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废旧钢筋及铝合金门窗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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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废旧钢筋及铝合金门窗转让项目

安吉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废旧钢筋及铝合金门窗转让项目

发布时间:2024年7月15日 16:21:0   字体大小:

  • 资产转让:安吉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废旧钢筋及铝合金门窗转让项目

    挂牌、报名、报价时间: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7-16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4-07-30

    (略) 址:http://**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2024.07.16 10:00: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4.07.30 10:00:00

    限时报价期:180秒

    1.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竞买保证金 4 万元(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略) 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6 %,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3.受让方必须在其被确定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成交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账号:*;开户行: (略) 吴兴支行)。如受让方未按《交易合同》规定的时间向转让方指定账户缴纳转让成交款项的(转让方同意延期的除外),受让方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①受让方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作违约金处理)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②如受让方逾期3日未缴纳转让成交款项的,转让方有权收回转让标的重新进行公开挂牌,如标的重新挂牌再行转让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转让价款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原受让方补足差额。受让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交易合同》(样稿)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成交价款”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5.履约保证金:

    (1)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当天一次性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安吉县建设工程 (略) ;账号:2010 0001 6185 916;开户行:安吉农商银行地铺支行)另支付 3 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搬运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受让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在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按《产权交易签约通知函》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完成签约手续及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转让方同意延期的除外),视为其违约,受让方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①受让方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作违约金处理);②如受让方逾期3日未签定《交易合同》及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转让方有权收回转让标的重新进行公开挂牌,如标的重新挂牌再行转让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转让价款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原受让方补足差额。

    (2)若受让方的拆装运活动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实际损失、第三方索赔、律师费、诉讼费)高于履约保证金的,除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外,受让方应赔偿转让方相应损失。

    6.标的交割及外运特别注意事项:

    (1)装运安排:标的物的装车及外运工作由受让方负责,运输设备及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2)标的物外运实施期间内,受让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运,逾期未完成装运或不按时支付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若受让方不能及时完成本标的资源清运的,转让方可自行处置本标的剩余资源作为基础保障。

    (3)受让方的装运配合要求:受让方必须做好装运过程中与转让方的沟通协调工作,处理好废旧钢筋、铝合金门窗的装、运衔接关系。受让方应当根据项目生产进度计划同步安排运输车辆设备到场候运,并确保运力规模符合装运需求,确保外运进度。项目施工范围内不提供临时周转堆场,标的物须根据转让方的通知1天内完成清运,确保随装随运随清。

    项目装运的具体计划由受让方与转让方根据项目生产需要进行确认。

    (4)受让方装运延误处理:如因受让方配合不到位、运力调度不足等原因导致标的延误装运,造成项目生产受阻、窝工、停工、返工、场内短驳等情形的,转让方将书面告知受让方运输期限及相关要求(收到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若无法按期完成清运的,转让方有权根据该情形持续的时长要求受让方支付进度损失费1000元/天,该状态持续时长15日(不含)以上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交易合同》,且转让方有权立即自行处置剩余资源,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并扣除受让方所有履约保证金及全部已付价款。

    (5)受让方必须按照转让方要求将本项目所涉及必须外运的废旧钢筋、铝合金门窗完成全部外运工作,包括无价值或对受让方产生费用负担的部分,该部分外运所产生的费用已在交易总成交价款中体现,均由受让方承担。如发现受让方有乱倒偷倒、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一经查实,除相关部门罚款外,另行按*元/次的标准处以罚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抵扣,并勒令限时清除。

    因受让方运输设备超载或操作不当造 (略) 桥等基础设施 (略) 污染等问题的,受让方必须负责清洗、抢修及赔偿。受让方应对运输车辆设备采取降噪防尘措施,外运操作须降低对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6)受让方应对施工现场装运安全和文明施工负责,对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明确装运负责人及安全员。外运工作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运输车辆应严格按照工程“三化车”进行管理,不得超载、超限,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抛、撒、漏、滴等现象发生,必须加盖或用油布密封防止撒漏。运输车辆凭出让方发放的三联运输管理单出运。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7)自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标的物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标的物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交割日之后发生的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标的交割的工作时间、人员登记严格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受让方应在交易合同截止日前完成全部标的的外运及现场清理工作(转让方同意延期的除外),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

    (9)标的运输车辆须为密封环保工程车。受让方装运过程中 (略) 维护、路面保洁、扬尘治理、防污染等相关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10)受让方必须按转让方要求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的拆除、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的分类、拆解、装载、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标的物拆解,必须征得转让方同意。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拆装运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在拆装运过程中不能影响所在区域的正常秩序,不能损坏建(构)筑物、场地及非转让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场地应在装运结束时清理完毕。

    (11)受让方在作业过程中禁止使用明火,不能破坏墙体和地坪,在施工期间需保证不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大量的油渍,现场的垃圾需彻底清理干净。

    (12)受让方必须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全部标的的外运工作,包括无价值或对受让方产生费用负担的部分,该部分外运所产生的费用已在转让总成交价款中体现,均由受让方承担。

    (13)受让方应对拆除、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如在拆装运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14) 该转让标的为年度预估量,实际发生量以转让方通知,分批次过磅结算。废旧钢材的过磅重量以转让方的工作人员记录并由转让方工作人员现场确认签字为准;⑵受让方服从转让方现场监督人员的调度指挥,对不属于废料的钢材严禁装车;⑶转让方不保证废旧钢材的成新度,具体以实际为准,受让方不应以废旧钢材的成新度为由拒绝收货。

