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汽车客运南站房屋十年承租权二次挂牌招租公告
襄阳市汽车客运南站房屋十年承租权二次挂牌招租公告
(略) 汽车客运南站位于襄南大 (略) 西延长线交汇处北侧麒麟村地段,现公开挂牌招租,标的详情如下:
项目名称 | 襄阳汽车客运南站房屋十年承租权(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LG2024* | ||
出租底价 | *.00元/首年 | 报名保证金 | * | ||
挂牌起始日 | 2024年7月12日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挂牌截止日 | 2024年7月25日 | 出租方 | (略) 公共 (略) | ||
联系人 | 周孝文 | 联系电话 | 0710-* | ||
标的简况 | 位于襄南大 (略) 西延长线交会处北侧麒麟村地段房产,租期:十年,出租面积*.67㎡,其中主站楼*.69平方米;大车维修车间2863.39平方米;小车维保车间1696.64平方米,门房面积为74.95平方米 (略) 内可使用的场地。年租金*.00元/首年,报名保证金:*元,租金每3年在上一个周期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本次出租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等情形。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湖北大信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4月15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鄂大信正则评报字[2024]037号 | ||||
交易方式 | 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 | 协议方式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
是否延期挂牌 | 否 | ||||
重大事项披露/情况说明 | 1、本次出租的房屋以现状出租。租赁期限为10年,租金按季度支付。 2、本次出租的房屋目前为闲置状态。 3、待本次公开出租的租赁期满后,承租方若有意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再 (略) 场交易获取租赁权,若原《租赁合同》有约定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4、本次出租的资产无任何抵押、担保等限制租赁的情形。 5、若本次公告的出租面积与实际出租面积存在差异的,则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交易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标的相应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二)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或向出租方提供银行出具的同等金额履约保函,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转 (略) 指定账户或从交纳的保证金中抵扣。 (三)本次交易双方 (略) 产生的交易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四)出租方提出: (1)承租方需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元或向出租方提供银行出具的*元履约保函。 (2)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经出租方验收确认房屋无损毁等情形且承租方付清全部租赁费用后,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直接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取未交付租金、违约金或赔偿金等(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赔偿)。 (3)承租方应按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若承租方未能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出租方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关系。 (4)出租方按约定将出租标的交给承租方后,给予承租方12个月的免租装修期,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不得影响房屋固定设施的结构及消防配套设施(若承租方按实际使用确需部分改造的,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批准后,方可对房屋进行适量改造或增加设施,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包括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房屋的维修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5)由于装修施工及经营过程中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包括水、火灾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并有义务接受出租方的安全生产监督。出租方有权对受到的损失依法追究赔偿。 (6)承租方须承诺按时交纳按约定应当由承租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租赁期间的水电、垃圾卫生、污水排放、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物业费等费用。 (7)因不可抗力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 (8)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须对《房屋租赁合同》格式文本等进行确认,并完全认可《房屋租赁合同》的全部内容,不持异议。竞租成交后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按本《招租公告》以及《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付清各项费用。 (五)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的湖北大信 (略) 对本次租赁交易出具的《租金价值评估报告》(鄂大信正则评报字[2024]037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六)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七)意向承租方成功承租后,需向出租方承诺,承租房屋仅作为新能源 (略) 综合展厅及商业配套使用。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承租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 ||||
承租方资格 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2、意向承租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款能一次性付清。 | ||||
行为批准情况/备案情况 | 批准机构 | (略) 公共 (略) | |||
备案机构 | (略) 公共 (略) | ||||
保证金交纳 | 保证金金额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由报名人账户交纳。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成交后,其保证金在扣除相应服务费后无息退回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成交后,其保证金在扣除相应服务费后无息退回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 (略) 将按照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要求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或放弃承租的。 | ||||
承租方 需提供资料 | 法人/其他组织 |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章程;4、内部决议; 5、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交款凭证;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提供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公章,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 |
(略) 汽车客运南站位于襄南大 (略) 西延长线交汇处北侧麒麟村地段,现公开挂牌招租,标的详情如下:
项目名称 | 襄阳汽车客运南站房屋十年承租权(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LG2024* | ||
出租底价 | *.00元/首年 | 报名保证金 | * | ||
挂牌起始日 | 2024年7月12日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挂牌截止日 | 2024年7月25日 | 出租方 | (略) 公共 (略) | ||
联系人 | 周孝文 | 联系电话 | 0710-* | ||
标的简况 | 位于襄南大 (略) 西延长线交会处北侧麒麟村地段房产,租期:十年,出租面积*.67㎡,其中主站楼*.69平方米;大车维修车间2863.39平方米;小车维保车间1696.64平方米,门房面积为74.95平方米 (略) 内可使用的场地。年租金*.00元/首年,报名保证金:*元,租金每3年在上一个周期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本次出租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等情形。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湖北大信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4月15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鄂大信正则评报字[2024]037号 | ||||
交易方式 | 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 | 协议方式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
是否延期挂牌 | 否 | ||||
重大事项披露/情况说明 | 1、本次出租的房屋以现状出租。租赁期限为10年,租金按季度支付。 2、本次出租的房屋目前为闲置状态。 3、待本次公开出租的租赁期满后,承租方若有意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再 (略) 场交易获取租赁权,若原《租赁合同》有约定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4、本次出租的资产无任何抵押、担保等限制租赁的情形。 5、若本次公告的出租面积与实际出租面积存在差异的,则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交易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标的相应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二)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或向出租方提供银行出具的同等金额履约保函,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转 (略) 指定账户或从交纳的保证金中抵扣。 (三)本次交易双方 (略) 产生的交易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四)出租方提出: (1)承租方需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元或向出租方提供银行出具的*元履约保函。 (2)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经出租方验收确认房屋无损毁等情形且承租方付清全部租赁费用后,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直接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取未交付租金、违约金或赔偿金等(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赔偿)。 (3)承租方应按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若承租方未能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出租方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关系。 (4)出租方按约定将出租标的交给承租方后,给予承租方12个月的免租装修期,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不得影响房屋固定设施的结构及消防配套设施(若承租方按实际使用确需部分改造的,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批准后,方可对房屋进行适量改造或增加设施,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包括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房屋的维修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5)由于装修施工及经营过程中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包括水、火灾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并有义务接受出租方的安全生产监督。出租方有权对受到的损失依法追究赔偿。 (6)承租方须承诺按时交纳按约定应当由承租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租赁期间的水电、垃圾卫生、污水排放、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物业费等费用。 (7)因不可抗力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 (8)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须对《房屋租赁合同》格式文本等进行确认,并完全认可《房屋租赁合同》的全部内容,不持异议。竞租成交后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按本《招租公告》以及《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付清各项费用。 (五)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的湖北大信 (略) 对本次租赁交易出具的《租金价值评估报告》(鄂大信正则评报字[2024]037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六)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七)意向承租方成功承租后,需向出租方承诺,承租房屋仅作为新能源 (略) 综合展厅及商业配套使用。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承租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 ||||
承租方资格 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2、意向承租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款能一次性付清。 | ||||
行为批准情况/备案情况 | 批准机构 | (略) 公共 (略) | |||
备案机构 | (略) 公共 (略) | ||||
保证金交纳 | 保证金金额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由报名人账户交纳。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成交后,其保证金在扣除相应服务费后无息退回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成交后,其保证金在扣除相应服务费后无息退回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 (略) 将按照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要求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或放弃承租的。 | ||||
承租方 需提供资料 | 法人/其他组织 |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章程;4、内部决议; 5、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交款凭证;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提供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公章,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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