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关于健身器材一批详见清单变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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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关于健身器材一批详见清单变卖的公告

(略) 静 (略)

变卖公告

(略) 静 (略) 将于2024年8月19日10时至2024年10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上 (略) 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健身器材一批(详见清单)

评估价:*元

起拍价:不低于*.2元;保证金:1000元;增价幅度:200元及其倍数。

二、变卖时间:2024年8月19日10时至2024年10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2元,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2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2元将不计息退还。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变卖辅助机构上海 (略) 咨询, 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看样由变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七、特别提示:

1、变卖标的按现状进行变卖,本院和变卖辅助机构不保证本次变卖标的拆装后能正常使用,不保证该标的附件、零配件等齐全,不承担所有变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包括品种、品质、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也不对变卖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性等承担保证责任。变卖标的受条件限制无法调试、无发票、无合格证、无质保书、无使用说明书等一切技术资料。

2、本院及变卖辅助机构对该物资设备的质量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担保,设备部件发生溢缺包括缺损,变卖成交价不做任何调整,请竞买人对该拍品现状仔细察看,变卖成交后发现任何数量及质量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买受 (略) 和标的物存放地单位对提货的安排或指挥,标的管理方不提供搬运设备,标的物提货中的起吊、装卸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与标的管理方协商解决提货中需要用水、用电等事宜。进入提货现场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和车辆证件,办理登记手续,须服从变卖标的存放地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存放地的有关规定安全作业。拆运时必须由专业施工人员上岗操作,拆运过程中的拍品损坏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禁止买受人在标的存放地内进行相关标的物的转让交易。提货拆运全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负责,且不得损坏标的物存放地的房屋建筑,包括屋顶钢结构、房屋支撑梁等房屋固定设施(但不限于门窗、电缆、电线、管道、照明设施、电闸开关、楼梯等),若买受人及买受人雇佣的人员的行为造成上述建筑物、设施损坏的、买受人须自行将其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一旦发生火灾或工伤等引起的伤亡责任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标的买受人在提货施工期间不得拆卸或提走不在评估清单所列范围内的物资、设备。

5、变卖成交后,本院只开具变卖成交确认书和相关法律文书,无法开具拍品成交发票,敬请买受人充分考虑。买受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变卖标的,若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九、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略) 静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上海闸北支行,账号:*0761), (略) 递交缴款凭证。

网络司 (略) 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变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变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司法变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一、变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 (略) 络竞价成功确 (略) 上公示。

十二、买受人付清全额变卖款项后, (略) 办理解封手续及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买受人 (略) 裁定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自行及时至变卖标的存放地办妥变卖标的交接提货手续,在十个工作日内提清所有标的,逾期不提清的,则视为放弃未提清标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已支付的变卖成交价款不予退还,且无条件同意剩余变卖 (略) 另行处理。买受人未及时办理的,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变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略) 对变卖款项的处置。自买 (略) 执行裁定书起所产生的存储、转移运输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变卖标的若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等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可能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变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14日前通过变卖辅 (略) 联系。

十四、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4年8月14日前通过辅 (略)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变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五、本次变卖事项经变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变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六、本标的的全程变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 (略) (略) 已授权委托上海 (略) 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略) 是申请执行人对本变卖标的物选择进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变卖发布的竞买须知、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辅助机构:上海 (略)

咨询电话:021-*、*高先生

联系地址: (略) 黄浦 (略) 418号3010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点击查看>>

(略) 静 (略)

2024年7月15日


暂无修改记录
, (略) ,静安区,上海

(略) 静 (略)

变卖公告

(略) 静 (略) 将于2024年8月19日10时至2024年10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上 (略) 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健身器材一批(详见清单)

评估价:*元

起拍价:不低于*.2元;保证金:1000元;增价幅度:200元及其倍数。

二、变卖时间:2024年8月19日10时至2024年10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2元,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2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2元将不计息退还。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变卖辅助机构上海 (略) 咨询, 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看样由变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七、特别提示:

1、变卖标的按现状进行变卖,本院和变卖辅助机构不保证本次变卖标的拆装后能正常使用,不保证该标的附件、零配件等齐全,不承担所有变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包括品种、品质、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也不对变卖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性等承担保证责任。变卖标的受条件限制无法调试、无发票、无合格证、无质保书、无使用说明书等一切技术资料。

2、本院及变卖辅助机构对该物资设备的质量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担保,设备部件发生溢缺包括缺损,变卖成交价不做任何调整,请竞买人对该拍品现状仔细察看,变卖成交后发现任何数量及质量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买受 (略) 和标的物存放地单位对提货的安排或指挥,标的管理方不提供搬运设备,标的物提货中的起吊、装卸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与标的管理方协商解决提货中需要用水、用电等事宜。进入提货现场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和车辆证件,办理登记手续,须服从变卖标的存放地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存放地的有关规定安全作业。拆运时必须由专业施工人员上岗操作,拆运过程中的拍品损坏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禁止买受人在标的存放地内进行相关标的物的转让交易。提货拆运全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负责,且不得损坏标的物存放地的房屋建筑,包括屋顶钢结构、房屋支撑梁等房屋固定设施(但不限于门窗、电缆、电线、管道、照明设施、电闸开关、楼梯等),若买受人及买受人雇佣的人员的行为造成上述建筑物、设施损坏的、买受人须自行将其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一旦发生火灾或工伤等引起的伤亡责任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标的买受人在提货施工期间不得拆卸或提走不在评估清单所列范围内的物资、设备。

5、变卖成交后,本院只开具变卖成交确认书和相关法律文书,无法开具拍品成交发票,敬请买受人充分考虑。买受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变卖标的,若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九、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略) 静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上海闸北支行,账号:*0761), (略) 递交缴款凭证。

网络司 (略) 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变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变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司法变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一、变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 (略) 络竞价成功确 (略) 上公示。

十二、买受人付清全额变卖款项后, (略) 办理解封手续及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买受人 (略) 裁定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自行及时至变卖标的存放地办妥变卖标的交接提货手续,在十个工作日内提清所有标的,逾期不提清的,则视为放弃未提清标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已支付的变卖成交价款不予退还,且无条件同意剩余变卖 (略) 另行处理。买受人未及时办理的,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变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略) 对变卖款项的处置。自买 (略) 执行裁定书起所产生的存储、转移运输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变卖标的若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等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可能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变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14日前通过变卖辅 (略) 联系。

十四、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4年8月14日前通过辅 (略)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变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五、本次变卖事项经变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变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六、本标的的全程变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 (略) (略) 已授权委托上海 (略) 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略) 是申请执行人对本变卖标的物选择进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变卖发布的竞买须知、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辅助机构:上海 (略)

咨询电话:021-*、*高先生

联系地址: (略) 黄浦 (略) 418号3010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点击查看>>

(略) 静 (略)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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