:00起至2024年7月17日17:00止,意向报价人可向管理人咨询标的物情况。实地看样时间为2024年7月13日9:30-12:00,请报价人合理安 (略) 看样,逾期不再组织看样。联系人:宋律师,咨询电话:*,有意者请与联系人沟通具体看样方式。

(三)报价

1、报价期限:报价期限自2024年7月13日9时起至2024年7月17日17:00止。

2、报价时应向管理人提供以下资料:

(1)报价函。

(2)身份证明资料:自然人报价的,请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自然人本人签字捺印);法人或其他组织报价的,请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代为报价的,除前述资料外,请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提交方式:现场提交/邮寄提交。(联系人:宋律师,电话:*,地址: (略) 观山湖 (略) 399号贵阳恒大中心B座24楼)。

三、报价保证金

本次询价无需缴纳保证金。

四、风险提示

(一)标物特殊情况说明:

1、标的物存放地点:标的物存放在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宽村摆架组贵州鸿 (略) 集装箱内;报价人在购买标的物后应在收到管理人移交通知后10日内及时将所有的存货资产搬离,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限定期限内搬完,需提前书面征得管理人同意,搬迁后的集装箱状态需符合管理人及相关管理处的要求。逾期未搬离完毕的,报价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占用场地费用、清场费用、保管费用等),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2、标的物交货地点为标的物存放地,报价人负责在交货地点对标的物进行装运,自行确定装运方式,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迁、拆解、吊装、运输、过磅等)及相关安全责任等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报价人在拆除、搬离过程中应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不得损坏贵州鸿 (略) 厂区内其他设施设备,如造成损坏的,报价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不保证标的物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明细表中的财产描述、照片等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报价人在报价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报价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报价人参与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4、管理人不对标的物的安全、质量等负责,不提供退换货、维修等服务。无论报价人将标的物用于何种目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产品质量责任,亦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

5、 (略) 存货资产年限较久,故无法提供任何有关的说明书、合格证及票据等资料。

(二)报价人报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三)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报价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视为对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公告不构成要约,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的内容进行调整变更。

2、本次询价活动,管理人有权终止询价程序。

贵州鸿 (略)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1:《存货资产拍卖明细表》

附件2:《报价函》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