    (15)对废旧钢材的应用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需要二次处理的钢管及扣件,受让方需在现场处理后经转让方监督人员验收后装车。如擅自运输出后进行二次使用,造成事故由受让方全权负责,转让方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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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7月15日 16:21:0   字体大小:

  • 资产转让:安吉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废旧钢筋及铝合金门窗转让项目

    挂牌、报名、报价时间: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7-16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4-07-30

    (略) 址:http://**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2024.07.16 10:00: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4.07.30 10:00:00

    限时报价期:180秒

    1.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竞买保证金 4 万元(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略) 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6 %,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3.受让方必须在其被确定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成交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账号:*;开户行: (略) 吴兴支行)。如受让方未按《交易合同》规定的时间向转让方指定账户缴纳转让成交款项的(转让方同意延期的除外),受让方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①受让方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作违约金处理)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②如受让方逾期3日未缴纳转让成交款项的,转让方有权收回转让标的重新进行公开挂牌,如标的重新挂牌再行转让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转让价款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原受让方补足差额。受让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交易合同》(样稿)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成交价款”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5.履约保证金:

    (1)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当天一次性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安吉县建设工程 (略) ;账号:2010 0001 6185 916;开户行:安吉农商银行地铺支行)另支付 3 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搬运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受让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在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按《产权交易签约通知函》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完成签约手续及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转让方同意延期的除外),视为其违约,受让方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①受让方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作违约金处理);②如受让方逾期3日未签定《交易合同》及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转让方有权收回转让标的重新进行公开挂牌,如标的重新挂牌再行转让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转让价款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原受让方补足差额。

    (2)若受让方的拆装运活动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实际损失、第三方索赔、律师费、诉讼费)高于履约保证金的,除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外,受让方应赔偿转让方相应损失。

    6.标的交割及外运特别注意事项:

    (1)装运安排:标的物的装车及外运工作由受让方负责,运输设备及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2)标的物外运实施期间内,受让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运,逾期未完成装运或不按时支付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若受让方不能及时完成本标的资源清运的,转让方可自行处置本标的剩余资源作为基础保障。

    (3)受让方的装运配合要求:受让方必须做好装运过程中与转让方的沟通协调工作,处理好废旧钢筋、铝合金门窗的装、运衔接关系。受让方应当根据项目生产进度计划同步安排运输车辆设备到场候运,并确保运力规模符合装运需求,确保外运进度。项目施工范围内不提供临时周转堆场,标的物须根据转让方的通知1天内完成清运,确保随装随运随清。

    项目装运的具体计划由受让方与转让方根据项目生产需要进行确认。

    (4)受让方装运延误处理:如因受让方配合不到位、运力调度不足等原因导致标的延误装运,造成项目生产受阻、窝工、停工、返工、场内短驳等情形的,转让方将书面告知受让方运输期限及相关要求(收到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若无法按期完成清运的,转让方有权根据该情形持续的时长要求受让方支付进度损失费1000元/天,该状态持续时长15日(不含)以上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交易合同》,且转让方有权立即自行处置剩余资源,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并扣除受让方所有履约保证金及全部已付价款。

    (5)受让方必须按照转让方要求将本项目所涉及必须外运的废旧钢筋、铝合金门窗完成全部外运工作,包括无价值或对受让方产生费用负担的部分,该部分外运所产生的费用已在交易总成交价款中体现,均由受让方承担。如发现受让方有乱倒偷倒、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一经查实,除相关部门罚款外,另行按*元/次的标准处以罚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抵扣,并勒令限时清除。

    因受让方运输设备超载或操作不当造 (略) 桥等基础设施 (略) 污染等问题的,受让方必须负责清洗、抢修及赔偿。受让方应对运输车辆设备采取降噪防尘措施,外运操作须降低对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6)受让方应对施工现场装运安全和文明施工负责,对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明确装运负责人及安全员。外运工作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运输车辆应严格按照工程“三化车”进行管理,不得超载、超限,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抛、撒、漏、滴等现象发生,必须加盖或用油布密封防止撒漏。运输车辆凭出让方发放的三联运输管理单出运。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7)自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标的物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标的物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交割日之后发生的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标的交割的工作时间、人员登记严格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受让方应在交易合同截止日前完成全部标的的外运及现场清理工作(转让方同意延期的除外),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

    (9)标的运输车辆须为密封环保工程车。受让方装运过程中 (略) 维护、路面保洁、扬尘治理、防污染等相关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10)受让方必须按转让方要求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的拆除、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的分类、拆解、装载、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标的物拆解,必须征得转让方同意。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拆装运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在拆装运过程中不能影响所在区域的正常秩序,不能损坏建(构)筑物、场地及非转让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场地应在装运结束时清理完毕。

    (11)受让方在作业过程中禁止使用明火,不能破坏墙体和地坪,在施工期间需保证不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大量的油渍,现场的垃圾需彻底清理干净。

    (12)受让方必须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全部标的的外运工作,包括无价值或对受让方产生费用负担的部分,该部分外运所产生的费用已在转让总成交价款中体现,均由受让方承担。

    (13)受让方应对拆除、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如在拆装运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14) 该转让标的为年度预估量,实际发生量以转让方通知,分批次过磅结算。废旧钢材的过磅重量以转让方的工作人员记录并由转让方工作人员现场确认签字为准;⑵受让方服从转让方现场监督人员的调度指挥,对不属于废料的钢材严禁装车;⑶转让方不保证废旧钢材的成新度,具体以实际为准,受让方不应以废旧钢材的成新度为由拒绝收货。

    (15)对废旧钢材的应用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需要二次处理的钢管及扣件,受让方需在现场处理后经转让方监督人员验收后装车。如擅自运输出后进行二次使用,造成事故由受让方全权负责,转让方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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